论民法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毕业论文(民法对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论文怎么写)

1.民法对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论文怎么写

可从以下要点入手。

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对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一,民法的私权神圣、意思自治、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最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是规范市场活动的基本法律准则。

第二,民法的民事主体制度,包括对自然人、合伙组织和法人的法律规范,是规范市场经济主体的基本法律制度。

第三,民法的物权制度和知识产权制度是保障市场经济主体支配其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法律制度。

第四,民法的合同制度是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的基本法律制度。

第五,民法的民事责任制度和债的担保制度是维护市场交易安全的基本法律制度。

2.8000字论文

论民法上的平等原则(供你参考) 论文摘要 民法上的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所有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双方,在民事活动中的行为均应遵循这样的准则。

本文主要分五个部分,分别论述了民法上的平等原则的产生,民法平等原则与社会商品关系及其民事主体间的财产人身关系、确立民法平等原则的重要性特征,平等原则的具体运用及其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地位。 本文在肯定平等原则重要性的同时,也指出了当今市场经济社会条件下的现有法律的平等原则在实现过程中的一些政治体制欠缺,最后提出民法上的平等原则能够更好实现的一点建议。

关键词:民法;平等原则 论文摘要:我国民法的平等原则是当今商品经济规律的属性,是现代法制的基本原则,在当代不同国家不同阶级属性的人类社会,固然其阶级性质有别,但在不同的民事法律制度上,相同的一点都是把平等原则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和调整商品关系的基本方针。 一、民法平等原则的产生 但就“平等”而言,所谓的平等是指人与人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处于同等的地位,享有同等的权利。

平等观念是历史的产物,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平等观念,资产阶级的平等观念是反对封建制度的产物,资产阶级思想家宣称“平等”是不可剥夺和“天赋人权”。 这种观念在动员群众反对封建制度的斗争中起到了一定的进步作用,但资本主义社会的平等只是形式上的平等,是在保留剥削关系和政治上、财产上不平等的条件下的平等。

他们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过是用于掩饰对工人剥削和压迫的手段,小资产阶级的平等是把平等了解为占有私有财产的平等权利。 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平等是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平等。

恩格斯说:“一切人,作为人类说,都有某些共同点,在这些共同点所涉及的范围内,他们是平等的,这样的观念自然是非常古老的。但是现代的平等要求是与此完全不同的,这种要求更应当是从人的这种共同特征中,从人就他的是人而言的这种平等中引伸出这样的要求: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要从这种相对平等的原始观念得出国家和社会平等权利的结论,要使这个结论甚至能够某种自然而言的,不可言喻的东西,那就必然要而且确已经过了几千年。

”纵观世界文明史,可以看出先从原始的平等观念中得出现代国家政治制度中的“平等权利的结论”,并使这种结论成为某种自然而灰和不言而喻的东西是西方文明国家,这决不是上帝偏爱,而是由这些民族生存和繁衍的自然条件而决定的。西方国家生活方式多样灵活,农业、渔猎和商业文明交叉互补,几乎没有形成过高度中央集权的农业国家。

东方文明则不同,例如中国,属于内陆农业文明,几千年的生产方式都是小农经济加中央集权,主要以农为主,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抗旱、排涝都需要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政府统一调度全国的人、财、物。

具有典型的专制度的形式。这种政治权力的建成必然会按照自身规律对经济基础发挥独立的作用,从而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而西方建立在社会理想基础上的法律制度,由于贯彻了生产平等原则,保证了和私人经济地位的生产平等,从而促进了商品所有者的自由生产和贸易,交换的深度和广度发展,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因此说民法上的平等原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更是人类文明与进步的标志。

二、平等原则与社会主义商品关系及其民事主体间财产、人身关系 《民法通则》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平等原则是民法基本原则所调整的财产关系的核心即商品关系这一特点决定的。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期阶段,存在着多种经济成份,不同所有者之间及全民所有制法人之间都存在着各自的经济利益,因而它们之间的模向经济联系和协作,都必须遵循商品交换的原则。

在商品交换中,彼此以平等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的资格出现的,因而这种交换的成立就必须是双方自愿的,按照等价有偿原则进行。 商品关系的这一特征反映到民事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就应当是平等的,即使是具有隶属关系上、下级组织,彼此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也应处于平等的地位。

只有这样,才符合商品交换关系的一般规律。我国《民法通则》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这一立法精神充分肯定了这一规律,同时也反映了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本质特征,尤其是集中表现了作为民法主要调整对象的商品经济关系的客观要求。 在我国平等原则不再是私有制商品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自发作用的文配,而是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群综合作用的结果。

因为我国的商品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它所体现的生产关系是社会主义劳动者之间互助合作的平等互利的关系。同时,我国的商品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它不是处于无政府状态,而是有计划按比例的协调发展。

我们认为,平等原则。

3.民法与我国市场经济的关系

如果民法仅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部门法,那么它就只能发挥局部、有限的作用;如果民法是基本法,那么它就要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发挥基础性、贯穿性和全局性的作用。

传统大陆法系法学著作一般认为,法律体系中的各种法律依其属性可分为公法与私法,其中宪法为公法系统的基本法,而民法为私法系统的基本法。二战之后,人们普遍接受了宪法的法律效力超过民法、民法应遵从宪法这个基本理念。

这个重大变更的基本原因,是人们总结了二战中自然人尤其是少数族裔、被压迫者的自然权利被大规模侵害的教训,从而提出基本权利这个具有重大价值的法律理念,并且把基本权利写入宪法,作为同时对公法和私法都发挥统辖和制约作用的宪法权利。此后,保障基本权利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最高原则,而这个原则由宪法保障,因此宪法的效力超越了民法,成为民法的上位法。

我国立法机关将民法作为基本法予以制定在我国《民法总则》制定过程中,立法机构一直都是把民法典编纂当作国家重大立法或者基本立法来进行的。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民法典和民法总则的历次立法说明报告看,立法机关也是把民法当作国家基本法予以制定的。

这些说明,民法的地位可归纳为以下四点:(1)从民法与依法治国原则之间的关系看,把民法典的编纂定义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2)从民法与国家治理的具体措施角度看,从民法作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角度,把民法定义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法律。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我国国计民生的基本方面进入了契约时代,不论是人员流动还是物质交易,都依据民法进行。民法在国计民生的支持和保障方面、在国家治理方面发挥的作用超过其他任何法律。

(3)从民法与市场经济体制关系的角度看,从民法与市场体制存在内在的必然联系看,把民法定义为保障市场体制而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法律。(4)从民法与人民权利之间存在内在联系的角度看,指出民事权利是人民的基本权利和必需权利,民法的基本使命就是承认和保护民事权利,从民法担负的政治功能的角度,把民法定义为社会基本法。

4.论民法

“民法”一词源于罗马法的市民法(Jus civile)。

1868年,日本学者津田真道将荷兰语“Burgerlykregt”译为“民法”。 在明治之初,学者箕田麟祥翻译法国民法典(Code civil)时采用“民法”一词。

德国民法典叫“Bürgerliches Gesetzbuch”,罗马法“Juscivile” 、法国“code civil”直译都是“市民法”,荷兰语“burgerlyk ”与德语bürgerlich”都是“市民的”的意思,相关法律都可译为 “市民法”(注:参见〔日〕星野英一《民法的劝解》,第70—71页。岩波书店,1998年。)

日本虽译为“民法”,但民法理论均承认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即市民法。

“民法”一词清末传入我国。新中国民法理论因不承认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更不承认市场经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民法公法化,因此不讲民法是“市民法”,也不使用“市民”一词。

从语源分析,我国民法也是市民法。市民社会,在古代西方是指市民的共同体——国家,是指政治社会。

中国古代和欧洲中世纪,不存在建立在商品经济基础上的市民社会。中世纪末期,出现了从事商品经济的市民阶层,即第三等级。

从19世纪开始,“市民社会”被用来专指从中世纪封建社会的种种政治性支配下获得解放的近代市民阶层之间的关系,被认为是一个“脱国家脱政治的领域”。市民是平等自由的、具有独立人格的财产所有者。

调整市民间关系的法被称作市民法,是由私的所有、合同、法的主体性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注:参见〔日〕吉田克己《现代市民社会的构造与民法学的课题》,《法律时报》69卷6号。)。

资本主义是以市民社会为基础的社会,被称为是“天赋人权、人赋国权”的社会,其理论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资本主义市民社会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近代的市民社会”,始自1790年的产业革命,到19世纪末进入垄断资本主义。

这一时期,资本主义民法在立法上虽然规定人人平等,但具体规定并不平等,家长制被保留下来,妻、未成年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均受封建的家长制的限制,经济上也不享有独立的平等的所有权,不能独立订合同,但较古代市民社会和中世纪专制等级社会进步。近代市民社会的基础是家庭资本主义经济,必然保留家长制。

随着家庭经营向现代化大生产的过渡,家长制逐渐削弱并最终崩溃。20世纪初,资本主义发展的“现代的市民社会”,现代化大生产的组织形式——公司制使家长制丧失了存在的经济基础,民法逐步得以修改,逐渐实现了法律上的平等。

特别是二战之后,美、英、法、德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民法,基本消除了性别、种族歧视,市民在法律上的平等基本实现。日本是封建传统比较顽固的国家,在民法实行100 年之际(1898年7月16日施行), 社会各界关于修改民法及其他法律中对妇女的歧视条文的呼声很高。

学者认为日本虽进入现代市民社会,但尚未真正建立起现代的市民社会(注:参见〔日〕吉田克己《现代市民社会的构造与民法学的课题》,《法律时报》69卷6号。)。

社会主义是否是市民社会?社会主义民法是否是市民法?这些有待取得共识。一些人持怀疑态度,说到底是怀疑发展市民社会是发展资本主义,将市民社会与资本主义等同起来。

市民社会,是商品经济、特别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既然市场经济不存在姓“资”姓“社”的问题,市民社会也不存在姓“资”姓“社”的问题,疑虑是没有必要的。

不仅如此,社会主义要发展民主、依法治国,均应以成熟的市民社会为基础。就此而言,社会主义更应发展市民社会。

社会主义要发展市民社会,也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文中,继承了黑格尔市民社会概念中的合理因素,批判了其错误方面。

继承黑格尔的合理因素,主要是马克思与黑格尔一样,均将市民社会看作是私人利益的体系,认为个人是市民活动的基础,也重视在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的作用。但对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马克思作出了与黑格尔截然不同的结论,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依附于国家,而马克思认为国家以市民社会为基础。

马克思指出:“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天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 它们是国家的 condito sinequa non(必要条件)。

但是在黑格尔那里条件变成了被制约的东西,规定其他东西的东西变成了被规定的东西,产生其他东西的东西变成了它的产品的产品。”(注: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52页。

人民出版社,1956年。)马克思又认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是相对分离的,法国革命已将市民社会从政治国家中解放出来,但他又认为仅有政治解放还不够,还必须废除私有制,实现社会解放才能达到人类的真正解放。

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基础,当然也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基础;马克思认为只有政治解放,即市民社会从封建的政治国家中解放出来还不够,还必须废除私有制,实现社会解放,而社会主义恰恰是废除了私有,实现了市民的社会解放。因此,社会主义国家更是以市民社会为基础的国家。

社会主义市民社会,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因此,财产权不完全是私的财产权,就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也有国有企业。

5.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共享

二)刑法部分 1、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研究 2、论刑法的机能 3、论刑罚权的根据 4、罪刑法定原则研究 5、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6、论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7、刑法溯及力问题研究 8、刑法立法方法研究 9、刑法解释研究 10、刑事司法解释研究 11、刑事判例研究 12、犯罪论体系研究 13、论犯罪的特征 14、中外犯罪构成理论比较研究 15、刑事法律关系研究 16、刑事责任研究 17、论犯罪化与非犯罪化 18、犯罪课题研究 19、论刑法上的行为 20、论不作为 21、持有型犯罪研究 22、刑法因果关系研究 23、西方国家刑法因果关系理论评介 24、刑事责任能力研究 25、精神障碍与刑事责任能力四)民法学部分 (1)民法 1、论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2、论民法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意义 3、论民法对人身权的保护 4、论民法对财产权的保护 5、论我国人身权制度的完善 6、论我国物权法制定的原则 7、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8、论民法与商法的关系 9、论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10、论民事法律关系的制度意义 11、论我国的民事主体制度 12、论法人制度对于我国企业改革的理论与制度意义 13、论合伙的法律地位 14、论合伙财产的法律性质 15、论法人内部治理制度 16、论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 17、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18、论意思表示 19、论法律行为的分类及其意义 20、论物权行为 30、论代理制度对于市场交易的意义九)民事诉讼法部分 1、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2、诉和诉权的理论与实践 3、试论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4、民事证据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5、论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裁判的抗诉 6、关于民事诉讼主体制度的研究 7、关于我国民事上诉制度的研究 8、对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研究 9、对我国破产制度的探讨 10、对我国仲裁制度的探讨 11、我国开展司法协助的现状展望 12、关于人民调解制度的研究 13、如何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程序制度 14、试论法院调解 15、督促程序之研究 16、公示催告程序之研究 17、论民事诉讼的管辖制度 18、论普通程序的基础性 19、怎样认识民事强制执行措施 20、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题目自选,自己还可以选自己感兴趣的民事诉讼法学的问题作为论问题指导教师自选 十)司法鉴定学部分 侦察与司法鉴定部分 1、刑事侦查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2、论刑事侦查的法制原则 3、证据在刑事侦查中的作用 4、犯罪现场的构成要素 5、论现场勘查中的临场分析 6、论现场分析的辩证法 7、论侦查实验 8、影响证人证言的心理因素 9、审讯犯罪嫌疑人的任务 10、及时对犯罪嫌疑人初审的意义 11、论审讯中政策攻心的策略 12、论审讯中利用矛盾的策略 13、论审讯中出示证据的策略 14、对犯罪嫌疑人口供的分析评断。

6.急求法学学年论文选题(民法 民事诉讼法 婚姻法 商法)

八、民法~1. 论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2. 论民法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意义3. 论民法对人身权的保护4. 论民法对财产权的保护5. 论我国人身权制度的完善6. 论我国物权法制定的原则^7. 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8. 论民法与商法的关系9. 论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10. 论民事法律关系的制度意义11. 论我国的民事主体制度12. 论法人制度对于我国企业改革的理论与制度意义13. 论合伙的法律地位14. 论合伙财产的法律性质15. 论法人内部治理制度16. 论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17. 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18. 论意思表示19. 论法律行为的分类及其意义20. 论物权行为30. 论代理制度对于市场交易的意义31. 论表见代理32. 论代理中的连带责任33. 论代理权的取得与行使34. 论无权代理W|c35. 论民事权利体系'}36. 论人身权体系737. 论民法中的物权体系38.论诉讼时效制度的意义%DDwY39.论诉讼时效制届满的效力 ;T40.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F41.论民法中的归责原则xI"z?[42.论过错责任原则*43.论无过错责任原则%A^bT44.论民事责任的特征与功能=Y45.论所有权在物权体系中的地位与功能s46.论所有权与所有制的联系与区别js]47.论所有权的取得方式U-H2[48.论所有权的限制o`{t49.论用益物权体系/50.论我国的不动产物权体系51.论我国的土地物权制度 V.q52.论我国农业土地物权制度的完善i53.论地役权$,(54.论典权w55.论担保物权体系!AF56.论抵押权的设定与效力&E!57.论质押的客体}{15n58.论权利质押的特征BlS 59.论留置权的特征的意义u60.论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n61.论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比较A62.论共有vN63.论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比较xK1.w64.论占有制度的意义p65.论物权的效力W66.论物权的支配效力muU{67.论物权的追及效力"yc68.论物上请求权ByPIR69.论物权与债权的区别BlsN70.论物权法定原则*w VM71.论一物一权原则Cj4,/72.论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与交易安全保障的关系fQ73.论债的特性F*74.论债权的相对性BR}a}75.论债权的效力&X76.论债权的履行原则|b2\;G77.论债的分类及其意义sOj}=85.论合同法中的鼓励交易原则k86.论合同的解除[?87.论缔约过失责任q,}!I=88.论违约责任制度的特征与功能0~89.论继续履行N)90.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91.论情势变更原则Q-3a;92.论合同中的第三人CIj93.论第三人侵害债权urnm[w94.论不当得利4IQ95.论无因管理xP(96.论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hOH97.论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Uim898.论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比较c/Wh99.论监护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m<100.论民法的私法属性u#P101.论法人分类的意义'y102.论动产与不动产分类的意义f5sW3103.论财团法人7104.论取得时效制度-105.论动产的善意取得S?Bo|106.论悬赏广告的法律效力_No4d]107.论格式合同(标准合同)Pwu108.论合同解释原则YR?)~109.论有限合伙 L110.论隐名合伙NtU111.论买卖合同的特征与意义Ia@0112.论隐私权<,r113.论名誉权z&u114.论精神损害赔偿6ZK115.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1mU116.论无效民事行为G0,O117.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a;C118、试论格式合同%Z119、论缔约过失责任/120、论合同的生效')121、论无效合同}K`%uC122、论可撤销的合同zG1J123、论效力未定合同AB{cpi124、试论情势变更原则"4125、论不安抗辩权~{/#126、论债权人的代位权L127、论保证人的权利sZH3~N128、论保证人的保证责任7Tn)P129、论合同的解除g130、试论违约行为的形态=e131、试论各种违约责任形式的并用问题NkLjl132、论合同的解释3133、论预期违约+tlw134、论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责任X135、论赠与合同arV;D<136、试论租赁权]u-137、论承揽合同:tc138、试论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和责任Qrn1=)139、论保管合同8X)UY140、论旅游合同w)8v141、论债权人的撤销权az\a 142、论合同的成立vq?143、论合同的效力)144.论第三人利益合同H3cE>145.论合同代位权7ub146.情势变更原则与合同落空之比较研究=APc14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施工人优先受偿权研究(148.论第三人侵害合同的民事责任|}K149.论合同相对性原则A>4P150.论赠与合同s}S151.论竞争力待定合同g}`|z152.论无权处分Lt]G153.论惩罚性违约责任JfAXjG©网络国法论坛 -- 倾听你的观点,畅谈我的观点,沟通从这里开始…… $a©网络国法论坛 -- 倾听你的观点,畅谈我的观点,沟通从这里开始…… 2九、婚姻继承法?,Y1、关于遗产税的法律思考V&d{2、论遗赠扶养协议ky*^M3、论遗嘱自由及其限制VB54、论遗嘱能力MA5、论夫妻财产制b6、论离婚时的损害赔偿[{<7、论离婚的法定条件c$Ajt8、人工生育方式的法律思考V/MDfW9、论亲权与监护meV#[(10、论婚姻自由(@c[B11、论公民的生育权bqg12、论结婚法律制度sJD.G13、论夫妻人身法律关系N\KE14、论夫妻约定财产制M15、论婚姻法对家庭暴力的规制uHaG16、论一夫一妻制Y]P17、论无效婚姻制度O"#jJ18、论婚姻登。

7.民法总则修改的认识3000字论文

从民法的基本原则来认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关键词] 公法;私法;法律规范体系 [摘要] 很长一段时间来,我国法学界不承认在我国法律规范体系中有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过多 强调民事关系的国家意志性,忽视对公民和法人意志的尊重。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完善,我 们不得不修正原有的观点,承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本文主要从民法的平等、自愿、公平等基本原则的角 度来讨论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治与经济高度一体化格局开始分解,民事方面和商事方面的立法 逐渐增多,我国法学理论中的否认公法与私法划分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和要求。我国的 法学家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和修正原有的观点,接受公法与私法相对独立的事实以及私法优先的观点。

一般认为,公法主要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由此而形成的权利称为公权。公法通常包括宪法、行政法、诉讼法、刑法、税收法和军事法等。

私法主要调整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由此而形成的权利称为 私权。私法通常特指民法。

没有哪一个国家的立法中明文规定“公法”或“私法”概念。最早提出公法与 私法的划分是古罗马的法学家马尔比安。

他认为,有关罗马国家的法为公法;有关罗马人的法为私法[1]。 而最初的划分意义只在于使研习法律的人们便于认识法律、了解法律规范体系,后来法学家们认识到, 更重要的是这种划分有利于研究法律的价值导向。

由于《罗马法》成了世界上第一个商品经济的法律 ——《拿破仑法典》的基础,因而,它的很多原理又为后世的许多民法系国家所普遍效法。 为什么从罗马法学家开始,几乎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学家们都十分推崇公法与私法的划分?笔 者认为其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是为了防止体现每一个法律部门的固有本质或它的相对独立性“异化”;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体现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公权关系的法律对体现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私权关系的法 律侵扰,以便建立起泾渭分明的部门法体系。

那么,为什么公有制国家建立后,要极力摒弃公法与私法的 划分呢?究其原因,正像列宁所说是为了扩大国家干预私权关系的范围,包括国家拥有废除私人合同的 权力,以便形成苏维埃国家赖以存在的公有制基础。从客观上看,列宁不承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与布尔 什维克党消灭私有制,实行土地、银行、矿产、运输等企业逐渐国有化的纲领和实践是一致的。

因为不这 样,社会主义经济基础难以在没有现成的社会主义经济萌芽的空地上建立起来。而我国法学理论在相当 长时期内也否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这与两个原因不可分:其一,马列主义经典之理论对我国约束太深; 其二,列宁的这一理论恰恰符合我国长期以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需要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全面 干预的法律要求。

其实,恩格斯早就有公法与私法的观点,在论述法律产生时就指出:“在社会发展某个 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的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 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

随着法 律的产生,就必然产生出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机关——公共权力,即国家。”[2]这一体现历史和逻辑统一 的论述,不仅充分说明了在法律的进程中私法先于公法,更蕴含着一个深刻的观点,即公法、公共权力是 为私法而设立的。

而我们过去却恰恰忽略了这一论述对法律分类的意义。 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现代法秩序的基础,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前提,在现代国家 一切法律规范,无不属于公法或私法的一方,而且因其所属不同而各有不同的效果。

如何确立公法和私 法的划分标准,大致有三种学说,其一为利益说,即以规定国家利益者为公法,以规定私人利益者为私 法;其二为意思说,即规定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权力服从关系的意思为公法,规定有关公民相互间平等关 系的意思为私法(这也是以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性质为区分标准的法律关系说);其三为主体说,即公法主 体至少有一方为国家或国家授予公权者,私法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其中第三种学说为法学家们普遍认 同。

要正确认识公法和私法的划分,笔者认为还得从民法的有关基本原则上加以考证。 一、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平等是一个具有多种不同含义的概念。我们在此讨论的是私法主体所 涉及的法律地位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平 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

作为民事主体当事人,是财产 在静态中的所有者,在动态中的交换者,而不是国家行政管理关系中的上级下级。即使是国家作为民事 主体,也必须受民事规范的约束,与其他民事主体保持平等地位。

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在受到侵 害时,平等地位受到法律保护。自然人生而平等;法人不论行业、性质、财产状况,人格也一律平等(法人 的人格平等是法人地位平等的依据)。

从平等原则中就能让我们领悟到,私法的法律关系是法律地位平 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它与公法的法律关系即国家凭藉公共权力。

8.民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民法应是基本法

如果民法仅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部门法,那么它就只能发挥局部、有限的作用;如果民法是基本法,那么它就要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发挥基础性、贯穿性和全局性的作用。

传统大陆法系法学著作一般认为,法律体系中的各种法律依其属性可分为公法与私法,其中宪法为公法系统的基本法,而民法为私法系统的基本法。二战之后,人们普遍接受了宪法的法律效力超过民法、民法应遵从宪法这个基本理念。这个重大变更的基本原因,是人们总结了二战中自然人尤其是少数族裔、被压迫者的自然权利被大规模侵害的教训,从而提出基本权利这个具有重大价值的法律理念,并且把基本权利写入宪法,作为同时对公法和私法都发挥统辖和制约作用的宪法权利。此后,保障基本权利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最高原则,而这个原则由宪法保障,因此宪法的效力超越了民法,成为民法的上位法。

我国立法机关将民法作为基本法予以制定

在我国《民法总则》制定过程中,立法机构一直都是把民法典编纂当作国家重大立法或者基本立法来进行的。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民法典和民法总则的历次立法说明报告看,立法机关也是把民法当作国家基本法予以制定的。这些说明,民法的地位可归纳为以下四点:(1)从民法与依法治国原则之间的关系看,把民法典的编纂定义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2)从民法与国家治理的具体措施角度看,从民法作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角度,把民法定义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法律。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我国国计民生的基本方面进入了契约时代,不论是人员流动还是物质交易,都依据民法进行。民法在国计民生的支持和保障方面、在国家治理方面发挥的作用超过其他任何法律。(3)从民法与市场经济体制关系的角度看,从民法与市场体制存在内在的必然联系看,把民法定义为保障市场体制而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法律。(4)从民法与人民权利之间存在内在联系的角度看,指出民事权利是人民的基本权利和必需权利,民法的基本使命就是承认和保护民事权利,从民法担负的政治功能的角度,把民法定义为社会基本法。

民法发挥基础性贯穿性和全局性作用

民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基本法的作用,可归纳为基础性、贯穿性和全局性三个方面。(1)基础性。民法提供了社会活动最普遍、最常用、最活跃的法律规范群体,它们构成我国法律体系的基础,也构成我国社会最一般的法律保障。我国社会主要的生产和生活都依靠自然人和法人推动和运行,他们的活动基本上都是民事活动,在依法治国原则之下,各种组织体的建立和运行、各种主体的活动都要依法进行。虽然依法从事民事活动并不能理解为只是依据民法,但是,民法的规定显然是最一般的、基础性的规定。(2)贯穿性。民法规范贯穿整个法律体系,从宪法、全国人大制定的各种法律、国务院制定的条例,一直到地方性法规,民法都要为它们提供常见的、普遍使用的、一般的法律概念,作为这些法律的立法基础。民法学不仅只为民法提供法律概念和知识体系,也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提供法律概念和知识体系。不论是宪法、刑法、诉讼法、环境保护法、反垄断法等国家层面制定的法律规范,还是地方立法层面的法规,都要依赖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支持。例如,在我国宪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律中,所有权这个概念得到了极为普遍的应用,虽然这些法律和民法中的所有权概念并不完全相同,但是所有权的基本定义只能来源于民法。这些基本概念只能由民法加以规定,而不能在宪法等法律中规定。如果没有民法为类似于所有权这样的基本概念作出定义,其他法律就会出现混乱,整个法律体系就无法运行。(3)全局性。民法作为基本法,其发挥作用的范围并不仅仅限制在民事法律的适用范畴,立法、行政执法等都要以民法为基础。比如,涉及市场体制的立法,应该在民法基础上保持规范的统一。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社会基础性的财产支配和流通都要纳入民法或者民商法的轨道,因此涉及市场体制的立法会不断增加。立法机关必须对民法的基础性地位有切实的掌握,从而在法律成长的过程中能够维护法律体系的统一,避免立法碎片化和枝节化。这一点,对于制定涉及市场运行的行政法规的发展来说意义尤为显著。民法作为基本法对无所不在的行政管理而言极其重要,因为行政管理工作多涉及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的合法性问题,有时甚至涉及民事权利取得和消灭的法律根据问题,在这些环节,强调把民法作为基础,对于人民权利保障十分重要。

总之,从其基本功能的角度看,民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基本法的地位。对这一点的认识越清晰,越早地认识到并加以运用,我国的法律体系就越能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就越能符合人民权利保障的要求。

9.浅谈创新在当今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论文2000字

摘要:创新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灵魂,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分析了什么是创新,中国自主创新之路应该怎样走以及在“十二五”时期如何更好地发挥好创新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过程中举足轻重的作用。关键词:创新;经济发展方式;自主知识产权;新型工业化道路 经济创新指的是新产品的开发、新市场的开拓、新生产要素的发现、新生产方式的引进和新企业组织形式的实施。

创新词义解释为创新行为、发明行为或者创造某种新事物的行为,因此有知识创新(即科学新发现)、技术创新(技术新发明)。“在现代经济条件下,创新就是新的组合。”

(1)总之,创新在经济学上的意义就是新的组合,而这个组合最初可能就是由知识的创新和技术的创新引起的,一旦与经济活动相组合,就会带来一场经济领域的变革。一、创新的含义及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英语中Innovation(创新)这个词起源拉丁语,原意有三层含义:更新,就是对原有的东西进行替换:创造新的东西.就是创造出原来没有的东西;改变,就是对原有的东西进行发展和改造。

“创”,即创造。提及创造,不得不提到中国制造——产品产自中国、销往海外,在这一价值链中,中国企业获得的效益是最少的,尽管这比在国内销售更能保住其收益,也正是因为如此,中国企业才屈从于外国品牌的各种苛刻条件,甚至不惜出让巨大利益,而真正能从中受益的是那些中间商、品牌商和外国的消费者,尤其中间商,更是最大的获益者。

那么中国如何提升中国制造能力呢?首先,要对企业生产进行全面质量管理,争取以零质量事故为标准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其次,要充分利用各种国际贸易争端解决平台,在出现贸易摩擦时政府要鼓励企业和行业协会联合起来主动维权;第三,企业要尽快树立品牌意识,要舍得在品牌方面的投入,这不仅有助于提升企业的产品竞争力,也有助于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有助于本国企业获取应得利益,也有助于实现权利与责任的均等划分;第四,从国家政策上适时地作出一些调整;第五,从当前的宏观调控角度看,我们有必要将中国制造的产品销售市场从海外转向国内,目前我们正面临通货膨胀的压力,这样不仅有助于缓和国内经济运行紧张的状况,也有助于减少中国产品在海外的销售压力。中国创造是一个所有权概念,只要是技术、品牌、利益等属于中国资本控股创造的,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在海外生产的,都叫“中国创造”。

张瑞敏曾这样分析:“‘创造’是‘人无我有’,而‘制造’却是‘我有人也有’”(2)。“创造”是根据用户需求进行生产的,假使不清楚用户需求,“创新”产品再好也只能是生产量,依据用户需求来生产产品,可以调节高低端产品分配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份额,生产出多元化的成品,从而为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和降低其在国际竞争中的风险保驾护航。

“中国创造”是不仅要从硬件与低成本劳动力中出效益,最主要的是从管理与技术中出效益。“中国创造”不仅意味着核心技术的创新、自主品牌的打造,也包含商业模式的转变。

中国企业也可以从工业生产模式向服务生产模式转变,在国际市场上开辟一条新的营销道路。在现代竞争中,不是国际品牌的产品只能算是“半成品”,是“只能被有品牌的跨国公司来购买的初级产品”(3);随着产品的更新速度加快和市场前景的不断变化,新型高科技企业对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企业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必须对市场有开阔的视野和敏锐的洞察力,也只有在此引导下建立起良好的人才资源管理体系,才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生产热情,稳步提升企业的生产和活力;中国创造也需要持续不断地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大环境。因此中国企业应该打造科技创新的坚实平台,跨越核心科技的“龙门”,开发和突破关键技术,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

中国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必须以坚韧不拔的决心努力打造出属于我们自己的品牌和产品。二、以创新为助推器从而促进国民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

当今世界形势发展、调整、变革之大——金融危机,引发了全球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全球经济和国际市场走向已经发生巨变,科技产业在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寻求新的突破,全球合作治理模式也在发生调整,这些因素都给我国经济发展提出很多挑战。

“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但是发展过程中的失调问题突出,发展的环境和条件继续发生新变化:“一是经济社会结构变化呈现新特点;二是传统增长模式面临新挑战;三是人民群众对提高生活水平和质量有了新期待。”(4)世界在发生巨变,同时中国也在进行着经济、政治、文化等全面而深刻的变革,我们应当清醒认识到:机遇和挑战并存,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培养国人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感,从而达到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的作用,在新形势中抓住机遇,在国际交往中操控主动权,认清中国特色主义建设道路上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风险,积极化解各种挑战并利用当前中国良好经济形势的战略机遇期,争取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十二五”期间我。

论民法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毕业论文

转载请注明出处众文网 » 论民法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毕业论文(民法对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论文怎么写)

资讯

大学毕业典礼感想论文(看毕业典礼感想80o字作文)

阅读(75)

本文主要为您介绍大学毕业典礼感想论文,内容包括看毕业典礼感想80o字作文,大学毕业论文感想,一句经典的大学毕业感言。毕业典礼过后你是否有很多感触,写一下观后感作文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毕业典礼观后感作文,欢迎阅读。我的毕业典礼今天是

资讯

大学英语毕业论文多少(英文本科论文写作要求多少字数)

阅读(86)

本文主要为您介绍大学英语毕业论文多少,内容包括英语专业论文一般多少字啊,英文本科论文写作要求多少字数,求英语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字数字数多少啊。非21985学校的本科毕业论文字数在6000-8000左右(工程类需要制图的专业则会超过这个数字),而

资讯

查找毕业论文的软件(论文查重用什么软件)

阅读(80)

本文主要为您介绍查找毕业论文的软件,内容包括可以看论文的好APP,毕业论文检索哪个软件最好,论文查重用什么软件自己能查吗。论文查重用几款查重软件,paperpass, paperfree,paperYY 、papercrazy,知网查重,自己也可以查重。pa

资讯

会计电算化专科毕业论文致谢词(会计电算化的致谢如何写)

阅读(72)

本文主要为您介绍会计电算化专科毕业论文致谢词,内容包括会计电算化的大专毕业论文怎么写(包括目录,摘要,引言,文献以,会计电算化的致谢如何写,求专科生毕业论文致谢词。论文致谢 本论文是在导师**教授和**研究员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导师渊

资讯

毕业论文结题形式有哪些(毕业论文完成形式有哪些)

阅读(73)

本文主要为您介绍毕业论文结题形式有哪些,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课题类型有哪几种形式,毕业论文完成形式,论文结题形式是什么意思请具体说明下,举个例子。(多年论文指导经验心得总结) 首先,我要说明这里的指导并非 常规意义的指导,我这里说的指导是

资讯

4篇优秀硕士毕业论文的致谢范例(求篇毕业论文致谢范文)

阅读(76)

本文主要为您介绍4篇优秀硕士毕业论文的致谢范例,内容包括求篇毕业论文致谢范文,如何写研究生毕业论文致谢辞(范例参考),毕业论文致谢范文。致谢本论文的撰写是在我的导师**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老师敏锐超前的思维模式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资讯

列车追尾应急处置方案设计毕业论文(活动应急预案范文3篇)

阅读(72)

本文主要为您介绍列车追尾应急处置方案设计毕业论文,内容包括应对突发性火灾事故及安全应急处理的毕业设计,造成列车相撞事故的主要因素;何避免此类追尾事故再次发生,北京南至福州D301次列车与杭州至福州南D3115次列车发生追尾事。去百度文

资讯

毕业论文封面下划线怎么(毕业论文word下划线如何显示出来)

阅读(80)

本文主要为您介绍毕业论文封面下划线怎么,内容包括毕业设计封面下划线如何对齐具体见图示,先谢谢了,毕业论文word下划线如何显示出来,论文封面姓名学号下划线,用手机wps怎样加。word中页眉预览会显示横线,但是打印出来不会显示,需要额外添加

资讯

大学英语毕业论文多少(英文本科论文写作要求多少字数)

阅读(86)

本文主要为您介绍大学英语毕业论文多少,内容包括英语专业论文一般多少字啊,英文本科论文写作要求多少字数,求英语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字数字数多少啊。非21985学校的本科毕业论文字数在6000-8000左右(工程类需要制图的专业则会超过这个数字),而

资讯

查找毕业论文的软件(论文查重用什么软件)

阅读(80)

本文主要为您介绍查找毕业论文的软件,内容包括可以看论文的好APP,毕业论文检索哪个软件最好,论文查重用什么软件自己能查吗。论文查重用几款查重软件,paperpass, paperfree,paperYY 、papercrazy,知网查重,自己也可以查重。pa

资讯

毕业论文刑法题(刑法学论文题目有哪些)

阅读(92)

本文主要为您介绍毕业论文刑法题,内容包括刑法学论文题目,大学毕业论文(刑法)选什么题目才好,大学毕业论文(刑法)选什么题目才好。刑法学毕业论文题目:1. 论犯罪的基本特征和本质特征 2. 我国犯罪成立理论的体系性特点及其缺陷3. 论犯罪成立要件

资讯

检验毕业论文范本(医学检验本科毕业论文格式及范文)

阅读(87)

本文主要为您介绍检验毕业论文范本,内容包括医学检验本科毕业论文格式及范文,医学检验毕业论文范文,医学检验毕业论文怎么写呢学校要求自选题目,更不知道从哪方面入。我从 创新医学网 上 找了一些关于医院经营的 文章 不知道是不是楼主要的

资讯

毕业论文题目别人写过(硕士毕业论文怎么写都是别人写过的)

阅读(72)

本文主要为您介绍毕业论文题目别人写过,内容包括如果毕业论文题目别人写过,自己又写行么,写论文,别人写过的题目可以写吗,毕业论文别人写过,怎么办。看个人的时间分配与能力,有部分人能在找工作等状态下完成毕业论文,也有一部分人请人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