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课程性质是什么意思
1、课程性质主要有公共必修、学科必修、学科选修、专业必修 、专业选修、实践必、实践选修。
2、专业主干课指的是主修课程,主修课程亦称“集中课程”。本科生课程中保证知识深度的课程。通常由一个学科或两个以上相关学科的若干课程构成,为学生提供该学科的知识和研究方法。
本科生要掌握该校 6个系中两个系所开设的课程,其中一个系的课程学习两年,称为主修课程,另一个系的课程学习一年,称为副修课程。20 世纪初,美国高等学校普遍采用主副修制。
3、专业选修课是指高等学校各学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由学生自行安排选习的课程。与“必修课”相对。
分限制性选修课与非限制性选修课。前者指在规定的范围内选修的课程,如必须在指定的若干组课程中选修一定组数的若干课程,或在若干门指定的课程中选修一定门数的课程;后者指不加限制,由学生自由选读的课程。
4、凡是必修的在选课的时候必须要选,至于选修的,选课的时候要慎重一些,选自己感兴趣的或者对于自己专业有影响的,并且选修的学分只需要不低于它最低选修毕业学分就可以了。
扩展资料:
课程标准的要求:
国家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应体现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提出教学和评价建议。
制定国家课程标准要依据各门课程的特点,结合具体内容,加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中华民族优良传统、革命传统教育和国防教育。
加强思想品质和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倡导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引导学生创新与实践。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应适应普及义务教育的要求,让绝大多数学生经过努力都能够达到,体现国家对公民素质的基本要求,着眼于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
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应在坚持使学生普遍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有一定的层次性和选择性,并开设选修课程,以利于学生获得更多的选择和发展的机会,为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修课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选修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课程标准
2.课程有哪些性质
课程实施的新取向: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崔允漷[摘要]我国的课程实施或教学主要有三种类型:基于教师经验的课程实施、基于教科书的课程实施和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
我们应该从基于教师自身经验或教科书的课程实施,走向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即教学目标源于课程标准、评估设计先于教学设计、指向学生学习结果的质量,以及如何设计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希望教师能够“像专家一样”整体地思考标准、教材、教学与评价的一致性问题。[关键词]课程实施;课程标准;教学[作者简介]崔允漷,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 200062)教学是一个充满问题的专业领域,“为什么教”、“教什么”、“怎么教”和“教到什么程度”应该是该领域的四大核心问题。
然而,人们一直以来对“教什么”和“怎么教”关注较多,而对“为什么教”和“教到什么程度”探讨得较少。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总是没有把教学置于“课程”的视域下来思考,没有整体地、一致地关注着同样重要的上述四个问题。
在我国第八次课程改革推进过程中,尽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2001)中规定:国家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也就是说,关注“为什么教”和“教到什么程度”等问题的“国家课程标准”应该成为课程实施的依据,即教学应该是基于课程标准的。
但是,走进中小学的课堂却发现,这一意图至今并未很好地得到实现。尽管在教师的日常话语中,课程标准已经代替了教学大纲,但课程标准似乎并没有给教学实践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新课程到底倡导什么样的“新”教学,教师应该根据什么来组织和开展教学:是根据上级或专家规定的“好课”的标准上课,还是按照课程标准所倡导的理念与目标来开展教学;是根据教材按部就班(即“教教材”),还是基于课程标准自主处理教材(即‘明教材教”);是模仿别人的“优质课”,还是基于课程标准创造自己的优质课。这些问题还依然存在。
更进一步地,关于作为学生应知和能做的“期望列表”——课程标准如何落实到课堂教学实践中的讨论,就更是鲜见了。因此,本文首先从历史的角度来分析我国的课程实施取向,指出当前我们应当基于课程标准来实施课程,进而探讨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的基本特征以及如何设计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以期为我国推进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实践提供一个参考框架。
一、课程实施的三种取向尽管人们对“课程实施”有不同的理解,如有学者认为,课程实施是教师怎样将规划好的课程方案付诸于实际的教学过程中;也有学者认为,课程实施除上述提及的学校/课堂层面的教学外,还应包括地方层面的课程推广,但是,不管怎样,教学是课程实施的重要范畴。本文将课程实施限制在教学范畴来探讨。
关于课程实施取向的研究,最为大家熟知和广为引用的是Snyder等人提出的忠实(fidelity)取向、相互调适( mutual adaptation)取向和课程创生(enactment)取向。[1]这三种取向构成了一个连续体,囊括了实施中一切可能与不可能的情况。
事实上,对任何政策、方案或计划的实施都可以拿这个框架去分析,因此,在理论上它具有广泛的解释力。但是,回到我们课程实施的现实情况,一方面,忠实取向的课程实施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课程实施中的两个主体——教师和学生都是活生生的人,教学离不开他们的情感、动机与价值观,何况学校与课堂在情境方面又存在着如此大的差异,教师势必要灵活地处理这种差异;另一方面,三种取向的划分缺乏现实的执行力,如“相互调适”如何调适,调适的依据与标准是什么,“课程创生”创生什么,创生的依据与标准又是什么,这些核心问题都是没有答案的,因此,它对教学缺乏实际的指导意义。
更关键的是,它无法为回答我们前面提到的、我国当前正面临的课程实施问题提供适宜的概念工具。这促使我们从我国的传统和现实出发,尝试提出更具本土性的课程实施取向分类。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我国的课程实施或教学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基于教师经验的课程实施,二是基于教科书的课程实施,三是基于课程标准的课程实施(教学)。当前,尽管有了国家课程标准,倡导教师应该基于课程标准开展教学,但事实上绝大部分教师还是依据教科书来实施课程。
(一)基于教师经验的课程实施基于教师经验的课程实施就是教师凭借自身所具备的知识和所信奉的理念开展教学,“教什么”和“怎么教”主要依赖于教师自身的经验,“为什么教”和“教到什么程度”还没有真正进入教师关注的领域。这种课程实施取向主要存在于普及教育和教科书(正式的学生课本)出现以前。
基于教师经验的课程实施的基本特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基于教师经验的课程实施中的课程与教学系于教师一身。教师成为教育内容的活的载体,教师所具有的经验成为课程的内容,教师所具有的教育理念左右着课程实施的格局,教师的素养决定着教育教学的质量。
“教什么”和“怎么教”都由教师自身有什么可以教和他所信奉的怎么教得好的理念所决定。(2)教师在基于教师。
3.课程标准的性质是什么
《纲要》指出:国家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应体现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提出教学建议和评价建议。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看出,课程标准包括以下内涵:
☆它是按门类制定的;
☆它规定本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
☆它提出了指导性的教学原则和评价建议;
☆它不包括教学重点、难点、时间分配等具体内容;
☆它规定了不同阶段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所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由于课程标准规定的是国家对国民在某方面或某领域的基本素质要求,因此,它毫无疑问地对教材、教学和评价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是教材、教学和评价的出发点与归宿。因为无论教材还是教学,都是为这些方面或领域的基本素质的培养服务的,而评价则是重点评价学生在这些方面
或领域的表现如何,是否达到了国家的基本要求。因此,无论教材、教学还是评价,出发点都是为了课程标准中所规定的那些素质的培养,最终的落脚点也都是这些基本的素质要求。
可以说,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基本素质要求是教材、教学和评价的灵魂,也是整个基础教育课程的灵魂。这也正是各国极其重视课程改革,尤其是极其重视课程标准研制工作的重要原因。现在英美等国纷纷组织全国最强的力量、投入大量物力经费研制各科课程标准,表现出他们对国家课程标准的日益重视。无论教材怎么编,无论教学如何设计,无论评价如何开展,都必须围绕着这一基本素质要求服务,都不能脱离这个核心。
但是,课程标准是教材、教学和评价的基本依据,并不等于课程标准是对教材、教学和评价方方面面的具体规定。课程标准对某方面或某领域基本素质要求的规定,主要体现为在课程标准中所确定的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因此,课程标准的指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它规定了各科教材、教学所要实现的课程目标和各科教材教学中所要学习的课程内容,规定了评价哪些基本素质以及评价的基本标准。但对教材编制、教学设计和评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如教材编写体系、教学顺序安排及课时分配、评价的具体方法等),则不做硬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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