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诉论文
【题名】:民诉诉权辨析甘肃农业论文()
【关键词】:诉权 宪法 公民 基本权利 中国
【keywords】:SuQuan XianFa GongMin JiBenQuanLi ZhongGuo
【作者】:段睿 【来源】: 知识词典
【期刊名称】:甘肃农业(GanSuNongYe)
【国际标准刊号】: 【国内统一刊号】:62-1104/F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HuBeiWuHan430074)
【分类号】:D921 【页码】:-51-52 【出版年】:2004.4
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诉权也即“起诉权”。为了保护国家或个人的合法利益,法律规定了公民在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可以向特定的国家机关提出追究不法侵害人责任的请求权。我认为,从广义上来讲,诉权应当包括刑事的诉权、民事的诉权和行政的诉权。在刑事诉讼中,有公诉权、自诉权、反诉权;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原告享有起诉权,被告享有应诉权和反诉权。本文这里要讨论的,只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权问题。
【题名】:民诉修法,直刺司法顽疾公民导刊论文(MinSuXiuFa,)
【关键词】: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司法 立法机关 民事诉讼法 审议
【keywords】: SiFa LiFaJiGuan MinShiSuSongFa ShenYi
【作者】:阿计 【来源】: 知识词典
【期刊名称】:公民导刊(GongMinDaoKan)
【国际标准刊号】:1008-4037 【国内统一刊号】:
【作者单位】:不详(BuXiang)
【分类号】:D922.14 【页码】:-28-31 【出版年】:2007.12
自2007年6月底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的民事诉讼法草案.经过国家立法机关连续三次审议后.在10月28日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终于通过了最后的关卡。如此快捷的立法节奏.足以显示迫切的修法需求。
【题名】:美国环境公民诉讼管窥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论文(:)
【关键词】:环境公民诉讼 美国 环境法律 公益诉讼制度
【keywords】:HuanJingGongMinSuSong MeiGuo HuanJingFaLv GongYiSuSongZhiDu
【作者】:陈冬 【来源】: 知识词典
【期刊名称】: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ZhengZhouDaXueXueBao:ZheXueSheHuiKeXueBan)
【国际标准刊号】:1001-8204 【国内统一刊号】:41-1027/C
【作者单位】: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山东青岛266071(,ShanDongQingDao266071)
【分类号】:D922.68 D971.25 【页码】:-107-110 【出版年】:2004.1
美国环境公民诉讼作为一项公益诉讼制度,对美国环境法律的发展和实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就美国联邦环境法律中的公民诉讼条款而言,环境公民诉讼主要包括原告、被告、可诉范围等三个因素。环境公民诉讼的原告是指任何人,包括个人、组织和政府机构。被告一般被界定为违反环境法律的私人、企业和执法机关。可诉范围则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执法机关的行政不作为行为。这三个因素都具有极其广泛的范围,由此,可以看出美国环境公民诉讼的公益性质。
2.速求《民事诉讼法》关于“代表人诉讼”的2000字论文
1991 年我国颁行的《民事诉讼法》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为解决群体性纠纷,吸收借鉴美国的集团诉讼和日本的选定当事人诉讼的立法经验,确立了我国群体诉讼的制度———代表人诉讼制度。
1992 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对该制度进一步作了具体规范。 一、代表人诉讼制度对解决群体性纠纷的重要意义 群体性诉讼制度的主要功能是: 1. 解决主体众多与诉讼程序空间容量有限的矛盾, 扩大司法解决纠纷的功能; 2. 保证诉讼标的相同或者属于同一种类的纠纷能够获得相同的裁判, 避免法院做出矛盾的判决; 3. 增强单个受害者抗衡现代高技术企业或者行业等具有强大实力的组织的能力, 切实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4. 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1] 二、现阶段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局限性 (一)、从诉讼成本来看 [2] 有人认为诉讼成本是“生产正义的成本”, 包括国家负担的“审理成本”和由当事人负担的“诉讼成本”。[3] 从审理成本方面看 (1)法院立案审查工作繁重。
法院需要对众多当事人一方的诉讼标的是否相同或者属于同一种类,诉讼请求或者抗辩方法是否相同,还要审查代表人是否适格等,极其繁杂。 (2) 受理人数不确定的案件后不仅需要进行不少于30日的公告, 而且还要对陆续前来的当事人进行审查和登记。
(3), 当事人如果不能推举出合适的诉讼代表人, 法院还要与全体当事人商定或者遴选诉讼代表人。 (4)法院必须对代表人是否忠于职责进行监督。
(5), 案件审结后每当有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起诉的, 法院都要对其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 显然, 在这种制度约束下, 代表人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愈多, 法院的上述工作任务就愈重, 法官需要投入的时间、精力和法院的投入成本也愈大。
1、从诉讼成本方面说 (1), 在提起诉讼之前, 意图提起代表人诉讼的当事人必须与其他当事人联络, 征求各个当事人提出诉讼的意向、其后要彼此商谈具体的诉讼请求、推举适当的诉讼代表人选, 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物色满意的代理律师等; (2) 在提起诉讼后, 举凡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放弃、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进行 和解和撤诉等诉讼事项发生, 都必须在所有的当事人之间征询意见并达成共识, 才能做出相应的诉讼对策, 而涉及诉讼代表人变更的, 又必须重新确定代表人。 (3) 交通费、律师代理费等等诉讼费用。
代表人诉讼涉及的受害人愈多, 搜寻有关信息和达成诉讼合意就越困难, 当事人需要付出的交易成本也就越大。 过高的诉讼成本为纠纷当事人提起代表人诉讼设置了难以跨越的门槛。
(二)、从当事人适格的角度来看 传统理论强调诉讼当事人必须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这样的当事人才是适格当事人。传统的民事诉讼主体适格理论在现代型诉讼中同样受到了冲击和挑战。
现代型诉讼的特点是: “纷争当事人一方常常是数量众多且处于弱势的受害者, 从而在人数和利益等方面具有集团性行业扩散性。”4[4] 作为现代型诉讼的集团诉讼也往往超越个人的利害关系, 其争议因具有公共性而得以社会化和政治化, 即群体性纠纷的大量出现, 已经使单独个人的私益问题, 变成了一个广泛的公益问题。
5[5] 而传统的诉权理论及当事人适格问题则关闭了公共利益保护之门。一定程度上也关闭了个人权益保护之门。
2000 年发生的日本“东芝”笔记本电脑、“三菱”汽车事件中,众多中国消费者无法通过便利有效的群体诉讼机制来实现对其受损权利的救济就是这样一个典型事例。[6] 我国代表人诉讼中有关当事人适格的规定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7[7] (1)在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用以最终确定人数的权利登记制度存在负面作用。由于群体诉讼多为“小额多数”之诉,在信息不发达地区或权利意识不强烈的情况下,会出现许多受损者没有机会或不愿意进行权利登记的实际情况,这样就会导致登记的赔偿总额与违法者的非法所得之间出现较大的差异,从而放纵违法者。
(2)代表人的诉权需要经由其他成员的明示授予而获得,对对私人利益的侧重保护,导致群体诉讼的提起困难重重。由于群体纠纷涉及的利益主体范围广,规模大,要求代表人只有在获得其他当事人一一授予的诉讼实施权的情况下才能以“集团”的名义提起诉讼,无疑是一项复杂又艰巨的工作,而且在某些群体纠纷中当事人并不是可以完全确定的情况下,要想获得所有当事人的明示授权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3)代表人需要由经过权利登记的全体当事人明示授予其诉权与法院生效判决对那些未经权利登记的人具有“间接”拘束力存有制度上的矛盾,容易产生“搭便车”的懈怠诉讼心理。可能最终的结果可能是大家谁都不先提起诉讼,等着直接适用判决,个人私利得不到保障的同时,社会利益被破坏殆尽。
(三)、从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产生及权限角度 1、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产生: 我国诉讼代表人产生需要经被代表人的推荐、商定及授权。但群体诉讼人数众多且不确定性以及分布的广泛性, 就决定了充分的授权是不可能的, 而且取得意见一致的授权更是有很大难度。
即使实现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授权, 也。
3.民事诉讼 范文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某某)某民初字第某号
原告沙某某,男,一九某某年某月某日生,汉族,某市某学校职工,住某市某路某号;
被告黄某某,男,一九某某年某月某日生,汉族,农民,住某市某巷某号。
原告沙某某与被告黄某某相邻纠纷一案,本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沙某某诉称:2000年3月,经有关部门批准,我在自己的平屋西山墙新开一窗户,但被告无视我的合法权益,强行将我新开的和原有的窗户用砖头堵塞,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原状。
被告黄某某辩称:原告开窗虽然经过批准,但事先未与我协商,因原告开窗影响我家生活,我才将窗户堵塞,不同意恢复原状。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系邻居关系。1999年8月,原告沙某某购买坐落在某市某路坐北朝南高平屋私房一间,并办理了过户纳税手续。该屋的西山墙与被告黄某某私房的东山墙(无窗户之间相距约3.5米)。2000年3月,原告为改善其室内的通风、采光,经有关部门批准,在该屋的西山墙中间新开一个0.9*0.57米的窗户。施工时,双方曾发生过纠纷。被告以原告开窗未经本人同意,对其生活有影响为由,强行将原告新开及原有的窗户都用砖头堵塞。原告遂于同月诉至本院,请求解决。
上述事实,有有关部门同意开窗的审批意见,当事人陈述及本案现场勘验笔录为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本院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原告为改善其室内通风、采光,经有关部门批准所新开的窗户,对相距3.5米的被告房屋并无影响。原告请求恢复原状,理由正当,应予支持。被告提出原告开窗应经其本人同意及造成其生活不便之主张,因无法律和事实依据,不予采纳;其强行将原告的窗户堵塞属违法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3条、第134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黄某某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堵塞在原告沙某某的私户西山墙上两个窗户中的砖头拆除。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被告黄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王某某
人民陪审员 林某
人民陪审员 王某
某某年某月某日
(本年与原件核对无异)(院印)
书记员 李某
4.法学毕业论文《论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为什么选这个课题怎么答辩
论文题目不是自己选的么?
为什么,说意义:
1、财产保全不仅关乎申请保全人的权益,也关乎被保全人的权益,错保误保将会损害双方的权益。
2、财产保全都是出现在紧急必要的情况下,财产保全的完善程度对于司法权力维护公民权益的效率具有重大意义。
答辩:
设计论文结构,一般而言,论文是三段:背景概况、问题研究、解决方案,要再全一些,可以加上今后的展望。
因此:
1、先介绍当前的北京,民事诉讼的发展啊,诉讼保全的概况啊,也就是提出问题阶段。
2、问题研究,也就是发现问题的阶段,找到现在有哪些弊端,问题,影响保全顺利完成或者影响当事人权益的问题。
3、问题有了,解决方案就有了,所以手到擒来。
最后,答辩要层次分明,条理清晰,有理有据,放些案例,放些数据,加点图标,弄个正态分布什么的,直接能够优秀论文了好么。
5.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共享
二)刑法部分 1、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研究 2、论刑法的机能 3、论刑罚权的根据 4、罪刑法定原则研究 5、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6、论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7、刑法溯及力问题研究 8、刑法立法方法研究 9、刑法解释研究 10、刑事司法解释研究 11、刑事判例研究 12、犯罪论体系研究 13、论犯罪的特征 14、中外犯罪构成理论比较研究 15、刑事法律关系研究 16、刑事责任研究 17、论犯罪化与非犯罪化 18、犯罪课题研究 19、论刑法上的行为 20、论不作为 21、持有型犯罪研究 22、刑法因果关系研究 23、西方国家刑法因果关系理论评介 24、刑事责任能力研究 25、精神障碍与刑事责任能力四)民法学部分 (1)民法 1、论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2、论民法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意义 3、论民法对人身权的保护 4、论民法对财产权的保护 5、论我国人身权制度的完善 6、论我国物权法制定的原则 7、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8、论民法与商法的关系 9、论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10、论民事法律关系的制度意义 11、论我国的民事主体制度 12、论法人制度对于我国企业改革的理论与制度意义 13、论合伙的法律地位 14、论合伙财产的法律性质 15、论法人内部治理制度 16、论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 17、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18、论意思表示 19、论法律行为的分类及其意义 20、论物权行为 30、论代理制度对于市场交易的意义九)民事诉讼法部分 1、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2、诉和诉权的理论与实践 3、试论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4、民事证据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5、论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裁判的抗诉 6、关于民事诉讼主体制度的研究 7、关于我国民事上诉制度的研究 8、对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研究 9、对我国破产制度的探讨 10、对我国仲裁制度的探讨 11、我国开展司法协助的现状展望 12、关于人民调解制度的研究 13、如何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程序制度 14、试论法院调解 15、督促程序之研究 16、公示催告程序之研究 17、论民事诉讼的管辖制度 18、论普通程序的基础性 19、怎样认识民事强制执行措施 20、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题目自选,自己还可以选自己感兴趣的民事诉讼法学的问题作为论问题指导教师自选 十)司法鉴定学部分 侦察与司法鉴定部分 1、刑事侦查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2、论刑事侦查的法制原则 3、证据在刑事侦查中的作用 4、犯罪现场的构成要素 5、论现场勘查中的临场分析 6、论现场分析的辩证法 7、论侦查实验 8、影响证人证言的心理因素 9、审讯犯罪嫌疑人的任务 10、及时对犯罪嫌疑人初审的意义 11、论审讯中政策攻心的策略 12、论审讯中利用矛盾的策略 13、论审讯中出示证据的策略 14、对犯罪嫌疑人口供的分析评断。
6.谁有民法学方面的毕业论文
诚信原则的人性检讨
广义趋同论——从《民法典草案》的人格看经济法与民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若干问题质疑
中国民法典人格权法编和侵权行为法编专家研讨会讨论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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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够吗。。。
如果不行,这你还有曼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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