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毕业论文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探讨”论文怎么写啊)

1.“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探讨”论文怎么写啊

摘 要 中国已经加入WTO,市场经济日益繁荣,个人收入也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个人所得税负担也就明显加重。

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那么如何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通过筹划,减轻税负,使揣入自己腰包的钱更多,也就成了这些纳税人急需面对的问题。

本文就以此为背景展开讨论,具体介绍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个人所得税主要涉税项目的纳税筹划。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纳税筹划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的来源和形式日趋多样化,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与之相应,财政收入中来源于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维护切身利益,减轻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高度重视。那么如何使纳税人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轻税负,获得最大收益就成了一个重要的研究内容,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1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 目前许多纳税人已从过去偷偷地或无意识地采取各种方法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发展为积极地通过纳税筹划来减轻税收负担。但是,纳税筹划在某些人的观念意识中往往和投机取巧联系在一起。

同时有人不解:“纳税筹划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但筹划本身是不是违背了国家的立法精神和税收政策的导向呢?纳税筹划可取吗?”在这种背景下,正确引导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对我国纳税人及税收经济发展具有比较重要的现实意义,很有研究必要。1.1 纳税筹划有利于激励纳税人增强纳税意识 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的初衷是为了少缴或缓缴税款,但纳税人的这种安排采取的是合法或不违法的形式,这不仅“钻”了国家的财税政策空子,而且学到了财税政策,法规知识。

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纳税筹划的效果,纳税人还会自觉不自觉地进一步钻研财税政策、法规,从而进一步激励纳税人提高政策水平、增强纳税意识、自觉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1.2 纳税筹划可以节减纳税人税收 纳税筹划通过税收方案的比较,选择纳税较轻的方案,减少纳税人的现金流出或者减少本期现金的流出,增加可支配资金,有利于纳税人的发展。

纳税筹划可避免纳税人缴纳“冤枉税”。中国市场经济的健全过程是税法体系不断健全的过程,税法的健全伴随着税法的日益复杂,如果对税法研究得不透,就既有可能漏税,也有可能多缴税。

2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与原因分析2.1 现状分析 近几年来,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人数越来越多,纳税人数超过了任何一个税种,对个人收入征税的范围涉及11个项目之多,于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应运而生。但是我国目前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研究很少。

纳税筹划,在以前总会被人们认为是消极的或不正当的行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进行巧妙偷税、逃税或骗税。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纳税筹划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人们开始考虑如何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问题了。

于是纳税筹划税务代理机构也诞生了,而且发展趋势非常好。但是由于税务筹划在我国出现的历史很短,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研究在我国还尚属一个比较新的课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加强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2.2 原因分析 随着税收征管力度的加大,纳税人偷逃税款的空间越来越小,况且偷逃税款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因而对纳税人来说,应将重点放在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上,而不是偷逃税款上。

但是面对众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税务部门不断下发的各种税收政策“解释”,居民个人往往感到无助。因为税收政策量多、繁杂且变化较快,个人对一些税收法规根本不了解。

在税法规范的前提下,纳税人选择不同的方案带来的税负轻重是不同的。个人所得税通过合理筹划才可以让纳税人节约税收成本,减轻税负。

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能听到群众的抱怨:“好不容易挣了一笔钱,可是扣税以后,就明显少了许多。”因此,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合理避税、节税就成了不少市民关心的话题之一。

3 个人所得税涉税项目的纳税筹划3.1 筹划思路 首先,制定合理避税计划。就是通过对现行税法的研究,对个人在近期内收入情况的预计作出的收入安排,通过收入的时间和数量,支付方式变化,达到降低名义收入额之目的,进而降低税率档次,以降低税负或免除税负。

其次,采取合理避税策略。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纳税筹划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①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②均衡各月工资收入水平;③抓住一切可以扣除费用的机会,并且能充分利用;④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3.2 主要涉税项目的筹划应用3.2.1 工资薪金所得的筹划 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可以看出,由于我国对于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使得收入越高,适用的税率越高,税收负担也越重。在每一级的边缘地带,收入可能只相差一元,但是所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就会相差很大。

不过,通过采取一定的合法的手段进行筹划,可以避免此类不公平的发生。具体方法有很多,主要有: (1)均衡收入法。

个人所得税通常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如果纳税人的应税所得越多,其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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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纳税筹划论文怎么写

工资、薪金所得实行最低税率为5%、最高税率为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当你取得的收入达到某一档次时,就要支付与该档次税率相适应的税额。但是,工薪税是根据你的月实际收入水平来渐进课税,这就为税务筹划创造了条件。

(一)工资、薪金福利化筹划

取得高薪是提高一个人消费水平的主要手段,但因为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累进的,当累进到一定程度,新增薪金带给纳税人的可支配现金将会逐步减少,所以,把纳税人现金性工资转为提供福利,照样可以增加其消费满足,却可少缴个人所得税。

1.企业提供住所,是个人工薪税节税的有效方法。即你的住房是由你服务的企业免费提供或收取部分租金提供的。由广个人所得税是就你的收入总额划分档次课税,对你的支出只确定一个固定的扣除额,这样收入越高支付的税金越多,故企业将住房费直接支付给你将会造成你较多的税收负担。如果企业为你租用房子采取企业支付或支付个人现金,也会造成你的税收负担和收入水平的差异。因此,你在受聘时,应与雇主协商,由雇主支付你在工作期间的寓所租金,而薪金则在原有基础上作适当的调整。这样,雇主的负担不变,你则可因此而降低了个人所得税中工薪应负担的税收。

例如,某公司会计师钱先生每月从公司获取工资、薪金所得5000元,由于租住一套两居室,每月付房租2000元,除去房租,钱先生可用的收入为3000元。这时,钱先生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是:

(5000-800)*15%-125=505(元)

如果公司为钱先生提供免费住房,每月工资下调为3000元,则钱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3000-800)*15%-125=205(元)

做如此筹划后,钱先生可节省所得税300元,而公司也没有增加支出。

但这里要注意,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时,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企业为具备条件的雇员购买住房或者汽车时,产权凭证应当是雇员的名字,并商定雇员工作达到一定条件,该实物所有权完全归雇员所有。

2.企业提供假期旅游津贴。即由企业支付旅游费用,然后降低你的薪金。职工根据国家规定都可以享受法定休假,在此期间一切费用照付。如果你放弃取得这部分工资的权利,而要求企业为你提供休假旅游的费用,只要是财务制度所允许的,企业都会予以接受,这样对企业来讲,并没多支出,而对你来讲就是少收入高消费。

3.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由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各种福利设施,若不能将其转化为现金,则不会视为工资收入,从而也就不必计算个人所得税。这样,企业通过提高职工福利,增加其物质满足,也可少纳所得税。

(1)企业提供免费膳食或者由企业直接支付搭伙管理费。企业提供的膳食餐具必须具有不可变现性,即不可转让,不能兑换现金。

(2)使用企业提供的家具及住宅设备。由企业向职工提供住宅或由企业支付租金时,由企业集体配备家具及住宅设备,然后收取低租金。

(3)企业提供办公用品和设施。某些职业的工作需要专用设备,如广告设计人员需要高档计算机等。如果由职工自己购买,则职工会提出加薪的要求,而加薪就要上税。此时由企业购买后配给职工使用,可避免纳税。

(4)由企业提供车辆供职工使用,该车辆不可以再租与他人使用。

(5)转售股票认购权。

(6)企业为职工子女成立教育基金,提供奖学金给职工子女。

(7)使用由企业缔结合约提供给职工的公用设施,如水、电、煤气、电话等。

总之,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的个人,其节税的主要方法是在保证消费水平提高的前提下,降低所得额,达到减轻税负之目的。对于企业来讲,要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合理地选择职工收入支付方式,以帮助职工提高消费水平。一味地增加现金收入,从税收角度来考虑并不是完全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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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写一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论文 具体的构架该怎么写呢

一、问题的提出………………………………………………………………………………2

(一)引言………………………………………………………………………………2

(二)相关概念介绍……………………………………………………………………2

1.个人所得税和纳税筹划的概念 …………………………………………………2

2.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特点和作用………………………………………………2

二、问题的展开和分析………………………………………………………………………3

(一)问题的分析……………………………………………………………………………3

(二)纳税筹划的目标………………………………………………………………………4

三、纳税筹划案例分析………………………………………………………………………4(一)利用公积金进行纳税筹划…………………………………………………………4(二)积极利用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发票进行纳税筹划 …………………5

(三)利用年终奖金纳税筹划 …………………………………………………………5(四)通过分次计算劳务报酬进行纳税筹划………………………………………………6

结论……………………………………………………………………………………………7

参考文献………………………………………………………………………………………8

这是目录之前可以写一个论文的摘要

4.我的论文题目是浅谈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关于律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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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基本理论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稿酬所得筹划 稿酬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实际适用税率14%。

(一)稿酬费用化纳税筹划。作者在为出版社提供作品时,与出版社签订写作合同,或者与社会团体签订合同,由对方提供社会实践的费用,或租用该单位的设备使用。

这样,对方为你支付前期搜集素材费用;你的作品完工将其版权卖予对方,取得稿费和版权收入。在此计算所得税时,你仍然取得20%的定额扣除费用率。

而实际费用的耗费为0或低于20%扣除率,这就有利于减少纳税。 例如,某著名经济学家打算创作一部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实用性强的专业著作,需要到沿海和内地的一些典型地区的企业进行考察。

因为这位经济学家水平高、社会知名度高,估计著作出版后销路会很好,出版社和经济学家签订出版协议,支付稿酬18万元。预计赴各地的考察费用5万元。

不同的费用支付方式将会产生不同的纳税后果: 如果经济学家自己支付考察费用,则: 应纳税额=180000*(1-20%)*14%=20160(元) 实际可支配收入=180000-20160-50000=109840(元) 如果由出版社支付考察费用5万元,经济学家可得到稿费13万元,则: 应纳税额=130000*(1-20%)*14%=14560(元) 实际可支配收入=130000-14560=115440(元) 通过筹划,可支配收入增加115440-109840=5600(元)。 (二)收入取得后移筹划法。

将你实际取得的收入权利延期支付或分次支付,是节税的又一种形式。如果你的作品市场看好,可与出版社商量采取分批量印刷的方法。

比如,你的一部30万字的作品,双方协定稿费标准为50元/千字,每发行量在1万册内,另支付发行费5000元,那么,印刷量在l万册的,你将取得20000元收入。两万册则要取得25000元的收入3万册取得30000元收入。

如果通过签订协议,采用发行3万册,分两次印刷的办法,这样出版社将分两次支付费用,每次15000元,你就可以取得两次20%的定额扣除。虽然两次印刷会造成一定的费用负担,但他可以与你签订稿酬协议,通过适当降低收费标准的办法来保证收入。

(三)集体创作筹划法。即由几个志趣相投、能力相当的人组成创作组,实行集体构思、分工写作的方法,完成作品,这样每部作品的稿酬分配到每人身上,就可以适用最低税率。

如果一本书稿费收入2万元,一个人写和组织创作组联合创作的纳税是不同的。 如果一人写作,稿费一人得到,应纳税额为: 20000*(1-20%)*14%=2240(元) 如果组成十人创作组,稿费一人2000元,10人共纳个人所得税为: (2000-800)*14%*10=1680(元) 经过筹划,可节税2240-1680=560(元)。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法定征税项目(一) 一、法定征税项目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 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即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即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按照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这是一个概括性项目,主要是针对税法执行中可能出现的一些确需免税的情况而定的。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他免税项目(二) 二、其他征税项目 1994年实施新税制以来,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对一些个人取得的所得项目作出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主要包括: (一)教育储蓄存款利息以及国家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利息。

(二)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经县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者类似组织发给见义勇为者的奖金和奖品。 (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

(四)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为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规定比例缴付的部分,应当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税。个人领取原来提存的上述款项及其利息的时候,也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可以定期免征个人所得税。 (六)为了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于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格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

6.浅谈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利弊与筹划

现在的所得税很不公平,老百姓存道银行的钱也要交税,等等太多了不说了吧,说一下筹划吧 一、从支付给人的角度来说一下 1、对于个人所得税来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简称“三费一金”)都是可以在收入中抵免的。

住房公积金是由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上一年度12月份的基本工资乘以规定的提取比例得到的。由于根据上年度数据计算得到的公积金在本年度中按月扣减,不受本年度的工资增长的影响,但工资增长部分少计的公积金允许在本年度末做一次性的补缴,那么如果年末收入较多时,可以通过此项公积金补缴,增加年末该月的个人所得税税前可抵扣金额,实现降低税款。

由于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可从工资总额中作税前扣除,免纳个人所得税,还在不增加单位负担的情况下,提高公积金计提比例,减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从而提高职工的实际收入水平。但应注意的是,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标准缴付的“三费一金”则应计入年所得范围内,需依法纳税。

2、如员工正常生活必须的福利设施,尽可能由企业给予提供,并通过合理计算后,适当降低员工的工资,这样,从企业一方,既达到不增加企业费用支出,又能全额费用在税前扣除,并且企业为员工提供充分的福利设施,对外能提高企业的形象;从员工一方,既享受了企业提供的完善的福利设施,又少交了个人所得税,实现真正意义的企业和员工双赢局面。一般情况企业可为员工提供下列福利:提供免费膳食、提供车辆供职工使用、为员工提供必须家具及住宅设备、为员工提供医务室等医疗设施。

3、有些费用可以作为企业的费用税前列支,同时,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又不会作为个人所得处理,这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筹划方法。例如:A汽车贸易公司的销售人员小王2008年全年按销售业绩提取奖金或工资100000元,其中小王全年在跑业务的过程中,共发生了出差费用和通讯费用28000元,发生业务招待费用10000元,这些费用企业不再报销。

企业在年终时一次性支付给小王,则企业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00000-2000)*40%-10375=28825(元)。如果公司的财务人员将小王的部分应税收入转化为费用和为员工计提“三费一金”从而增加税收减免额,这样小王的个人所得税就明显减少。

也就是说,如果财务对小王发生的出差费用和通讯费用28000元,业务招待费用10000元采取实报实销制,这样公司付给小王的工资或奖金就只有62000元(100000-28000-10000=62000,在此基础上,公司还可以每月预先支付一部分工资给员工。如果每月预先支付1000元的工资,而且公司按工资的9%、6%、20%、2%分别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三费一金),并且分别按9%、2%、8%、1%的比例从小王工资中扣除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在公司总支出不变,小王总收入不变的情况下,那么小王的工资就不一样了。

这样小王每月实际得到的工资收入为:1000+1000*57%=1570元。这样小王前面11个月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在年终时小王实际的应税收入为:62000-1570*11-2000-570=42160,应交个人所得税为:42160*30%-3375=9273,从以上计算得出:全年小王应交个人所得税为9273元。企业只改变了工资的支付方式,为员工按规定交了该交的“三费一金”,还可以节约19552(28825-9273=19552)元税款,企业少支付了小王工资,再减去为小王交纳的“三费一金”公司应交部分4440元后,公司少支出2400元。

小王看似一年少得收入,实际个人得利了公司交的“三费一金”带来的益处。小王在社会上以个人名义去交“三费一金”还得交上由公司交纳的部分,这无形中小王个人多了4440元收入。

这对于一个人已经是一笔不少的数了。虽然小王每月实际得到的现金收入减少了,但是小王减少的现金收入相当于一笔无利息税的存款,同时还可以利用公积金进行贷款购置房产,还可以盘活公积金账户的资金,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优惠利率。

因此,在企业的支出不增加的情况下,只要适当的增加税收减免额、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和将部分应税收入转化为费用,则对职工来说可以节省一大笔税负支出,这对企业留住更多更好的高级人才打下了很好的基础。二从创业角度讲:比如那些希望自主创业的人,根据政策规定,在其雇佣的员工中,下岗工人或退伍军人超过30%就可免征3年营业税和所得税。

对于那些事业刚刚起步的人而言,可以利用这一鼓励政策,轻松为自己免去3年税收,尽量利用国家政策。另外把自己的收入尽量的在税前转化个体企业的收入,因为个体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是按利润的20%,很低。

可能弄不好说你洗钱要慎重。 1、。

7.论文怎么写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筹划基本方法 (一)个案税收筹划法 所谓个税筹划法,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针对具体的涉税实例,利用税收筹划原理,结合当地的税务管理实际运筹降低税收负担,或者将税收负担调节到理想状态的过程。

包括以下几点: 1、收入税收筹划,就是通过对取得收入的方式和时间、计算方法的选择、控制,以达到节税目的的筹划。 例如,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是根据合同约定日期确认收入,委托销售商品是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为了实现合理纳税期间,企业可以在签订销售合同时选择不同的销货方式,在不同时期确认收入,实现递延纳税,减少筹集资金的成本,增加企业税后利润。

2、成本费用筹划,即基于税法对成本、费用的确认和计算的不同规定,根据企业情况选择有利方式的筹划。 例如,存货的核算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因此,企业在通货膨胀时注册成立或企业申请会计政策变更得到有关部门批准时,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核算成本;在物价变化不定时,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平均法核算成本,这样可以提高企业成本,减少所得税。

同样,对于折旧方法的选择有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企业为了达到递延纳税的目的,在税法允许的行业,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年数总和法等计提折旧。这样,相当于企业获得了一种无息贷款,企业无形中增加了收入。

3、盈亏抵补筹划,是准许企业在一定时期以某一年度的亏损去抵以后年度的盈余,以减少以后年度的应纳税额。 4、租赁筹划,从企业税收筹划的角度看,租赁也是企业用以减轻税负的重要方法。

在关联双方适用税率有差别的情况下,使利润流向税率较低的一方,效果更加显著。 5、筹资筹划,主要包括筹资渠道策划和还本付息策划。

通常情况下,企业自我筹资所承担的税收负担要重于向金融机构贷款的税收负担,企业之间相互拆借筹资所承担的税收负担要重于企业内部集资所承担的税收负担。 总体上看,企业内部集资与企业之间拆借方式效果最好,尤其当企业间税率有差别时,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累效果最差。

其原因在于内部集资与企业之间的拆借涉及的部门和机构较多,容易使企业利润分散。 6、投资筹划,税负的轻重对投资决策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纳税人即投资者,在为新的投资进行筹划时,基于投资净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应从投资行业、投资方式、企业的组织形式等方面进行最优选择。 (二)政策利用筹划法 1。

投资地点:企业可以根据国家在不同地区有不同优惠条件的规定,选择在不同地点进行投资,享受低税负的优惠条件。 例如国家规定在西部地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等都有不同的优惠政策。

因此,企业在投资时,可以选择低税负区,获得税收优惠。 2。

投资行业:税法规定对于设立在西部的国家鼓励类企业在征收企业所得税时在2001年~2010年间减按15%征收所得税;在西部新办的基础设施行业,其主营收入占总收入70%以上的可以享受“两免三减”的优惠等。 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力选择不同的行业,进行税收筹划,实现合理避税。

3。人员构成:现行税法中有一些安置待业人员、下岗人员的优惠政策,企业可以根据情况合理应用。

4。减免税优惠:国家对不少产业实行减免税优惠,企业可充分利用此政策,进行税收筹划,达到合理避税目的。

5。 准确设置会计科目,充分利用会计政策。

如企业对于情况属实的毁损,如果进行了税收筹划,在限额内的部分,企业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将资产转入坏账,争取税前扣除,则企业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税负。还有,会议费与招待费、广告费与宣传费等,如果企业进行了税收筹划,争取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列支,则可在所得税前扣除,增加成本,达到节税目的。

(三)资产重组筹划法 1。采用企业分立合理避税:利用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同、税率不同的政策,将企业分立,实现合理避税。

如,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1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应缴所得税为36300元。此时,如将企业分立为两个企业,分立出来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3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为5400元;原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8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为21600元,两个企业共计纳税27000元。

分离后与分离前相比企业节约所得税为9300元(36300-27000)。 2。

采用企业合并合理避税:如甲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乙企业累计亏损91万元,甲乙企业合并前分别纳所得税为33万元和0万元。现甲企业兼并乙企业,根据我国税法规定盈利企业兼并亏损企业的累计亏损企业可以用亏损企业的累计亏损额抵减盈利企业的利润的政策,甲乙企业合并后应纳税所得额为9万元,应纳税所得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为24300元,比合并前少纳税305700元。

可见,选择适当的企业合并,可以大大地降低企业的税负,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利润,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企业所得税筹划不仅是纳税人努力实践的一项工作,税务部门也在积极探索。

做好这项工作,不仅有利于纳税人减轻税负,而且有利于国家完善政策法规。因此,企业所得税的筹。

毕业论文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关于个人所得税税收的毕业论文(!要写一篇国内外关于研究个人所得税的现状与发展趋势的论文,)

1.!要写一篇 国内外关于研究个人所得税的现状与发展趋势的论文,

摘 要 中国已经加入WTO,市场经济日益繁荣,个人收入也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个人所得税负担也就明显加重。

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那么如何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通过筹划,减轻税负,使揣入自己腰包的钱更多,也就成了这些纳税人急需面对的问题。

本文就以此为背景展开讨论,具体介绍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个人所得税主要涉税项目的纳税筹划。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纳税筹划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的来源和形式日趋多样化,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与之相应,财政收入中来源于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维护切身利益,减轻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高度重视。那么如何使纳税人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轻税负,获得最大收益就成了一个重要的研究内容,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1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 目前许多纳税人已从过去偷偷地或无意识地采取各种方法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发展为积极地通过纳税筹划来减轻税收负担。但是,纳税筹划在某些人的观念意识中往往和投机取巧联系在一起。

同时有人不解:“纳税筹划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但筹划本身是不是违背了国家的立法精神和税收政策的导向呢?纳税筹划可取吗?”在这种背景下,正确引导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对我国纳税人及税收经济发展具有比较重要的现实意义,很有研究必要。 1.1 纳税筹划有利于激励纳税人增强纳税意识 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的初衷是为了少缴或缓缴税款,但纳税人的这种安排采取的是合法或不违法的形式,这不仅“钻”了国家的财税政策空子,而且学到了财税政策,法规知识。

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纳税筹划的效果,纳税人还会自觉不自觉地进一步钻研财税政策、法规,从而进一步激励纳税人提高政策水平、增强纳税意识、自觉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1.2 纳税筹划可以节减纳税人税收 纳税筹划通过税收方案的比较,选择纳税较轻的方案,减少纳税人的现金流出或者减少本期现金的流出,增加可支配资金,有利于纳税人的发展。

纳税筹划可避免纳税人缴纳“冤枉税”。中国市场经济的健全过程是税法体系不断健全的过程,税法的健全伴随着税法的日益复杂,如果对税法研究得不透,就既有可能漏税,也有可能多缴税。

2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与原因分析 2.1 现状分析 近几年来,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人数越来越多,纳税人数超过了任何一个税种,对个人收入征税的范围涉及11个项目之多,于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应运而生。但是我国目前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研究很少。

纳税筹划,在以前总会被人们认为是消极的或不正当的行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进行巧妙偷税、逃税或骗税。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纳税筹划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人们开始考虑如何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问题了。

于是纳税筹划税务代理机构也诞生了,而且发展趋势非常好。但是由于税务筹划在我国出现的历史很短,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研究在我国还尚属一个比较新的课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加强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2.2 原因分析 随着税收征管力度的加大,纳税人偷逃税款的空间越来越小,况且偷逃税款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因而对纳税人来说,应将重点放在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上,而不是偷逃税款上。

但是面对众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税务部门不断下发的各种税收政策“解释”,居民个人往往感到无助。因为税收政策量多、繁杂且变化较快,个人对一些税收法规根本不了解。

在税法规范的前提下,纳税人选择不同的方案带来的税负轻重是不同的。个人所得税通过合理筹划才可以让纳税人节约税收成本,减轻税负。

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能听到群众的抱怨:“好不容易挣了一笔钱,可是扣税以后,就明显少了许多。”因此,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合理避税、节税就成了不少市民关心的话题之一。

3 个人所得税涉税项目的纳税筹划 3.1 筹划思路 首先,制定合理避税计划。就是通过对现行税法的研究,对个人在近期内收入情况的预计作出的收入安排,通过收入的时间和数量,支付方式变化,达到降低名义收入额之目的,进而降低税率档次,以降低税负或免除税负。

其次,采取合理避税策略。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纳税筹划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①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②均衡各月工资收入水平;③抓住一切可以扣除费用的机会,并且能充分利用;④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3.2 主要涉税项目的筹划应用 3.2.1 工资薪金所得的筹划 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可以看出,由于我国对于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使得收入越高,适用的税率越高,税收负担也越重。在每一级的边缘地带,收入可能只相差一元,但是所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就会相差很大。

不过,通过采取一定的合法的手段进行筹划,可以避免此类不公平的发生。具体方法有很多,主要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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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浅谈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纳税意识

个人所得税征管之难,难在它的纳税人兼负税人直接是具有能动性的个体。短浅的私欲为其挖空心思逃避税负提供着无限动力。面对这庞大的个性化队伍,与其他税种相比,以思想——纳税人意识的提高进而规范为立足点和突破点进行有益的探讨,对个税税收实现具有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本文研究目标以纳税人需求为起点,唤醒纳税人意识,保持和提升纳税人意识进而提高税收实现、推动税制完善。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主动申报现状

2007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达3185.58亿元。但换个角度看,这个数字并不乐观。2007年全国税收总共达45621.97亿元,个人所得税仅占全部收入的6.98%,印度在1992年就达到了7.68%,发达国家平均为30%,1999年中国个人所得税还是400多亿元时,国家行政学院博士焦建国曾测算过个人所得税的实际总量,认为流失税款在500亿元左右。

二、目前我国个税纳税人意识偏低的主要原因

与经济发展水平相比,我国公民纳税责任意识与纳税人权利意识的整体水平普遍滞后。主要原因在于:

(一)我国个税费用扣除现状无助于纳税人意识苏醒

费用扣除的设置对纳税人意识的影响可以这样概括:正向不明显,负向强烈。即费用扣除设计得完美无暇,纳税人的基本需要完全得到保障,也不能明显地使纳税人产生交税的愿望。费用扣除设计不当,侵蚀到纳税人的基本需要,随其侵蚀感的加强,纳税人对税之不满情绪渐强,直至转变为逃避税负行为。故个税中的费用扣除是影响纳税人税收环境知觉的最敏感因素之一,考虑不周论文网,对纳税人意识的负作用是根本性的。

(二)税率设计不合理

税率设计不合理具体表现在:第一、高边际税率的存在,让纳税人望而却步。纳税人的直观感受是:既要拿出近半的所得交税,又要自己大量为生计买单。从而易引起纳税人潜意识对税的抵触。第二、税实践中工资薪金的适应税率,大多集中在 25%以下,税负本不算高。第三、税率结构的不合理腐蚀着纳税人意识。真正的高收入阶层基于收入来源多样化与我国个税的过多分类,以致工薪阶层成为个税承担的绝对主体。强烈的反差无疑加重了个税的负担感,消减着部分纳税人仅有的交税积极性。

(三) 我国税收收入透明度较低及政府的税收宣传不到位

税收收入透明度较低及政府的税收宣传重在强调纳税人的义务,而对纳税人权利重视不够。在这样的前提下,个税自行申报无疑将纳税人的责任与权利联系在一起,主动纳税与税收的知情权联系在一起。导致我国许多公民不清楚税收的一些基础知识,更谈不上利用纳税人权利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随之而来的问题必然是:“我为什么要纳税”;继而使纳税人更加关注政府对于税收收入的使用范围及效率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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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急求一篇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论文 1500字以上

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原因及对策

内容提要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高收入的个人逐渐增多,过去单纯的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转向多样化、多渠道取得收入,在分配上出现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过分悬殊的问题和个人所得税流失问题。不但直接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而且严重削弱了个人所得税对社会经济的调节、稳定功能。这是当前在税收方面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主要困难及问题

个人所得税历经两个世纪的发展和完善,已成为现代政府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并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主体税种。但是,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征收面小,收入比重过低,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妨碍了个人所得税整体功能的有效发挥。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主要困难及问题是:

第一、公民纳税意识差,基层征收机构认识滞后。

第二、个人所得税制自身的特点直接产生弊端。

第三、个人所得税和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很不完善。

第四、管理方式落后,征管信息不畅通。

第五、对个人的各项所得缺乏有效的控制。

第六、现行模式对扣除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不合理。

此外,我国的税收征管理论相对薄弱;对个人收入调节的税制体系尚待完善,这都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有一定制约作用。

二、解决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对策

面对个人所得税的大量流失,寻求对策的基本思路是:首先对个人所得税有一个完整的认识,清楚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环境和现状,立足现实,树立积极推进意识,层层深入,重点突破,制订可操作方案,确立具体的征管目标,其可分为近期和长期目标。

(一)近期目标是加大力度减少个人所得税的大量流失,堵住漏洞。就目前来看,应搞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申报纳税,强化代扣代缴。

二是建立并完善个人所得税专项稽查制度。

三是搞好对高收入者和个体工商户的管理。

四是尊重、保护纳税人的权力,优化征收机构的服务。

(二)长期目标是解决个人所得税中出现的问题。要树立现代化的管理思想,依靠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税制体系和征管体系,这就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建立一支拥有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队伍,有效协调国税、地税征管,沟通内外部信息,指导税务代理;开展税务咨询业务等。

二是积极推进税务代理和计算机普及应用计算机应用与联网,保持信息畅通,达到收入--申报--缴纳--监控--体化,实现数据、资料的共享与动态管理。

三是尽快向严管重罚的模式过渡。严管重罚是行之有效的途径,来约束纳税人的行为,减少税收流失,以增加财政收入。

四是税务部门应建立不受行政区划限制的大型信息、数据处理中心。靠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流失。

五是完成向综合所得税制的过渡。逐步建立一个能覆盖全部个人收入的,以个人、家庭为申报主体的综合所得税叙,从税制上解决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上的不利区素。

六是建立完整的调节个人收入的税制体系。国家应在条件成事的情况下,开征遗产税、赠与税、社会保障税务,建立并完善调节个人收入的税制体系,避免所得税孤军奋战的局面。

总之,由于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开征的时问比较晚,因此,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校收过窄,收入比重偏低、个人所得税还存在缺陷,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这就严重制约了个人所得税组织财政收入,公平社会财富分配,调节经济运行功能的充分发挥,因此,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必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建立科学的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制体系,同时还要建立一支强有力部征管队伍。全面而有效地对个人收入进行有效地监控,从而达到不断缩小贫富悬殊,国家的财政不断增加的目的,为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铺设一块稳固的基石。

4.谁能给我一份比较简洁的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论文

善个人所得税制的研究 【摘 要】:个人所得税产生于18世纪末发展于20世纪初,是现代直接税产生发展的标志,在现代直接税制结构中个人所得税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本文共包括三个部分,主要从理论和实践出发,对完善个人所得税制作以系统深入的阐述。在第一部分,文章着重论述了个人所得税的含义、历史由来和具有的重要意义。

在第二部分,文章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状况进行了全面论述。总结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情况,分析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弊端,并揭示个人所得税严重流失问题。

在第三部分,文章提出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应做好哪些工作。具体措施包括:建立一个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混合税制模式,并逐步过度到综合税制模式;调整税制设置,扩大税基,减少级次,合理调整税率和扣除项目、额度;加强宣传,提高公民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自觉性;提高征管质量,建立收入监控体系,做到应收尽收,促进公平。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现状分析 制度完善1994年的新税制改革,个人所得税已成为各项税种中增长最快的一种。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再结合世界各国税制发展的总趋势,我国个人所得税在时实践中暴露许问题。

因此,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总结分析及其制度完善等问题的研究应是十分必要。一、个人所得税的含义、由来以及意义(一)含义(二)历史由来1、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的产生和发展 2、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三)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重要意义1、课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增加财政收人2、课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3、课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自动稳定器”功能4、课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状况研究(一)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情况1、个人所得税概况2、个人所得税收入结构的变化(1)由以外国人纳税为主向以国内公民纳税为主的格局转化。

(2)纳税主体由高收入阶层向工薪阶层转化。3、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低(二)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弊端1、分类所得税制设计不合理(1)缺乏公平性,易诱发偷、逃税款的行为产生。

(2)征管效率低。(3)易产生避税现象。

(4)过分依赖扣缴的征管方法,不利于提高国民的纳税意识。2、费用扣除标准过低3、税率结构复杂,税负不公4、课税范围狭窄5、尚未形成良好的征管环境(三)个人所得税流失存在的问题1、纳税意识淡薄2、征管手段不力3、利用税收政策逃税三、完善个人所得税应做好如下工作(一)建立一个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混合税制模式,并逐步过度到综合税制模式1、分类模式的优缺点2、综合模式的优缺点3、采用分类与综合相结合模式的优越性(二)调整税制设置,扩大税基,减少级次,合理调整税率和扣除项目、额度1、科学地确定起征点2、简化税制结构3、逐步拓宽税基(三)加强宣传,提高公民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自觉性1、广泛利用社会舆论力量和示范影响,加强宣传2、加强对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的管理、培训,规范发展税务代理中介结构(四)提高征管质量,建立收入监控体系,做到应收尽收,促进公平1、推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强化申报审核2、建立收入监控体系,加强税收监管。

5.谁给篇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论文啊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彩霞嫂 参考资料5摘要:社会经济在不停地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提高,相应的国家也在一直完善着个人所得税制,个人所得税事我国政界、学界、和公众讨论的焦点。

有一些缺陷仍需要被重视。个人所得税被视为调控资本市场、储蓄和消费关系的政策工具。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发展,缺陷,建议所谓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和地区依据国家税务标准,对公民的合法收入征收的各项应该交税的所得额。根据我国税务法规定,每位公民都有合理避税的权利,都应尽合理纳税的义务。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共有11大类。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中国的公民、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在中国有所得额的港澳台的同胞和所有的外籍人员。

征税范围及其税率: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担经营所得等的税率适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规定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适用的是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其余大致都是适用比例税率,分别是: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等。适用的比例税率为20%。

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已有35余年的发展历史。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在1980年9月颁布,这是我国的新中国第一部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税法,从此以后,我国便有了属于我们自己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新的税务发颁布,标。

6.谁能帮我找些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论文,在此万分感谢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研究 摘 要: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增加财政收入方面存在着制度方面的缺陷。

本文旨在针对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若干主要不足,提出对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刍荛之见。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累进税率;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自1799年在英国创立,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如今在世界各国广泛推广采用,并成为发达国家最主要的税收来源。

我国于198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开征个人所得税,其后经历了两次修订,1994年分税制改革,颁布施行了现行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制自运行以来,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增加财政收入方面取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社会经济环境变化与税制建设的滞后,税收征管乏力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个人所得税应有的功能远未得到充分发挥,偷税漏税现象相当普遍、严重。

在这样的背景下,探讨个人所得税问题,构思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制度,具有重大而迫切的现实意义。 1 现状评价 (1)税收收入快速增长,但比重过低。

1994-2001年8年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迅速,表现在收入额增长较快和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上升,1994年个人所得税收入为72.67亿元,2001年已达995.99亿元(含银行存款利息税),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1994年为1.39%,2001年上升到6.08%,年均增长率达40%以上,个人所得税已成为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收入增长最为迅速的一个税种。尽管从绝对额来看,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很快,但因受我国税制结构的制约,个人所得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未达到7%,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个人所得税处于较弱小的状态,从数量上看OECD国家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到全部税收收入总量的25%以上,据有关资料显示,即使世界上大多数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个人所得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也在6%~10%.显然,我国个人所得税比重过低。

小会计2008-03-01 12:18 好:0 不好:0 (2)对高收入调节乏力,税收流失严重。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2000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分项纳税情况为:工薪所得比重为42.86%,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比重20.12%,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比重3.19%,劳务报酬所得比重2.09%,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比重28.7%,其他所得比重1.14%,偶然所得比重1.29%,0.61%来自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财产转让所得。

2001年工薪所得比重上升到50%左右,而上海、北京、厦门等地却高达60%以上。从以上情况看,个人所得税主要来自工薪所得,工薪所得主要来源于企业账面工资、奖金。

对工资外的奖金,福利补贴等征税很难;另外,对较难掌握收入来源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等高收入项目征税很少,调节力度不够,使得有些高收入所得并没有真正进入征税范围。长期以来,对高收入者征税是件很难的事,据广东省统计,2001年全省个人所得税收入84.69亿元,其中来自高收入者的税款仅占2.33%,偷漏税现象相当普遍。

2 成因分析 以上情况说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潜力远远没有发挥,影响所得税作用发挥的原因,并不完全在于制度本身,但是从制度上分析其原因,是完全必要的。 (1)分类所得税制存在缺陷。

分类所得税制是指同一个纳税人的各类所得或各部分所得,如薪金、股息或营业利润的每一类都要按照单独的税率计算纳税。这种模式便于实行源头扣税,具有计征简便,征收成本低的优点。

当大多数人的收入方式都比较单一且收入水平较低时,宜于采用这种模式,但当居民收入来源多元化且收入逐步上升时,采用分类所得税就难以控制税源,也难以衡量不同纳税人真正的纳税能力。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就是采用这种模式,共分11个项目征收,税率从5%~45%不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其缺陷越来越明显:1)对不同来源的收入采用按月或按次计征,年终不汇总的方式,无法全面衡量不同纳税人真正的纳税能力,收入来源分散但综合收入高的人,可能比收入来源集中且总收入不高的人缴纳更少的税,难以对真正的高收入者的收入进行调节。2按月或按次计征,年终不汇总的规定,容易引发避税行为,纳税人只要将本为一次收取的收入分散,化整为零,便能可“合法”地少交或不交税。

(2)费用扣除规定脱离实际。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净所得减去固定的费用扣除后纳税。

关于费用扣除问题,从理论上来说,应分为两部分:第一是为取得收入所必须支付的费用,以体现所得税是对所得课税这一特征;第二是基本生活需要的部分,这一部分应根据不同纳税人的实际负担情况分别对待。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实行综合扣除方式,采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相结合的方法,这种扣除方式对纳税人的各种负担考虑不够周全,特别是定额扣除。

在现行税制下,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月扣除标准是800元,这一标准明显偏低。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在1994-2000年间,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了29.57%,按这一指数计算,2000年的必要费用扣除应为800*(1+29.57%)=1036.56元。

结果表明,。

7.毕业论文 “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的提纲怎么写啊

【摘要】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是从1994 年开始实施的。

施行10年多来, 税种收入增长很快, , 调节个人收入分配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不符合公平和效率的基本原则等一些问题越来越突出。

【关键词】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 从1994 年开始实施的 施行10年多来 税种收入增长很快 对组织财政收入 【本页关键词】欢迎论文投稿 省级期刊征稿 国家级期刊征稿 【正文】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分析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是从1994 年开始实施的。施行10年多来, 税种收入增长很快, 对组织财政收入, 调节个人收入分配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不符合公平和效率的基本原则等一些问题越来越突出。(一) 税率设置不合理, 不能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

表面的公平税率导致实质的不公平的税负。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在表面上体现了“高收入高税率”, 在现实中却往往只针对那些以工薪为惟一生活来源的劳动者, 而有多种收入来源的“富人”却可以通过“合理避税”来减少纳税。

这表明个人所得税在解决收入分配不公平等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基本上是按照应税所得的性质来确定税率, 采用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相结合的结构, 并设计了两套超额累进税率。

这种税率模式不仅复杂繁琐, 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税负不公:1、工薪所得的超额累进税率级次太多, 一部分税率很少使用。在实际生活中, 过多的税率级次, 使一些纳税人难以理解且不能接受, 由此使部分纳税人为了降低税率级次而想方设法钻税法的漏洞, 隐瞒所得。

2、九级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的实行, 造成税负不公。超额累进税率存在差异,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这种税率制度在世界各国是不多见的, 是与国际上减少税率档次的趋势不相吻合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税负轻于工薪所得的税负, 造成税负不公。

这种税负差别难以起到调节过高收入, 缓解个人收入悬殊的矛盾, 且有重课工薪收入者的倾向。(二) 分类税制模式难以体现公平税负。

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对不同的收入采用不同的方法征税, 如同为劳动所得, 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区别对待, 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1、人们比较普遍地认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课征制度是导致个人所得税在调节高收入方面失灵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为分类课征不能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 会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纳税, 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纳税的不合理现象, 这与“所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这一所得课税奉行的公平准则是相悖的。对非工薪收入缺乏有效监控, 造成不同来源的收入之间税负不公, 对于工薪阶层而言, 由于收入来源单一又实行代扣代缴制, 因此其完税率最高, 而高收入者由于各种原因收入来源多元化, 渠道多而隐蔽, 税务部门对其监管的难度较大且征收成本很高, 逃税和漏税现象较多。

我国现行税制方便了高收入者进行避税: 个人所得税目前分11 个项目, 一个人可能有一个项目, 另一个人可能有好多项目。因此, 高收入者一般多源收入, 纳税纳的少; 而非高收入者收入单一, 因此纳税纳的比较多。

这就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公平。2、按月、按次分项计征, 容易造成税负的不公。

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 纳税人各月获得收入可能是不均衡的, 有的人每月的收入相对平均, 有的人的收入则相对集中于某几个月。而依照现行的税法规定, 实行按月、按次分项计征, 必然造成对每月收入平均的纳税人轻征税, 对收入相对集中的纳税人重征税。

(三) 征管制度不健全。1、征管制度软弱。

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制和自行申报制两种征收方法, 以源泉扣缴为主, 一般在没有源泉扣缴的情况下才进行自行申报, 由于对自行申报缺乏约束, 自行申报者寥寥无几, 偷逃税行为在发现后的处罚力度过轻, 纳税宣传不力, 导致公民自觉申报、自觉纳税意识淡薄。

8.能不能提供一篇关于个人所得税方面的论文

近一年来,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引起了全国上下的广泛关注。

其中个人所得税应当具有什么社会职能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尤其是去年为修改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而由全国人大举行的听证会上更是各种不同观点的大交锋。

纵观媒体的诸多报道以及这次听证会各位参与者的观点,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社会职能的观点可以概括为(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权利说。持这种观点者认为,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中国)公民的权利,如果将扣除标准提高,将使得有的公民由于不能达到该“门槛”而不能行使其纳税权。

义务说。持该观点者认为,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任何人都不得逃避此项义务。

荣誉说。该观点跟权利说相关联,并以权利说为基础,但不同于权利说。

该观点认为每个纳税人都为自己能够为国家纳税而感到光荣,国家不应该通过任何方式剥夺任何公民的此种荣誉感。反映到对待调整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态度上,就是要求维持现有的扣除标准不变,甚至降低扣除标准,以使更多的人能够缴纳个人所得税,从而获得相应的荣誉感。

财政收入说。该观点认为,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功能是为政府获取财政收入,而其他功能则是其副产品,是由于政府在征税过程中而自然产生的。

缩小贫富悬殊说。当前大多数人对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动机在于要缩小社会上存在的贫富悬殊,认为富人应该多纳税,穷人少纳税或者不纳税,而要做到这一点,最好的办法就是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并且认为,如果穷人不用纳税,那么其收入就相应的提高了,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人们之间的贫富悬殊。

保障人权说。刘剑文教授在全国人大的听证会上明确指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首先应当建立在保障人权的基础之上,即首先应当保证人们为了基本生活需求的收入部分不纳税。

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有很多。那么,个人所得税的作用到底是什么,调整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对于发挥个人所得税的功能有什么影响?本文拟就该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以向学界同仁请教。

一、无疑,个人所得税之纳税人有权根据法律之规定向国家交纳其应缴之税收,但即使国家规定其应当履行且无法规避的,称之为权利似乎不及称之为义务更为妥当。当然我们不否认纳税人不止负有义务,其在纳税过程中也享有一定权利,如知情权、拒绝缴纳超过其应缴之数额的权利等等,但这种意义上的权利跟作为整体的纳税行为是权利抑或义务似乎有所不同。

我国出版的《法律词典》对“权利”一词的解释是:“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或认可。”

其本质特征是权利主体可以为也可以不为某一行为。如果行为人不为某一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这就很难说是一项权利,而应当说是一项法律义务,因为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对法律关系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约束”。

换句话说,义务是一个人必须要做的事。如果不做,政府就要强迫他做,如果义务人要反抗或者逃避,还要他进行惩罚。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税收征收管理法》也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可见我国立法上是将纳税作为纳税人应当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而不是当作一项可以任由纳税人处置的权利来对待的。

实际上,现在世界各国都把偷税、漏税列为一种罪刑。这说明,无论中外,都把依法纳税看成一种必须履行的义务。

将纳税当作纳税人的一项权利实际上是将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可以享有的权利跟整个纳税行为等同起来了。至于有人认为将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定的较高(其实这也是相对的),以至于未能超过扣除标准的人就不能向国家缴税了,从而剥夺了这部分人的“荣誉感”的观点,只是极个别现象,在税法学界并不存在。

究其原因就在于对于对纳税的本质存在误解所致。任正隆委员的话里还隐藏着一句潜台词:即越有钱、交税越多的人越有“荣誉”。

这种鼓励人们纳税的积极性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一味地认为纳税越多越光荣。这还要看税收征管部门征收的税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纳税人通过诚实合法地劳动,创造大量的社会财富的同时根据法律的规定缴纳大量的税款,这无疑是件好事。如果对于税收征管部门违反法律规定让纳税人多交税款,不但不制止,反而认为这是一种荣誉,那就很不应当了。

这不但不是一种荣誉,而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是应当制止的。如果想多向国家作贡献,完全没必要建议国家降低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向社会弱者或者国家作出捐献同样能够为他带来荣誉感。

而相反,如果调低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则增加了全国数以万计其他纳税人的税负,这不符合当今税制改革的潮流。之所以会出现这样一种看法,这跟我国的税制结构存在一定关系。

我国的税制结构的特点是,它不是以直接税为主,而是以间接税为主。目前,中国的个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例,还不足10%,而商品税则占总收入的60%~70%。

直接税和。

9.个人所得税有汇集财政收入和公平收入分配两大功用 经济硕士论文

一、目的功用定位

个人所得税的目的功用定位是指一国个人所得税在某一时期应主要发挥什么样的功用作用,这是设计和变革个人所得税的首要问题。个人所得税有汇集财政收入和公平收入分配两大功用,因而,一国个人所得税的目的功用定位又有三种选择:

(1)以调理收入分配为主,只对少数高收入者停止特殊调理;(2)以汇集财政收入为主,对大多数人停止普遍调理;(3)同时统筹汇集财政收入和公平收入分配,对中等以上的收入阶级停止调理。对我国现阶段个人所得税功用定位的争论正好构成以上三种观念。笔者以为第三种观念是合适我国国情的选择。由于我国日益增大的GDP、GNP总额和个人所得在GNP最终分配中份额的不时上升,标明_『居民个人的征税才能日益加强,决议了个人所得税应在处理财政艰难,进步税收占GDP的比重中更有作为;日益扩展的个人收入分配差距又决议了个人所得税必需在公平收入分配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按第一种目的功用定位停止税制设计,必然规则较高的起征点,这便相应降低了高收入者的应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从而将弱化个人所得税调理收入分配的功用;由于个人所得税收人总额减少,政府没有足够财力转移支付以保证贫穷人口的根本生活需求,反而会加速贫富分化,增加社会不稳定要素,假如用开征社会保证税或进步社会保证税税负的手腕处理问题,则由于社会保证税的普遍征收和比例税率的累退性,必然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担负,这比累进的个人所得税更有碍公平,这一切正与调理个人收入分配的目的南辕北辙。事实上,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就由于目的功用定位瞄准高收入阶级,以公平收入分配为目的,便过火强调区别看待,为此选择了分类征收形式。将个人收入划分为l1个类别,设计了税负不同、方式各异、扣除有别的税率停止征收,结果使税制异常复杂,加之征管根底制度不完善,征管难以顺应,避税破绽大开,偷逃行为随便得逞,收入并不高的工薪阶级成为最主要的担负者,而真正的高收入者却游离在征管之外。而按第二种目的功用定位停止税制设计,必然要对中、低收入者,特别是略高于贫穷线的低收入者课税,而对高收入者难以有效调理,既不契合公平准绳,也不契合效率准绳,促使一局部人堕入绝对贫穷,既不能增加财政收入,又使大量高收入者担负的税款大量流失 毕业论文网,汇集财政收入的目的同样难以完成。因而,在现阶段,我国个人所得税目的功用定位只能以统筹汇集财政收入和公平收入分配为双重目的,对中等以上收入阶级停止调理。

二、征收形式选择

从世界范围看,个人所得税有三种征收形式:分类征收形式、综合征收形式和混合征收形式。分类征收形式就是将各类所得分门别类的划分红若干种,对不同来源的所得采用不同的规范和办法征收。这种形式事实上是多个税种的简单汇合,因此征收形式烦琐,易管,也能对不同性质的所得实行差异看待。但这种形式不能全面权衡征税人的真实征税才能,不能较好表现量能担负的准绳,不只不同项目间税负不平,而且使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征税人不纳或少征税,而使应税所得来源单一、综合收入少,但相对集中的人多征税,易使征税人改动所得项目称号,合成收入,屡次扣除费用,逃避税收。还由于采用该形式,普通项目只能采用比例税率,而使个人所得税的调理存在明显的累退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就应由于实行分项征收形式,上述问题十分严重。

综合征收形式就是聚集和综合全部所得,统一适用同一种超额累计税率表停止的征收办法。这种形式能较好的贯彻量能担负的准绳,从横向和纵向上对税收担负停止公平分配,比拟合理,因此较兴旺国度普遍采用,但对个人申报和税务稽查程度请求高,需求年终汇算清缴,必需以兴旺的信息网络和全面牢靠的原始材料为条件,这无疑进步了征收本钱。就我国目前的征管程度看,这种形式只能是我们长期的斗争目的。

关于个人所得税税收的毕业论文

关于个人所得税会计的毕业论文(1.所得税会计研究论文?1.所得税会计研究论文,2.个人所得税会爱问)

1.1.所得税会计研究论文?1.所得税会计研究论文,2.个人所得税会 爱问

tax payable method是应付税款法,是基于收益表的债务法,即计算出当期应交多少所得税,就: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与所得税负债,应交的企业所得税与入企业所得税费用的金额相同。

balance sheet approach是基于资产负债观的企业所得税计算法,理论基础是资本维持观,即只有在原资本已得到维持或成本已经弥补之后,才能确认损益。 是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本质出发,分析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原因及其对期末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其特点是:当税率变动或税基变动时,必须按预期税率对“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余额进行调整。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和收益表债务法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核算观念不同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从资产负债观出发,认为每一项交易或事项发生后,应首先关注其对资产负债的影响,然后再根据资产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或损失)。

所以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认为,所得税会计的首要目的应是确认并计量由于会计和税法差异给企业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带来的影响,将所得税核算影响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放在首位。而收益表债务法从收入费用观出发,认为首先应考虑交易或事项相关的收入和费用的直接确认,从收入和费用的直接配比来计量企业的收益。

我国过去对企业评价一般强调利润指标,核算观念更多地侧重收入费用观。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收入费用观逐步被更为科学的资产负债观所取代。

此次在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准则中明确指出企业所得税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可以说是我国在制定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中由收入费用观向资产负债观转变迈出了极大的一步。 二、核算基础不同 所得税会计研究的是按照会计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进行会计处理的方法。

收益表债务法从收入和费用的会计确认标准与税法确认标准的差异出发,将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划分为永久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是指由于税法与会计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的差异,所反映的是当期差异,时间性差异强调差异的形成以及差异的转回对本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从资产与负债的确认出发,采用暂时性差异取代了时间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指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金额之间的差异,强调差异的内容及对期末资产负债的影响,所反映的是累计差异。

故称二者的核算基础不同,收益表债务法以时间性差异为依据,将时间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看作是对本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而资产负债表法是从暂时性差异的本质出发,分析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原因以及对期末资产负债的影响。

三、核算的范围不同 收益表债务法以时间性差异为依据,而资产负债表法是从暂时性差异出发,时间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核算的范围是不同的。所有的时间性差异都是暂时性差异,而暂时性差异除了包括时间性差异,还包括非时间性差异。

主要包括: 第一,子公司、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没有向母公司分配全部利润; 第二,重估资产而在计税时不予调整; 第三,购买法企业合并的购买成本,根据所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分配计入这些可辨认资产和负债,而在计税时不作相应调整; 第四,作为报告企业整体组成部分的国外经营主体的非货币性资产和负债以历史汇率折算; 第五,资产和负债初始确认的账面金额不同于其初始计税基础。 导致二者范围不同的原因在于以上这些项都是对资产或负债进行直接调整而导致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与其税基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对于这部分差异的税收结果,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其产生的当期就予以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在以后各期转回。

但由于这部分差异不是时间性差异,因而按收益表债务法核算,反映不出这部分差异的未来税收影响,只作为永久性差异,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影响以后会计期间。这样,两种方法核算下的本期及以后各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及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均不相等。

四、递延含义不同 收益表债务法以时间性差异为依据,将时间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看作是对本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使用“递延税款”概念,其借方余额和贷方余额分别代表预付税款和应付税款,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一个独立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暂时性差异的本质出发,分析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原因以及对期末资产负债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采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概念,大大拓展了“递延税款”的含义,更具有现实意义,是资产负债表中一项资产或负债的确认,及该企业预期收回或清偿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如果能使未来税款支付额大于或小于这种收回或清偿从会计角度应纳税金额,则要求企业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产生的原因在于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该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不一致。

在资产负债表中,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负债应当与其他资产和负债分别列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与当期所得税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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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不能提供一篇关于个人所得税方面的论文

近一年来,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引起了全国上下的广泛关注。

其中个人所得税应当具有什么社会职能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尤其是去年为修改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而由全国人大举行的听证会上更是各种不同观点的大交锋。

纵观媒体的诸多报道以及这次听证会各位参与者的观点,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社会职能的观点可以概括为(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权利说。持这种观点者认为,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中国)公民的权利,如果将扣除标准提高,将使得有的公民由于不能达到该“门槛”而不能行使其纳税权。

义务说。持该观点者认为,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任何人都不得逃避此项义务。

荣誉说。该观点跟权利说相关联,并以权利说为基础,但不同于权利说。

该观点认为每个纳税人都为自己能够为国家纳税而感到光荣,国家不应该通过任何方式剥夺任何公民的此种荣誉感。反映到对待调整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态度上,就是要求维持现有的扣除标准不变,甚至降低扣除标准,以使更多的人能够缴纳个人所得税,从而获得相应的荣誉感。

财政收入说。该观点认为,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功能是为政府获取财政收入,而其他功能则是其副产品,是由于政府在征税过程中而自然产生的。

缩小贫富悬殊说。当前大多数人对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动机在于要缩小社会上存在的贫富悬殊,认为富人应该多纳税,穷人少纳税或者不纳税,而要做到这一点,最好的办法就是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并且认为,如果穷人不用纳税,那么其收入就相应的提高了,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人们之间的贫富悬殊。

保障人权说。刘剑文教授在全国人大的听证会上明确指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首先应当建立在保障人权的基础之上,即首先应当保证人们为了基本生活需求的收入部分不纳税。

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有很多。那么,个人所得税的作用到底是什么,调整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对于发挥个人所得税的功能有什么影响?本文拟就该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以向学界同仁请教。

一、无疑,个人所得税之纳税人有权根据法律之规定向国家交纳其应缴之税收,但即使国家规定其应当履行且无法规避的,称之为权利似乎不及称之为义务更为妥当。当然我们不否认纳税人不止负有义务,其在纳税过程中也享有一定权利,如知情权、拒绝缴纳超过其应缴之数额的权利等等,但这种意义上的权利跟作为整体的纳税行为是权利抑或义务似乎有所不同。

我国出版的《法律词典》对“权利”一词的解释是:“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或认可。”

其本质特征是权利主体可以为也可以不为某一行为。如果行为人不为某一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这就很难说是一项权利,而应当说是一项法律义务,因为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对法律关系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约束”。

换句话说,义务是一个人必须要做的事。如果不做,政府就要强迫他做,如果义务人要反抗或者逃避,还要他进行惩罚。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税收征收管理法》也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可见我国立法上是将纳税作为纳税人应当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而不是当作一项可以任由纳税人处置的权利来对待的。

实际上,现在世界各国都把偷税、漏税列为一种罪刑。这说明,无论中外,都把依法纳税看成一种必须履行的义务。

将纳税当作纳税人的一项权利实际上是将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可以享有的权利跟整个纳税行为等同起来了。至于有人认为将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定的较高(其实这也是相对的),以至于未能超过扣除标准的人就不能向国家缴税了,从而剥夺了这部分人的“荣誉感”的观点,只是极个别现象,在税法学界并不存在。

究其原因就在于对于对纳税的本质存在误解所致。任正隆委员的话里还隐藏着一句潜台词:即越有钱、交税越多的人越有“荣誉”。

这种鼓励人们纳税的积极性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一味地认为纳税越多越光荣。这还要看税收征管部门征收的税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纳税人通过诚实合法地劳动,创造大量的社会财富的同时根据法律的规定缴纳大量的税款,这无疑是件好事。如果对于税收征管部门违反法律规定让纳税人多交税款,不但不制止,反而认为这是一种荣誉,那就很不应当了。

这不但不是一种荣誉,而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是应当制止的。如果想多向国家作贡献,完全没必要建议国家降低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向社会弱者或者国家作出捐献同样能够为他带来荣誉感。

而相反,如果调低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则增加了全国数以万计其他纳税人的税负,这不符合当今税制改革的潮流。之所以会出现这样一种看法,这跟我国的税制结构存在一定关系。

我国的税制结构的特点是,它不是以直接税为主,而是以间接税为主。目前,中国的个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例,还不足10%,而商品税则占总收入的60%~70%。

直接税和。

个人所得税,毕业论文,会计

3.急求一篇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论文 1500字以上

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原因及对策

内容提要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高收入的个人逐渐增多,过去单纯的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转向多样化、多渠道取得收入,在分配上出现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过分悬殊的问题和个人所得税流失问题。不但直接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而且严重削弱了个人所得税对社会经济的调节、稳定功能。这是当前在税收方面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主要困难及问题

个人所得税历经两个世纪的发展和完善,已成为现代政府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并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主体税种。但是,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征收面小,收入比重过低,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妨碍了个人所得税整体功能的有效发挥。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主要困难及问题是:

第一、公民纳税意识差,基层征收机构认识滞后。

第二、个人所得税制自身的特点直接产生弊端。

第三、个人所得税和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很不完善。

第四、管理方式落后,征管信息不畅通。

第五、对个人的各项所得缺乏有效的控制。

第六、现行模式对扣除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不合理。

此外,我国的税收征管理论相对薄弱;对个人收入调节的税制体系尚待完善,这都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有一定制约作用。

二、解决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对策

面对个人所得税的大量流失,寻求对策的基本思路是:首先对个人所得税有一个完整的认识,清楚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环境和现状,立足现实,树立积极推进意识,层层深入,重点突破,制订可操作方案,确立具体的征管目标,其可分为近期和长期目标。

(一)近期目标是加大力度减少个人所得税的大量流失,堵住漏洞。就目前来看,应搞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申报纳税,强化代扣代缴。

二是建立并完善个人所得税专项稽查制度。

三是搞好对高收入者和个体工商户的管理。

四是尊重、保护纳税人的权力,优化征收机构的服务。

(二)长期目标是解决个人所得税中出现的问题。要树立现代化的管理思想,依靠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税制体系和征管体系,这就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建立一支拥有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队伍,有效协调国税、地税征管,沟通内外部信息,指导税务代理;开展税务咨询业务等。

二是积极推进税务代理和计算机普及应用计算机应用与联网,保持信息畅通,达到收入--申报--缴纳--监控--体化,实现数据、资料的共享与动态管理。

三是尽快向严管重罚的模式过渡。严管重罚是行之有效的途径,来约束纳税人的行为,减少税收流失,以增加财政收入。

四是税务部门应建立不受行政区划限制的大型信息、数据处理中心。靠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流失。

五是完成向综合所得税制的过渡。逐步建立一个能覆盖全部个人收入的,以个人、家庭为申报主体的综合所得税叙,从税制上解决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上的不利区素。

六是建立完整的调节个人收入的税制体系。国家应在条件成事的情况下,开征遗产税、赠与税、社会保障税务,建立并完善调节个人收入的税制体系,避免所得税孤军奋战的局面。

总之,由于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开征的时问比较晚,因此,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校收过窄,收入比重偏低、个人所得税还存在缺陷,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这就严重制约了个人所得税组织财政收入,公平社会财富分配,调节经济运行功能的充分发挥,因此,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必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建立科学的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制体系,同时还要建立一支强有力部征管队伍。全面而有效地对个人收入进行有效地监控,从而达到不断缩小贫富悬殊,国家的财政不断增加的目的,为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铺设一块稳固的基石。

4.谁给篇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论文啊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彩霞嫂 参考资料5摘要:社会经济在不停地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提高,相应的国家也在一直完善着个人所得税制,个人所得税事我国政界、学界、和公众讨论的焦点。

有一些缺陷仍需要被重视。个人所得税被视为调控资本市场、储蓄和消费关系的政策工具。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发展,缺陷,建议所谓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和地区依据国家税务标准,对公民的合法收入征收的各项应该交税的所得额。根据我国税务法规定,每位公民都有合理避税的权利,都应尽合理纳税的义务。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共有11大类。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中国的公民、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在中国有所得额的港澳台的同胞和所有的外籍人员。

征税范围及其税率: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担经营所得等的税率适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规定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适用的是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其余大致都是适用比例税率,分别是: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等。适用的比例税率为20%。

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已有35余年的发展历史。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在1980年9月颁布,这是我国的新中国第一部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税法,从此以后,我国便有了属于我们自己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新的税务发颁布,标。

5.谁能帮我找些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论文,在此万分感谢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研究 摘 要: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增加财政收入方面存在着制度方面的缺陷。

本文旨在针对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若干主要不足,提出对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刍荛之见。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累进税率;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自1799年在英国创立,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如今在世界各国广泛推广采用,并成为发达国家最主要的税收来源。

我国于198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开征个人所得税,其后经历了两次修订,1994年分税制改革,颁布施行了现行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制自运行以来,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增加财政收入方面取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社会经济环境变化与税制建设的滞后,税收征管乏力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个人所得税应有的功能远未得到充分发挥,偷税漏税现象相当普遍、严重。

在这样的背景下,探讨个人所得税问题,构思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制度,具有重大而迫切的现实意义。 1 现状评价 (1)税收收入快速增长,但比重过低。

1994-2001年8年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迅速,表现在收入额增长较快和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上升,1994年个人所得税收入为72.67亿元,2001年已达995.99亿元(含银行存款利息税),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1994年为1.39%,2001年上升到6.08%,年均增长率达40%以上,个人所得税已成为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收入增长最为迅速的一个税种。尽管从绝对额来看,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很快,但因受我国税制结构的制约,个人所得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未达到7%,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个人所得税处于较弱小的状态,从数量上看OECD国家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到全部税收收入总量的25%以上,据有关资料显示,即使世界上大多数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个人所得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也在6%~10%.显然,我国个人所得税比重过低。

小会计2008-03-01 12:18 好:0 不好:0 (2)对高收入调节乏力,税收流失严重。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2000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分项纳税情况为:工薪所得比重为42.86%,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比重20.12%,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比重3.19%,劳务报酬所得比重2.09%,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比重28.7%,其他所得比重1.14%,偶然所得比重1.29%,0.61%来自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财产转让所得。

2001年工薪所得比重上升到50%左右,而上海、北京、厦门等地却高达60%以上。从以上情况看,个人所得税主要来自工薪所得,工薪所得主要来源于企业账面工资、奖金。

对工资外的奖金,福利补贴等征税很难;另外,对较难掌握收入来源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等高收入项目征税很少,调节力度不够,使得有些高收入所得并没有真正进入征税范围。长期以来,对高收入者征税是件很难的事,据广东省统计,2001年全省个人所得税收入84.69亿元,其中来自高收入者的税款仅占2.33%,偷漏税现象相当普遍。

2 成因分析 以上情况说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潜力远远没有发挥,影响所得税作用发挥的原因,并不完全在于制度本身,但是从制度上分析其原因,是完全必要的。 (1)分类所得税制存在缺陷。

分类所得税制是指同一个纳税人的各类所得或各部分所得,如薪金、股息或营业利润的每一类都要按照单独的税率计算纳税。这种模式便于实行源头扣税,具有计征简便,征收成本低的优点。

当大多数人的收入方式都比较单一且收入水平较低时,宜于采用这种模式,但当居民收入来源多元化且收入逐步上升时,采用分类所得税就难以控制税源,也难以衡量不同纳税人真正的纳税能力。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就是采用这种模式,共分11个项目征收,税率从5%~45%不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其缺陷越来越明显:1)对不同来源的收入采用按月或按次计征,年终不汇总的方式,无法全面衡量不同纳税人真正的纳税能力,收入来源分散但综合收入高的人,可能比收入来源集中且总收入不高的人缴纳更少的税,难以对真正的高收入者的收入进行调节。2按月或按次计征,年终不汇总的规定,容易引发避税行为,纳税人只要将本为一次收取的收入分散,化整为零,便能可“合法”地少交或不交税。

(2)费用扣除规定脱离实际。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净所得减去固定的费用扣除后纳税。

关于费用扣除问题,从理论上来说,应分为两部分:第一是为取得收入所必须支付的费用,以体现所得税是对所得课税这一特征;第二是基本生活需要的部分,这一部分应根据不同纳税人的实际负担情况分别对待。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实行综合扣除方式,采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相结合的方法,这种扣除方式对纳税人的各种负担考虑不够周全,特别是定额扣除。

在现行税制下,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月扣除标准是800元,这一标准明显偏低。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在1994-2000年间,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了29.57%,按这一指数计算,2000年的必要费用扣除应为800*(1+29.57%)=1036.56元。

结果表明,。

6.谁能给我一份比较简洁的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论文

善个人所得税制的研究 【摘 要】:个人所得税产生于18世纪末发展于20世纪初,是现代直接税产生发展的标志,在现代直接税制结构中个人所得税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本文共包括三个部分,主要从理论和实践出发,对完善个人所得税制作以系统深入的阐述。在第一部分,文章着重论述了个人所得税的含义、历史由来和具有的重要意义。

在第二部分,文章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状况进行了全面论述。总结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情况,分析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弊端,并揭示个人所得税严重流失问题。

在第三部分,文章提出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应做好哪些工作。具体措施包括:建立一个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混合税制模式,并逐步过度到综合税制模式;调整税制设置,扩大税基,减少级次,合理调整税率和扣除项目、额度;加强宣传,提高公民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自觉性;提高征管质量,建立收入监控体系,做到应收尽收,促进公平。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现状分析 制度完善1994年的新税制改革,个人所得税已成为各项税种中增长最快的一种。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再结合世界各国税制发展的总趋势,我国个人所得税在时实践中暴露许问题。

因此,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总结分析及其制度完善等问题的研究应是十分必要。一、个人所得税的含义、由来以及意义(一)含义(二)历史由来1、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的产生和发展 2、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三)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重要意义1、课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增加财政收人2、课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3、课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自动稳定器”功能4、课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状况研究(一)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情况1、个人所得税概况2、个人所得税收入结构的变化(1)由以外国人纳税为主向以国内公民纳税为主的格局转化。

(2)纳税主体由高收入阶层向工薪阶层转化。3、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低(二)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弊端1、分类所得税制设计不合理(1)缺乏公平性,易诱发偷、逃税款的行为产生。

(2)征管效率低。(3)易产生避税现象。

(4)过分依赖扣缴的征管方法,不利于提高国民的纳税意识。2、费用扣除标准过低3、税率结构复杂,税负不公4、课税范围狭窄5、尚未形成良好的征管环境(三)个人所得税流失存在的问题1、纳税意识淡薄2、征管手段不力3、利用税收政策逃税三、完善个人所得税应做好如下工作(一)建立一个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混合税制模式,并逐步过度到综合税制模式1、分类模式的优缺点2、综合模式的优缺点3、采用分类与综合相结合模式的优越性(二)调整税制设置,扩大税基,减少级次,合理调整税率和扣除项目、额度1、科学地确定起征点2、简化税制结构3、逐步拓宽税基(三)加强宣传,提高公民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自觉性1、广泛利用社会舆论力量和示范影响,加强宣传2、加强对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的管理、培训,规范发展税务代理中介结构(四)提高征管质量,建立收入监控体系,做到应收尽收,促进公平1、推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强化申报审核2、建立收入监控体系,加强税收监管。

7.

摘 要 中国已经加入WTO,市场经济日益繁荣,个人收入也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个人所得税负担也就明显加重。

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那么如何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通过筹划,减轻税负,使揣入自己腰包的钱更多,也就成了这些纳税人急需面对的问题。

本文就以此为背景展开讨论,具体介绍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个人所得税主要涉税项目的纳税筹划。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纳税筹划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的来源和形式日趋多样化,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与之相应,财政收入中来源于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维护切身利益,减轻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高度重视。那么如何使纳税人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轻税负,获得最大收益就成了一个重要的研究内容,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1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 目前许多纳税人已从过去偷偷地或无意识地采取各种方法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发展为积极地通过纳税筹划来减轻税收负担。但是,纳税筹划在某些人的观念意识中往往和投机取巧联系在一起。

同时有人不解:“纳税筹划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但筹划本身是不是违背了国家的立法精神和税收政策的导向呢?纳税筹划可取吗?”在这种背景下,正确引导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对我国纳税人及税收经济发展具有比较重要的现实意义,很有研究必要。 1.1 纳税筹划有利于激励纳税人增强纳税意识 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的初衷是为了少缴或缓缴税款,但纳税人的这种安排采取的是合法或不违法的形式,这不仅“钻”了国家的财税政策空子,而且学到了财税政策,法规知识。

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纳税筹划的效果,纳税人还会自觉不自觉地进一步钻研财税政策、法规,从而进一步激励纳税人提高政策水平、增强纳税意识、自觉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1.2 纳税筹划可以节减纳税人税收 纳税筹划通过税收方案的比较,选择纳税较轻的方案,减少纳税人的现金流出或者减少本期现金的流出,增加可支配资金,有利于纳税人的发展。

纳税筹划可避免纳税人缴纳“冤枉税”。中国市场经济的健全过程是税法体系不断健全的过程,税法的健全伴随着税法的日益复杂,如果对税法研究得不透,就既有可能漏税,也有可能多缴税。

2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与原因分析 2.1 现状分析 近几年来,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人数越来越多,纳税人数超过了任何一个税种,对个人收入征税的范围涉及11个项目之多,于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应运而生。但是我国目前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研究很少。

纳税筹划,在以前总会被人们认为是消极的或不正当的行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进行巧妙偷税、逃税或骗税。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纳税筹划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人们开始考虑如何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问题了。

于是纳税筹划税务代理机构也诞生了,而且发展趋势非常好。但是由于税务筹划在我国出现的历史很短,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研究在我国还尚属一个比较新的课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加强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2.2 原因分析 随着税收征管力度的加大,纳税人偷逃税款的空间越来越小,况且偷逃税款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因而对纳税人来说,应将重点放在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上,而不是偷逃税款上。

但是面对众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税务部门不断下发的各种税收政策“解释”,居民个人往往感到无助。因为税收政策量多、繁杂且变化较快,个人对一些税收法规根本不了解。

在税法规范的前提下,纳税人选择不同的方案带来的税负轻重是不同的。个人所得税通过合理筹划才可以让纳税人节约税收成本,减轻税负。

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能听到群众的抱怨:“好不容易挣了一笔钱,可是扣税以后,就明显少了许多。”因此,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合理避税、节税就成了不少市民关心的话题之一。

3 个人所得税涉税项目的纳税筹划 3.1 筹划思路 首先,制定合理避税计划。就是通过对现行税法的研究,对个人在近期内收入情况的预计作出的收入安排,通过收入的时间和数量,支付方式变化,达到降低名义收入额之目的,进而降低税率档次,以降低税负或免除税负。

其次,采取合理避税策略。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纳税筹划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①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②均衡各月工资收入水平;③抓住一切可以扣除费用的机会,并且能充分利用;④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3.2 主要涉税项目的筹划应用 3.2.1 工资薪金所得的筹划 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可以看出,由于我国对于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使得收入越高,适用的税率越高,税收负担也越重。在每一级的边缘地带,收入可能只相差一元,但是所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就会相差很大。

不过,通过采取一定的合法的手段进行筹划,可以避免此类不公平的发生。具体方法有很多,主要有: 。

8.浅谈对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研究会计论文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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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

d.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

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9.能不能提供一篇关于个人所得税方面的论文

论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变化的调节作用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同时明确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这一举措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成为近期众人、尤其是中低工薪阶层的一个焦点话题。近两年来,由于我国的物价上涨较快,2007年CPI上涨4.8%,涨幅比2006年扩大3.3个百分点,创1997年以来新高。2007年,我国全年食品价格上涨12.3%,其中肉禽上涨幅度为31.7%,中低收入的工薪阶级明显感到生活成本上升。在如此背景下,个人所得税的再次调整立即激起了新的社会波澜。而个人所得税的调整作用到底有多大?是否能达到人们所期望的作用?这些都值得我们去深思!

一、调整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额到底能起什么作用

一般而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由课税对象或量化的计税依据与税率乘积计算得出。也就是说,计税依据和税率决定税收负担高低。费用扣除标准的大小直接影响计税依据,进而影响税收负担,所以,费用扣除标准的变化一方面影响纳税人负担,另一方面则影响国家财政收入。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课征制度实行的是分类课征,其主要特点就是按不同收入项目实行不同的费用扣除、实行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计税方法,与之相配套的就是从收入来源(即支付收入时)实行代扣代缴的做法,也称源泉扣缴法或课源制。当前人们所关注的费用额扣除标准,仅是对工薪收入项目以及由此相关联的个体经营所得项目中业主的费用扣除和承包承租者所得项目中的承包承租人的必要费用扣除。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课征范围有11个收入项目,而第十一项收入项目是“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现实意义上的收入项目只有10个。在10个收入项目中,其中有两个没有费用扣除,即“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这两项收入直接为应税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在有费用扣除的8项目中,5个收入项目所适用的是20%的比例税率。其费用扣除标准进行调整,只影响费用扣除标准调整后与费用扣除标准调整前出现是否进入纳税范围的一部分人,进入纳税范围的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率是不变的。

对于另外三个收入项目,“工资、薪金所得”按月收入采取定额费用扣除标准,适用5%—45%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两个收入项目按年收入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费用扣除标准调整主要对实行累进税率的收入项目产生影响,因为,费用扣除标准变动,使不同收入者所对应的纳税级距发生移动、尤其是“级距点”附近的纳税人的级距移动十分明显,其所对应的税率随之而变,负担率由此发生改变。累进税率设计的级距越多,费用扣除标准调整所影响纳税人越多、影响范围也越大。由于对工资薪金收入是按月收入采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而另外两项收入项目是按年收入采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费用扣除变化影响的差异比较大。所以,我国两次对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调整,仅是对工资薪金收入。

那么,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调整,对工薪阶层的税收负担产生什么影响呢?工薪收入者,在其收入来源单一的前提下,其费用扣除标准的调整变动则会改变纳税人的负担,尤其低收入者感觉更明显。例如月工薪为2000—7000元的收入者,费用扣除额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那么收入在1601—2000元的人,就由纳税人变成非纳税人;收入在2101—2600的人,其适应税率从10%下降为5%,收入在3601—4000元的人,其适应税率从15%下降为10%;收入在6601—7000元的人,由适应税率20%下降到15%;收入在7000元以上的群体,其税收负担基本没有变化。也就是说工薪收入在7000元以下者,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后,其税收负担下降是较大的,他们是最大的受益者。

关于个人所得税会计的毕业论文

个人所得税毕业论文2017(急求一篇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论文1500字以上)

1.急求一篇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论文 1500字以上

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原因及对策

内容提要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高收入的个人逐渐增多,过去单纯的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转向多样化、多渠道取得收入,在分配上出现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过分悬殊的问题和个人所得税流失问题。不但直接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而且严重削弱了个人所得税对社会经济的调节、稳定功能。这是当前在税收方面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主要困难及问题

个人所得税历经两个世纪的发展和完善,已成为现代政府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并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主体税种。但是,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征收面小,收入比重过低,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妨碍了个人所得税整体功能的有效发挥。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主要困难及问题是:

第一、公民纳税意识差,基层征收机构认识滞后。

第二、个人所得税制自身的特点直接产生弊端。

第三、个人所得税和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很不完善。

第四、管理方式落后,征管信息不畅通。

第五、对个人的各项所得缺乏有效的控制。

第六、现行模式对扣除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不合理。

此外,我国的税收征管理论相对薄弱;对个人收入调节的税制体系尚待完善,这都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有一定制约作用。

二、解决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对策

面对个人所得税的大量流失,寻求对策的基本思路是:首先对个人所得税有一个完整的认识,清楚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环境和现状,立足现实,树立积极推进意识,层层深入,重点突破,制订可操作方案,确立具体的征管目标,其可分为近期和长期目标。

(一)近期目标是加大力度减少个人所得税的大量流失,堵住漏洞。就目前来看,应搞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申报纳税,强化代扣代缴。

二是建立并完善个人所得税专项稽查制度。

三是搞好对高收入者和个体工商户的管理。

四是尊重、保护纳税人的权力,优化征收机构的服务。

(二)长期目标是解决个人所得税中出现的问题。要树立现代化的管理思想,依靠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税制体系和征管体系,这就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建立一支拥有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队伍,有效协调国税、地税征管,沟通内外部信息,指导税务代理;开展税务咨询业务等。

二是积极推进税务代理和计算机普及应用计算机应用与联网,保持信息畅通,达到收入--申报--缴纳--监控--体化,实现数据、资料的共享与动态管理。

三是尽快向严管重罚的模式过渡。严管重罚是行之有效的途径,来约束纳税人的行为,减少税收流失,以增加财政收入。

四是税务部门应建立不受行政区划限制的大型信息、数据处理中心。靠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流失。

五是完成向综合所得税制的过渡。逐步建立一个能覆盖全部个人收入的,以个人、家庭为申报主体的综合所得税叙,从税制上解决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上的不利区素。

六是建立完整的调节个人收入的税制体系。国家应在条件成事的情况下,开征遗产税、赠与税、社会保障税务,建立并完善调节个人收入的税制体系,避免所得税孤军奋战的局面。

总之,由于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开征的时问比较晚,因此,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校收过窄,收入比重偏低、个人所得税还存在缺陷,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这就严重制约了个人所得税组织财政收入,公平社会财富分配,调节经济运行功能的充分发挥,因此,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必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建立科学的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制体系,同时还要建立一支强有力部征管队伍。全面而有效地对个人收入进行有效地监控,从而达到不断缩小贫富悬殊,国家的财政不断增加的目的,为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铺设一块稳固的基石。

2.谁给篇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论文啊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彩霞嫂 参考资料5摘要:社会经济在不停地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提高,相应的国家也在一直完善着个人所得税制,个人所得税事我国政界、学界、和公众讨论的焦点。

有一些缺陷仍需要被重视。个人所得税被视为调控资本市场、储蓄和消费关系的政策工具。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发展,缺陷,建议所谓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和地区依据国家税务标准,对公民的合法收入征收的各项应该交税的所得额。根据我国税务法规定,每位公民都有合理避税的权利,都应尽合理纳税的义务。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共有11大类。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中国的公民、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在中国有所得额的港澳台的同胞和所有的外籍人员。

征税范围及其税率: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担经营所得等的税率适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规定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适用的是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其余大致都是适用比例税率,分别是: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等。适用的比例税率为20%。

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已有35余年的发展历史。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在1980年9月颁布,这是我国的新中国第一部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税法,从此以后,我国便有了属于我们自己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新的税务发颁布,标。

3.1.所得税会计研究论文

tax payable method是应付税款法,是基于收益表的债务法,即计算出当期应交多少所得税,就: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与所得税负债,应交的企业所得税与入企业所得税费用的金额相同。

balance sheet approach是基于资产负债观的企业所得税计算法,理论基础是资本维持观,即只有在原资本已得到维持或成本已经弥补之后,才能确认损益。 是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本质出发,分析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原因及其对期末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其特点是:当税率变动或税基变动时,必须按预期税率对“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余额进行调整。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和收益表债务法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核算观念不同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从资产负债观出发,认为每一项交易或事项发生后,应首先关注其对资产负债的影响,然后再根据资产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或损失)。

所以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认为,所得税会计的首要目的应是确认并计量由于会计和税法差异给企业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带来的影响,将所得税核算影响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放在首位。而收益表债务法从收入费用观出发,认为首先应考虑交易或事项相关的收入和费用的直接确认,从收入和费用的直接配比来计量企业的收益。

我国过去对企业评价一般强调利润指标,核算观念更多地侧重收入费用观。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收入费用观逐步被更为科学的资产负债观所取代。

此次在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准则中明确指出企业所得税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可以说是我国在制定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中由收入费用观向资产负债观转变迈出了极大的一步。 二、核算基础不同 所得税会计研究的是按照会计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进行会计处理的方法。

收益表债务法从收入和费用的会计确认标准与税法确认标准的差异出发,将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划分为永久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是指由于税法与会计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的差异,所反映的是当期差异,时间性差异强调差异的形成以及差异的转回对本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从资产与负债的确认出发,采用暂时性差异取代了时间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指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金额之间的差异,强调差异的内容及对期末资产负债的影响,所反映的是累计差异。

故称二者的核算基础不同,收益表债务法以时间性差异为依据,将时间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看作是对本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而资产负债表法是从暂时性差异的本质出发,分析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原因以及对期末资产负债的影响。

三、核算的范围不同 收益表债务法以时间性差异为依据,而资产负债表法是从暂时性差异出发,时间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核算的范围是不同的。所有的时间性差异都是暂时性差异,而暂时性差异除了包括时间性差异,还包括非时间性差异。

主要包括: 第一,子公司、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没有向母公司分配全部利润; 第二,重估资产而在计税时不予调整; 第三,购买法企业合并的购买成本,根据所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分配计入这些可辨认资产和负债,而在计税时不作相应调整; 第四,作为报告企业整体组成部分的国外经营主体的非货币性资产和负债以历史汇率折算; 第五,资产和负债初始确认的账面金额不同于其初始计税基础。 导致二者范围不同的原因在于以上这些项都是对资产或负债进行直接调整而导致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与其税基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对于这部分差异的税收结果,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其产生的当期就予以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在以后各期转回。

但由于这部分差异不是时间性差异,因而按收益表债务法核算,反映不出这部分差异的未来税收影响,只作为永久性差异,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影响以后会计期间。这样,两种方法核算下的本期及以后各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及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均不相等。

四、递延含义不同 收益表债务法以时间性差异为依据,将时间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看作是对本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使用“递延税款”概念,其借方余额和贷方余额分别代表预付税款和应付税款,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一个独立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暂时性差异的本质出发,分析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原因以及对期末资产负债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采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概念,大大拓展了“递延税款”的含义,更具有现实意义,是资产负债表中一项资产或负债的确认,及该企业预期收回或清偿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如果能使未来税款支付额大于或小于这种收回或清偿从会计角度应纳税金额,则要求企业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产生的原因在于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该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不一致。

在资产负债表中,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负债应当与其他资产和负债分别列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与当期所得税资。

4.能不能提供一篇关于个人所得税方面的论文

近一年来,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引起了全国上下的广泛关注。

其中个人所得税应当具有什么社会职能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尤其是去年为修改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而由全国人大举行的听证会上更是各种不同观点的大交锋。

纵观媒体的诸多报道以及这次听证会各位参与者的观点,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社会职能的观点可以概括为(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权利说。持这种观点者认为,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中国)公民的权利,如果将扣除标准提高,将使得有的公民由于不能达到该“门槛”而不能行使其纳税权。

义务说。持该观点者认为,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任何人都不得逃避此项义务。

荣誉说。该观点跟权利说相关联,并以权利说为基础,但不同于权利说。

该观点认为每个纳税人都为自己能够为国家纳税而感到光荣,国家不应该通过任何方式剥夺任何公民的此种荣誉感。反映到对待调整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态度上,就是要求维持现有的扣除标准不变,甚至降低扣除标准,以使更多的人能够缴纳个人所得税,从而获得相应的荣誉感。

财政收入说。该观点认为,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功能是为政府获取财政收入,而其他功能则是其副产品,是由于政府在征税过程中而自然产生的。

缩小贫富悬殊说。当前大多数人对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动机在于要缩小社会上存在的贫富悬殊,认为富人应该多纳税,穷人少纳税或者不纳税,而要做到这一点,最好的办法就是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并且认为,如果穷人不用纳税,那么其收入就相应的提高了,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人们之间的贫富悬殊。

保障人权说。刘剑文教授在全国人大的听证会上明确指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首先应当建立在保障人权的基础之上,即首先应当保证人们为了基本生活需求的收入部分不纳税。

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有很多。那么,个人所得税的作用到底是什么,调整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对于发挥个人所得税的功能有什么影响?本文拟就该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以向学界同仁请教。

一、无疑,个人所得税之纳税人有权根据法律之规定向国家交纳其应缴之税收,但即使国家规定其应当履行且无法规避的,称之为权利似乎不及称之为义务更为妥当。当然我们不否认纳税人不止负有义务,其在纳税过程中也享有一定权利,如知情权、拒绝缴纳超过其应缴之数额的权利等等,但这种意义上的权利跟作为整体的纳税行为是权利抑或义务似乎有所不同。

我国出版的《法律词典》对“权利”一词的解释是:“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或认可。”

其本质特征是权利主体可以为也可以不为某一行为。如果行为人不为某一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这就很难说是一项权利,而应当说是一项法律义务,因为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对法律关系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约束”。

换句话说,义务是一个人必须要做的事。如果不做,政府就要强迫他做,如果义务人要反抗或者逃避,还要他进行惩罚。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税收征收管理法》也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可见我国立法上是将纳税作为纳税人应当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而不是当作一项可以任由纳税人处置的权利来对待的。

实际上,现在世界各国都把偷税、漏税列为一种罪刑。这说明,无论中外,都把依法纳税看成一种必须履行的义务。

将纳税当作纳税人的一项权利实际上是将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可以享有的权利跟整个纳税行为等同起来了。至于有人认为将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定的较高(其实这也是相对的),以至于未能超过扣除标准的人就不能向国家缴税了,从而剥夺了这部分人的“荣誉感”的观点,只是极个别现象,在税法学界并不存在。

究其原因就在于对于对纳税的本质存在误解所致。任正隆委员的话里还隐藏着一句潜台词:即越有钱、交税越多的人越有“荣誉”。

这种鼓励人们纳税的积极性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一味地认为纳税越多越光荣。这还要看税收征管部门征收的税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纳税人通过诚实合法地劳动,创造大量的社会财富的同时根据法律的规定缴纳大量的税款,这无疑是件好事。如果对于税收征管部门违反法律规定让纳税人多交税款,不但不制止,反而认为这是一种荣誉,那就很不应当了。

这不但不是一种荣誉,而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是应当制止的。如果想多向国家作贡献,完全没必要建议国家降低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向社会弱者或者国家作出捐献同样能够为他带来荣誉感。

而相反,如果调低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则增加了全国数以万计其他纳税人的税负,这不符合当今税制改革的潮流。之所以会出现这样一种看法,这跟我国的税制结构存在一定关系。

我国的税制结构的特点是,它不是以直接税为主,而是以间接税为主。目前,中国的个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例,还不足10%,而商品税则占总收入的60%~70%。

直接税和。

5.毕业论文 “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的提纲怎么写啊

【摘要】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是从1994 年开始实施的。

施行10年多来, 税种收入增长很快, , 调节个人收入分配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不符合公平和效率的基本原则等一些问题越来越突出。

【关键词】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 从1994 年开始实施的 施行10年多来 税种收入增长很快 对组织财政收入 【本页关键词】欢迎论文投稿 省级期刊征稿 国家级期刊征稿 【正文】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分析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是从1994 年开始实施的。施行10年多来, 税种收入增长很快, 对组织财政收入, 调节个人收入分配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不符合公平和效率的基本原则等一些问题越来越突出。(一) 税率设置不合理, 不能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

表面的公平税率导致实质的不公平的税负。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在表面上体现了“高收入高税率”, 在现实中却往往只针对那些以工薪为惟一生活来源的劳动者, 而有多种收入来源的“富人”却可以通过“合理避税”来减少纳税。

这表明个人所得税在解决收入分配不公平等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基本上是按照应税所得的性质来确定税率, 采用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相结合的结构, 并设计了两套超额累进税率。

这种税率模式不仅复杂繁琐, 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税负不公:1、工薪所得的超额累进税率级次太多, 一部分税率很少使用。在实际生活中, 过多的税率级次, 使一些纳税人难以理解且不能接受, 由此使部分纳税人为了降低税率级次而想方设法钻税法的漏洞, 隐瞒所得。

2、九级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的实行, 造成税负不公。超额累进税率存在差异,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这种税率制度在世界各国是不多见的, 是与国际上减少税率档次的趋势不相吻合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税负轻于工薪所得的税负, 造成税负不公。

这种税负差别难以起到调节过高收入, 缓解个人收入悬殊的矛盾, 且有重课工薪收入者的倾向。(二) 分类税制模式难以体现公平税负。

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对不同的收入采用不同的方法征税, 如同为劳动所得, 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区别对待, 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1、人们比较普遍地认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课征制度是导致个人所得税在调节高收入方面失灵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为分类课征不能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 会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纳税, 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纳税的不合理现象, 这与“所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这一所得课税奉行的公平准则是相悖的。对非工薪收入缺乏有效监控, 造成不同来源的收入之间税负不公, 对于工薪阶层而言, 由于收入来源单一又实行代扣代缴制, 因此其完税率最高, 而高收入者由于各种原因收入来源多元化, 渠道多而隐蔽, 税务部门对其监管的难度较大且征收成本很高, 逃税和漏税现象较多。

我国现行税制方便了高收入者进行避税: 个人所得税目前分11 个项目, 一个人可能有一个项目, 另一个人可能有好多项目。因此, 高收入者一般多源收入, 纳税纳的少; 而非高收入者收入单一, 因此纳税纳的比较多。

这就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公平。2、按月、按次分项计征, 容易造成税负的不公。

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 纳税人各月获得收入可能是不均衡的, 有的人每月的收入相对平均, 有的人的收入则相对集中于某几个月。而依照现行的税法规定, 实行按月、按次分项计征, 必然造成对每月收入平均的纳税人轻征税, 对收入相对集中的纳税人重征税。

(三) 征管制度不健全。1、征管制度软弱。

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制和自行申报制两种征收方法, 以源泉扣缴为主, 一般在没有源泉扣缴的情况下才进行自行申报, 由于对自行申报缺乏约束, 自行申报者寥寥无几, 偷逃税行为在发现后的处罚力度过轻, 纳税宣传不力, 导致公民自觉申报、自觉纳税意识淡薄。

6.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论文摘要怎么写

一、问题的提出………………………………………………………………………………2(一)引言………………………………………………………………………………2(二)相关概念介绍……………………………………………………………………21.个人所得税和纳税筹划的概念 …………………………………………………22.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特点和作用………………………………………………2二、问题的展开和分析………………………………………………………………………3(一)问题的分析……………………………………………………………………………3(二)纳税筹划的目标………………………………………………………………………4三、纳税筹划案例分析………………………………………………………………………4(一)利用公积金进行纳税筹划…………………………………………………………4(二)积极利用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发票进行纳税筹划 …………………5(三)利用年终奖金纳税筹划 …………………………………………………………5(四)通过分次计算劳务报酬进行纳税筹划………………………………………………6结论……………………………………………………………………………………………7参考文献………………………………………………………………………………………8 这是目录之前可以写一个论文的摘要。

7.能不能提供一篇关于个人所得税方面的论文

论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变化的调节作用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同时明确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这一举措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成为近期众人、尤其是中低工薪阶层的一个焦点话题。近两年来,由于我国的物价上涨较快,2007年CPI上涨4.8%,涨幅比2006年扩大3.3个百分点,创1997年以来新高。2007年,我国全年食品价格上涨12.3%,其中肉禽上涨幅度为31.7%,中低收入的工薪阶级明显感到生活成本上升。在如此背景下,个人所得税的再次调整立即激起了新的社会波澜。而个人所得税的调整作用到底有多大?是否能达到人们所期望的作用?这些都值得我们去深思!

一、调整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额到底能起什么作用

一般而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由课税对象或量化的计税依据与税率乘积计算得出。也就是说,计税依据和税率决定税收负担高低。费用扣除标准的大小直接影响计税依据,进而影响税收负担,所以,费用扣除标准的变化一方面影响纳税人负担,另一方面则影响国家财政收入。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课征制度实行的是分类课征,其主要特点就是按不同收入项目实行不同的费用扣除、实行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计税方法,与之相配套的就是从收入来源(即支付收入时)实行代扣代缴的做法,也称源泉扣缴法或课源制。当前人们所关注的费用额扣除标准,仅是对工薪收入项目以及由此相关联的个体经营所得项目中业主的费用扣除和承包承租者所得项目中的承包承租人的必要费用扣除。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课征范围有11个收入项目,而第十一项收入项目是“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现实意义上的收入项目只有10个。在10个收入项目中,其中有两个没有费用扣除,即“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这两项收入直接为应税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在有费用扣除的8项目中,5个收入项目所适用的是20%的比例税率。其费用扣除标准进行调整,只影响费用扣除标准调整后与费用扣除标准调整前出现是否进入纳税范围的一部分人,进入纳税范围的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率是不变的。

对于另外三个收入项目,“工资、薪金所得”按月收入采取定额费用扣除标准,适用5%—45%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两个收入项目按年收入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费用扣除标准调整主要对实行累进税率的收入项目产生影响,因为,费用扣除标准变动,使不同收入者所对应的纳税级距发生移动、尤其是“级距点”附近的纳税人的级距移动十分明显,其所对应的税率随之而变,负担率由此发生改变。累进税率设计的级距越多,费用扣除标准调整所影响纳税人越多、影响范围也越大。由于对工资薪金收入是按月收入采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而另外两项收入项目是按年收入采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费用扣除变化影响的差异比较大。所以,我国两次对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调整,仅是对工资薪金收入。

那么,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调整,对工薪阶层的税收负担产生什么影响呢?工薪收入者,在其收入来源单一的前提下,其费用扣除标准的调整变动则会改变纳税人的负担,尤其低收入者感觉更明显。例如月工薪为2000—7000元的收入者,费用扣除额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那么收入在1601—2000元的人,就由纳税人变成非纳税人;收入在2101—2600的人,其适应税率从10%下降为5%,收入在3601—4000元的人,其适应税率从15%下降为10%;收入在6601—7000元的人,由适应税率20%下降到15%;收入在7000元以上的群体,其税收负担基本没有变化。也就是说工薪收入在7000元以下者,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后,其税收负担下降是较大的,他们是最大的受益者。

8.

摘 要 中国已经加入WTO,市场经济日益繁荣,个人收入也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个人所得税负担也就明显加重。

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那么如何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通过筹划,减轻税负,使揣入自己腰包的钱更多,也就成了这些纳税人急需面对的问题。

本文就以此为背景展开讨论,具体介绍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个人所得税主要涉税项目的纳税筹划。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纳税筹划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的来源和形式日趋多样化,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与之相应,财政收入中来源于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维护切身利益,减轻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高度重视。那么如何使纳税人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轻税负,获得最大收益就成了一个重要的研究内容,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1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 目前许多纳税人已从过去偷偷地或无意识地采取各种方法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发展为积极地通过纳税筹划来减轻税收负担。但是,纳税筹划在某些人的观念意识中往往和投机取巧联系在一起。

同时有人不解:“纳税筹划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但筹划本身是不是违背了国家的立法精神和税收政策的导向呢?纳税筹划可取吗?”在这种背景下,正确引导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对我国纳税人及税收经济发展具有比较重要的现实意义,很有研究必要。 1.1 纳税筹划有利于激励纳税人增强纳税意识 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的初衷是为了少缴或缓缴税款,但纳税人的这种安排采取的是合法或不违法的形式,这不仅“钻”了国家的财税政策空子,而且学到了财税政策,法规知识。

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纳税筹划的效果,纳税人还会自觉不自觉地进一步钻研财税政策、法规,从而进一步激励纳税人提高政策水平、增强纳税意识、自觉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1.2 纳税筹划可以节减纳税人税收 纳税筹划通过税收方案的比较,选择纳税较轻的方案,减少纳税人的现金流出或者减少本期现金的流出,增加可支配资金,有利于纳税人的发展。

纳税筹划可避免纳税人缴纳“冤枉税”。中国市场经济的健全过程是税法体系不断健全的过程,税法的健全伴随着税法的日益复杂,如果对税法研究得不透,就既有可能漏税,也有可能多缴税。

2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与原因分析 2.1 现状分析 近几年来,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人数越来越多,纳税人数超过了任何一个税种,对个人收入征税的范围涉及11个项目之多,于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应运而生。但是我国目前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研究很少。

纳税筹划,在以前总会被人们认为是消极的或不正当的行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进行巧妙偷税、逃税或骗税。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纳税筹划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人们开始考虑如何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问题了。

于是纳税筹划税务代理机构也诞生了,而且发展趋势非常好。但是由于税务筹划在我国出现的历史很短,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研究在我国还尚属一个比较新的课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加强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2.2 原因分析 随着税收征管力度的加大,纳税人偷逃税款的空间越来越小,况且偷逃税款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因而对纳税人来说,应将重点放在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上,而不是偷逃税款上。

但是面对众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税务部门不断下发的各种税收政策“解释”,居民个人往往感到无助。因为税收政策量多、繁杂且变化较快,个人对一些税收法规根本不了解。

在税法规范的前提下,纳税人选择不同的方案带来的税负轻重是不同的。个人所得税通过合理筹划才可以让纳税人节约税收成本,减轻税负。

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能听到群众的抱怨:“好不容易挣了一笔钱,可是扣税以后,就明显少了许多。”因此,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合理避税、节税就成了不少市民关心的话题之一。

3 个人所得税涉税项目的纳税筹划 3.1 筹划思路 首先,制定合理避税计划。就是通过对现行税法的研究,对个人在近期内收入情况的预计作出的收入安排,通过收入的时间和数量,支付方式变化,达到降低名义收入额之目的,进而降低税率档次,以降低税负或免除税负。

其次,采取合理避税策略。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纳税筹划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①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②均衡各月工资收入水平;③抓住一切可以扣除费用的机会,并且能充分利用;④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3.2 主要涉税项目的筹划应用 3.2.1 工资薪金所得的筹划 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可以看出,由于我国对于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使得收入越高,适用的税率越高,税收负担也越重。在每一级的边缘地带,收入可能只相差一元,但是所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就会相差很大。

不过,通过采取一定的合法的手段进行筹划,可以避免此类不公平的发生。具体方法有很多,主要有: 。

9.谁能给我一份比较简洁的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论文

善个人所得税制的研究 【摘 要】:个人所得税产生于18世纪末发展于20世纪初,是现代直接税产生发展的标志,在现代直接税制结构中个人所得税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本文共包括三个部分,主要从理论和实践出发,对完善个人所得税制作以系统深入的阐述。在第一部分,文章着重论述了个人所得税的含义、历史由来和具有的重要意义。

在第二部分,文章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状况进行了全面论述。总结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情况,分析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弊端,并揭示个人所得税严重流失问题。

在第三部分,文章提出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应做好哪些工作。具体措施包括:建立一个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混合税制模式,并逐步过度到综合税制模式;调整税制设置,扩大税基,减少级次,合理调整税率和扣除项目、额度;加强宣传,提高公民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自觉性;提高征管质量,建立收入监控体系,做到应收尽收,促进公平。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现状分析 制度完善1994年的新税制改革,个人所得税已成为各项税种中增长最快的一种。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再结合世界各国税制发展的总趋势,我国个人所得税在时实践中暴露许问题。

因此,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总结分析及其制度完善等问题的研究应是十分必要。一、个人所得税的含义、由来以及意义(一)含义(二)历史由来1、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的产生和发展 2、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三)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重要意义1、课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增加财政收人2、课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3、课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自动稳定器”功能4、课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状况研究(一)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情况1、个人所得税概况2、个人所得税收入结构的变化(1)由以外国人纳税为主向以国内公民纳税为主的格局转化。

(2)纳税主体由高收入阶层向工薪阶层转化。3、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低(二)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弊端1、分类所得税制设计不合理(1)缺乏公平性,易诱发偷、逃税款的行为产生。

(2)征管效率低。(3)易产生避税现象。

(4)过分依赖扣缴的征管方法,不利于提高国民的纳税意识。2、费用扣除标准过低3、税率结构复杂,税负不公4、课税范围狭窄5、尚未形成良好的征管环境(三)个人所得税流失存在的问题1、纳税意识淡薄2、征管手段不力3、利用税收政策逃税三、完善个人所得税应做好如下工作(一)建立一个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混合税制模式,并逐步过度到综合税制模式1、分类模式的优缺点2、综合模式的优缺点3、采用分类与综合相结合模式的优越性(二)调整税制设置,扩大税基,减少级次,合理调整税率和扣除项目、额度1、科学地确定起征点2、简化税制结构3、逐步拓宽税基(三)加强宣传,提高公民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自觉性1、广泛利用社会舆论力量和示范影响,加强宣传2、加强对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的管理、培训,规范发展税务代理中介结构(四)提高征管质量,建立收入监控体系,做到应收尽收,促进公平1、推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强化申报审核2、建立收入监控体系,加强税收监管。

个人所得税毕业论文2017

个人所得税研究(毕业论文)

1.急求一篇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论文 1500字以上

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原因及对策

内容提要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高收入的个人逐渐增多,过去单纯的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转向多样化、多渠道取得收入,在分配上出现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过分悬殊的问题和个人所得税流失问题。不但直接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而且严重削弱了个人所得税对社会经济的调节、稳定功能。这是当前在税收方面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主要困难及问题

个人所得税历经两个世纪的发展和完善,已成为现代政府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并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主体税种。但是,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征收面小,收入比重过低,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妨碍了个人所得税整体功能的有效发挥。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主要困难及问题是:

第一、公民纳税意识差,基层征收机构认识滞后。

第二、个人所得税制自身的特点直接产生弊端。

第三、个人所得税和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很不完善。

第四、管理方式落后,征管信息不畅通。

第五、对个人的各项所得缺乏有效的控制。

第六、现行模式对扣除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不合理。

此外,我国的税收征管理论相对薄弱;对个人收入调节的税制体系尚待完善,这都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有一定制约作用。

二、解决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对策

面对个人所得税的大量流失,寻求对策的基本思路是:首先对个人所得税有一个完整的认识,清楚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环境和现状,立足现实,树立积极推进意识,层层深入,重点突破,制订可操作方案,确立具体的征管目标,其可分为近期和长期目标。

(一)近期目标是加大力度减少个人所得税的大量流失,堵住漏洞。就目前来看,应搞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申报纳税,强化代扣代缴。

二是建立并完善个人所得税专项稽查制度。

三是搞好对高收入者和个体工商户的管理。

四是尊重、保护纳税人的权力,优化征收机构的服务。

(二)长期目标是解决个人所得税中出现的问题。要树立现代化的管理思想,依靠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税制体系和征管体系,这就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建立一支拥有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队伍,有效协调国税、地税征管,沟通内外部信息,指导税务代理;开展税务咨询业务等。

二是积极推进税务代理和计算机普及应用计算机应用与联网,保持信息畅通,达到收入--申报--缴纳--监控--体化,实现数据、资料的共享与动态管理。

三是尽快向严管重罚的模式过渡。严管重罚是行之有效的途径,来约束纳税人的行为,减少税收流失,以增加财政收入。

四是税务部门应建立不受行政区划限制的大型信息、数据处理中心。靠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流失。

五是完成向综合所得税制的过渡。逐步建立一个能覆盖全部个人收入的,以个人、家庭为申报主体的综合所得税叙,从税制上解决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上的不利区素。

六是建立完整的调节个人收入的税制体系。国家应在条件成事的情况下,开征遗产税、赠与税、社会保障税务,建立并完善调节个人收入的税制体系,避免所得税孤军奋战的局面。

总之,由于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开征的时问比较晚,因此,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校收过窄,收入比重偏低、个人所得税还存在缺陷,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这就严重制约了个人所得税组织财政收入,公平社会财富分配,调节经济运行功能的充分发挥,因此,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必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建立科学的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制体系,同时还要建立一支强有力部征管队伍。全面而有效地对个人收入进行有效地监控,从而达到不断缩小贫富悬殊,国家的财政不断增加的目的,为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铺设一块稳固的基石。

2.

摘 要 中国已经加入WTO,市场经济日益繁荣,个人收入也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个人所得税负担也就明显加重。

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那么如何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通过筹划,减轻税负,使揣入自己腰包的钱更多,也就成了这些纳税人急需面对的问题。

本文就以此为背景展开讨论,具体介绍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个人所得税主要涉税项目的纳税筹划。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纳税筹划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的来源和形式日趋多样化,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与之相应,财政收入中来源于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维护切身利益,减轻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高度重视。那么如何使纳税人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轻税负,获得最大收益就成了一个重要的研究内容,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1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 目前许多纳税人已从过去偷偷地或无意识地采取各种方法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发展为积极地通过纳税筹划来减轻税收负担。但是,纳税筹划在某些人的观念意识中往往和投机取巧联系在一起。

同时有人不解:“纳税筹划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但筹划本身是不是违背了国家的立法精神和税收政策的导向呢?纳税筹划可取吗?”在这种背景下,正确引导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对我国纳税人及税收经济发展具有比较重要的现实意义,很有研究必要。 1.1 纳税筹划有利于激励纳税人增强纳税意识 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的初衷是为了少缴或缓缴税款,但纳税人的这种安排采取的是合法或不违法的形式,这不仅“钻”了国家的财税政策空子,而且学到了财税政策,法规知识。

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纳税筹划的效果,纳税人还会自觉不自觉地进一步钻研财税政策、法规,从而进一步激励纳税人提高政策水平、增强纳税意识、自觉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1.2 纳税筹划可以节减纳税人税收 纳税筹划通过税收方案的比较,选择纳税较轻的方案,减少纳税人的现金流出或者减少本期现金的流出,增加可支配资金,有利于纳税人的发展。

纳税筹划可避免纳税人缴纳“冤枉税”。中国市场经济的健全过程是税法体系不断健全的过程,税法的健全伴随着税法的日益复杂,如果对税法研究得不透,就既有可能漏税,也有可能多缴税。

2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与原因分析 2.1 现状分析 近几年来,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人数越来越多,纳税人数超过了任何一个税种,对个人收入征税的范围涉及11个项目之多,于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应运而生。但是我国目前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研究很少。

纳税筹划,在以前总会被人们认为是消极的或不正当的行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进行巧妙偷税、逃税或骗税。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纳税筹划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人们开始考虑如何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问题了。

于是纳税筹划税务代理机构也诞生了,而且发展趋势非常好。但是由于税务筹划在我国出现的历史很短,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研究在我国还尚属一个比较新的课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加强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2.2 原因分析 随着税收征管力度的加大,纳税人偷逃税款的空间越来越小,况且偷逃税款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因而对纳税人来说,应将重点放在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上,而不是偷逃税款上。

但是面对众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税务部门不断下发的各种税收政策“解释”,居民个人往往感到无助。因为税收政策量多、繁杂且变化较快,个人对一些税收法规根本不了解。

在税法规范的前提下,纳税人选择不同的方案带来的税负轻重是不同的。个人所得税通过合理筹划才可以让纳税人节约税收成本,减轻税负。

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能听到群众的抱怨:“好不容易挣了一笔钱,可是扣税以后,就明显少了许多。”因此,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合理避税、节税就成了不少市民关心的话题之一。

3 个人所得税涉税项目的纳税筹划 3.1 筹划思路 首先,制定合理避税计划。就是通过对现行税法的研究,对个人在近期内收入情况的预计作出的收入安排,通过收入的时间和数量,支付方式变化,达到降低名义收入额之目的,进而降低税率档次,以降低税负或免除税负。

其次,采取合理避税策略。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纳税筹划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①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②均衡各月工资收入水平;③抓住一切可以扣除费用的机会,并且能充分利用;④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3.2 主要涉税项目的筹划应用 3.2.1 工资薪金所得的筹划 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可以看出,由于我国对于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使得收入越高,适用的税率越高,税收负担也越重。在每一级的边缘地带,收入可能只相差一元,但是所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就会相差很大。

不过,通过采取一定的合法的手段进行筹划,可以避免此类不公平的发生。具体方法有很多,主要有: 。

3.毕业论文 “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的提纲怎么写啊

【摘要】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是从1994 年开始实施的。

施行10年多来, 税种收入增长很快, , 调节个人收入分配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不符合公平和效率的基本原则等一些问题越来越突出。

【关键词】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 从1994 年开始实施的 施行10年多来 税种收入增长很快 对组织财政收入 【本页关键词】欢迎论文投稿 省级期刊征稿 国家级期刊征稿 【正文】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分析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是从1994 年开始实施的。施行10年多来, 税种收入增长很快, 对组织财政收入, 调节个人收入分配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不符合公平和效率的基本原则等一些问题越来越突出。(一) 税率设置不合理, 不能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

表面的公平税率导致实质的不公平的税负。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在表面上体现了“高收入高税率”, 在现实中却往往只针对那些以工薪为惟一生活来源的劳动者, 而有多种收入来源的“富人”却可以通过“合理避税”来减少纳税。

这表明个人所得税在解决收入分配不公平等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基本上是按照应税所得的性质来确定税率, 采用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相结合的结构, 并设计了两套超额累进税率。

这种税率模式不仅复杂繁琐, 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税负不公:1、工薪所得的超额累进税率级次太多, 一部分税率很少使用。在实际生活中, 过多的税率级次, 使一些纳税人难以理解且不能接受, 由此使部分纳税人为了降低税率级次而想方设法钻税法的漏洞, 隐瞒所得。

2、九级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的实行, 造成税负不公。超额累进税率存在差异,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这种税率制度在世界各国是不多见的, 是与国际上减少税率档次的趋势不相吻合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税负轻于工薪所得的税负, 造成税负不公。

这种税负差别难以起到调节过高收入, 缓解个人收入悬殊的矛盾, 且有重课工薪收入者的倾向。(二) 分类税制模式难以体现公平税负。

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对不同的收入采用不同的方法征税, 如同为劳动所得, 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区别对待, 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1、人们比较普遍地认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课征制度是导致个人所得税在调节高收入方面失灵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为分类课征不能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 会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纳税, 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纳税的不合理现象, 这与“所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这一所得课税奉行的公平准则是相悖的。对非工薪收入缺乏有效监控, 造成不同来源的收入之间税负不公, 对于工薪阶层而言, 由于收入来源单一又实行代扣代缴制, 因此其完税率最高, 而高收入者由于各种原因收入来源多元化, 渠道多而隐蔽, 税务部门对其监管的难度较大且征收成本很高, 逃税和漏税现象较多。

我国现行税制方便了高收入者进行避税: 个人所得税目前分11 个项目, 一个人可能有一个项目, 另一个人可能有好多项目。因此, 高收入者一般多源收入, 纳税纳的少; 而非高收入者收入单一, 因此纳税纳的比较多。

这就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公平。2、按月、按次分项计征, 容易造成税负的不公。

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 纳税人各月获得收入可能是不均衡的, 有的人每月的收入相对平均, 有的人的收入则相对集中于某几个月。而依照现行的税法规定, 实行按月、按次分项计征, 必然造成对每月收入平均的纳税人轻征税, 对收入相对集中的纳税人重征税。

(三) 征管制度不健全。1、征管制度软弱。

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制和自行申报制两种征收方法, 以源泉扣缴为主, 一般在没有源泉扣缴的情况下才进行自行申报, 由于对自行申报缺乏约束, 自行申报者寥寥无几, 偷逃税行为在发现后的处罚力度过轻, 纳税宣传不力, 导致公民自觉申报、自觉纳税意识淡薄。

4.求一个跟个人所得税有关的,会计专业的毕业论文题目

提供一些经济类毕业论文的题目,供参考。

1、企业全面预算应用研究。2、企业内控制度与方法研究3、东西部上市公司绩效比较研究4、上市公司行业绩效比较研究5、重庆市上市公司绩效比较研究6、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改进研究7、新旧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差异研究8、企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9、上市公司财务控制与公司治理关系研究10、财务管理或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的应用研究11、完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对策分析12、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成因分析13、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流向分析14、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分析15、中国上市公司融资行为分析16、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分析17、高校财务运作模式分析18、高等教育投入体制改革分析20、集团财务集权管理模式分析21、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优化探讨--XX行业的分析22、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研究23、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投向分析24、上市公司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25、上市公司融资结构研究研究26、国有企业财务评价指标体系探讨27、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研究28、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分析29、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分析30、企业内部控制与会计监管31、银行中间业务在中小城市的推广策略分析32、运用战略管理会计理论对实例的分析(三个)33、运用价值链分析法对实例的分析34、运用波士顿矩阵对实例的分析35、运用SWOT法对实例的分析36、个人投资理财方式比较37、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分析方法分析41、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及其实现途经探析42、上市公司资金募集方式及资金流向分析43、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的成因与多元化改革的新思路44、中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制度背景与行为初探45、试论企业并购的价值创造与衡量46.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对比分析47.鼓励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研究48.建立节约型社会的税收政策研究49.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反避税措施50.预约定价制度研究51.反资本弱化避税52.完善我国资源税收制度的思考53.建立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探讨54.对我国就业税收问题的研究55.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度创新财务管理1、基于市场经济的个人理财规划探析2、传统文化与企业理财观3、无形资产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建4、财会交叉学科与创新分析5、试论私人理财规划及职业发展前景6、试论基于管理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7、试论基于会计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8、试论基于金融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9、试论新形势下财会职业形象设计10、试论和谐社会观下的财务指标评价11、试论企业生产与运作管理会计的构建12、试论企业集团一元与多元财务战略评价13、试论企业集团持股模式与管理控制14、试论企业集团核心编造下的财务指标的建立绿色贸易1.浅谈绿色税收2.环境税收的国际经验与我国环境税构想3.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差异分析4.避税规制研究5.财务管理中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6。

我国增值税法的完善7.我国房产税制的改革8.国外纳税人保护制度比较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9.香港物业税基本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10.我国开征遗产税的思考11.税收筹划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12.西方国家环境税的发展及启示13.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14.税收优先权研究15.税收风险控制分析16.税收筹划与政府反避税17.试探企业管理中的增值税筹划18.国际纳税筹划方法与风险防范措施公司治理1、独立董事背景与公司经营绩效关系分析2、内部控制与企业价值相关性分析3、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分析4、对我国企业高比例短期借款与高比例现金流量同时存在的原因分析5、新资产减值准则对财务分析的影响公司上市1、论上市公司的盈利质量2、企业财务危机预警体系3、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4、论企业并购中的融资问题5、股权分置下的上市公司融资行为6、论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选择内部控制1、大学生个人理财意识及财商教育研究分析2、财务策略分析3、企业内控环境缺陷与完善4、企业信息披露与企业业绩关系分析5、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分析公司1、公司治理结构与独立董事2、企业所得税改革3、论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构建4、对社会信用构建的思考5、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研究。

5.求一个【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研究 】的论文的前言

引言 研究背景中国改革开放经过 2 0 多年的发展,己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国民生产总值跃居世界第六位、综合国力明显提高.但是,在经济快速、健康、稳定发展的同时,社会贫富差距加大、收入分化严重、基尼系数成倍增加的现实也不容回避地摆在了我们面前,以国际通行的描述收入分配差距的基尼系数为标准,调查显示我国目前已达 0.45,超过了国际公认的 0.4 警戒线,进入分配不公平区间.与此同时,一些社会矛盾也相继凸现出来,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甚至严重威胁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和社会和谐,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和警惕.个人所得税作为国家调节公民收入的重要经济杠杆,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可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抑制通货膨胀,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个人所得税作为直接税的一种,是以个人的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也越来越广,涉及到千家万户,个人所得税也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个人所得税的重要作用就是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这也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人的能力不同,收入多少也不同,收入多的多缴税,收入少的少缴税,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方而的作用还很弱,拥有 80%财富的富人所交的个人所得税还不到个人所得税总量的 10%,收入分配相差很悬殊.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现状是:纳税意识低,工薪阶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的 46. 4%. 而应当作为主要群体的民营老板、歌星、影星、球星及建筑承包商等名副其实的富人群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仅占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 5% 左右.我国中低收入阶层特别是工薪阶层,已成为个人所得税的主力军.个人所得税税款的大量流失也是不争的事实,其中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流失情况尤为突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2007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 3185 亿元,50%来源于工薪阶层,这一情形与较早开始收取个人所得税的美国恰恰相反.据统计,年收入在 10 万美元以上的高收入群体5早期对个人所得税流失的研究大多仅限于对纳税人态度的调查,或一些小型试验2如:Lewis 通过在英国广泛调查了解人们选择偷税的心理因素,3Friedland和 Spice:分别进行模拟试验以研究影响税收流失的原因.鉴于纳税遵从的研究具有潜在价值,Scholz 和 Witte 编辑的论文集《纳税人遵从》中收集了大量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包括对纳税遵从度估量的研究、影响纳税遵从的因素的研究、改善纳税遵从的措施的研究等等. 近年来,纳税遵从理论研究的一个新特点是,伴随着现代信息经济学、博弈论和委托代理理论等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尝试从信息不对称角度对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纳税遵从行为以及征纳双方博弈的策略选择进行研究.Franzoni 提出了增加信息披露、设置激励机制以促进纳税人讲真话的优化税收执行模型.Wells 评述了在信息不对称制约下一种特定的税收征管实践—税收赦免(tax amnesty)的理论实践.Andreoni. Erard 和 Feinstein 撰文详细介绍了优化税收征管与税收遵从理论体系的新进展.4米尔列斯认为,过去一些国家奉行高额累进税制是与公平、效率目标和“激励性相容”原则相违背的.因为在劳动供给不受所得税影响的情况下,实现完全平等的最佳边际税率应等于 1.但是所得税不可能不影响劳动的积极性和供给,如果边际税率为 1,谁都不愿去工作,税前所得也就是 0.他认为,在可以自由选择边际税率的非线性所得税制下,对最高所得课征的最佳边际税率应当为 0.因为在税率既定的情况下,最高所得的个人在赚取 Y 美元之前,其适应的边际税率随所得的增加而提高,当他的所得超过 Y 美元后,如果增加的所得适用的边际税率为 0,最高所得者就可能觉得多工作更划算.倘若如此,他的境况就更好,而政府的税收并没有减少,这样,最高所得者的效应增加了,其他人的效用也没有减低,因而符合帕累托最优条件.米尔列斯关于高收入者的边际税率可以为零的理论发现,首先告诫政府,并非一定要通过对高收入者征重税才能使低收入者的社会福利函数达到最大.事实上,让高收入者承担过重的税负,其结果也会使低收入者的福利水平下降.在此基础上,米尔列斯进一步提出了所谓“倒U 型”优化所得税税率模式.具体内容是,根据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对中等收入阶层的边际税率可以适当提高,因为减低低收入阶层的边际税率,有利于增2Lewis, A. An Empirical Assessment of Tax Mentality. Public Finance, vo1.34.3Friedland, N., Maital, S. and Rutendberg, A., A Simulation Study of Income Tax Evasion,Journal ofPublic4(美)斯蒂格利茨等著.经济学.吕云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4理,强化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发挥个人所得税“自动稳定器”的作用,对促进全民纳税意识的提高,树立义务观念,增加我国财政收入具有重要意义.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完善其制度,一方面能体现个人所得税对税收制度实施有效的程度;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个人所得税征管手段是税制实施征管能力。

6.能不能提供一篇关于个人所得税方面的论文

近一年来,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引起了全国上下的广泛关注。

其中个人所得税应当具有什么社会职能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尤其是去年为修改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而由全国人大举行的听证会上更是各种不同观点的大交锋。

纵观媒体的诸多报道以及这次听证会各位参与者的观点,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社会职能的观点可以概括为(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权利说。持这种观点者认为,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中国)公民的权利,如果将扣除标准提高,将使得有的公民由于不能达到该“门槛”而不能行使其纳税权。

义务说。持该观点者认为,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任何人都不得逃避此项义务。

荣誉说。该观点跟权利说相关联,并以权利说为基础,但不同于权利说。

该观点认为每个纳税人都为自己能够为国家纳税而感到光荣,国家不应该通过任何方式剥夺任何公民的此种荣誉感。反映到对待调整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态度上,就是要求维持现有的扣除标准不变,甚至降低扣除标准,以使更多的人能够缴纳个人所得税,从而获得相应的荣誉感。

财政收入说。该观点认为,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功能是为政府获取财政收入,而其他功能则是其副产品,是由于政府在征税过程中而自然产生的。

缩小贫富悬殊说。当前大多数人对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动机在于要缩小社会上存在的贫富悬殊,认为富人应该多纳税,穷人少纳税或者不纳税,而要做到这一点,最好的办法就是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并且认为,如果穷人不用纳税,那么其收入就相应的提高了,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人们之间的贫富悬殊。

保障人权说。刘剑文教授在全国人大的听证会上明确指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首先应当建立在保障人权的基础之上,即首先应当保证人们为了基本生活需求的收入部分不纳税。

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有很多。那么,个人所得税的作用到底是什么,调整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对于发挥个人所得税的功能有什么影响?本文拟就该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以向学界同仁请教。

一、无疑,个人所得税之纳税人有权根据法律之规定向国家交纳其应缴之税收,但即使国家规定其应当履行且无法规避的,称之为权利似乎不及称之为义务更为妥当。当然我们不否认纳税人不止负有义务,其在纳税过程中也享有一定权利,如知情权、拒绝缴纳超过其应缴之数额的权利等等,但这种意义上的权利跟作为整体的纳税行为是权利抑或义务似乎有所不同。

我国出版的《法律词典》对“权利”一词的解释是:“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或认可。”

其本质特征是权利主体可以为也可以不为某一行为。如果行为人不为某一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这就很难说是一项权利,而应当说是一项法律义务,因为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对法律关系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约束”。

换句话说,义务是一个人必须要做的事。如果不做,政府就要强迫他做,如果义务人要反抗或者逃避,还要他进行惩罚。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税收征收管理法》也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可见我国立法上是将纳税作为纳税人应当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而不是当作一项可以任由纳税人处置的权利来对待的。

实际上,现在世界各国都把偷税、漏税列为一种罪刑。这说明,无论中外,都把依法纳税看成一种必须履行的义务。

将纳税当作纳税人的一项权利实际上是将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可以享有的权利跟整个纳税行为等同起来了。至于有人认为将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定的较高(其实这也是相对的),以至于未能超过扣除标准的人就不能向国家缴税了,从而剥夺了这部分人的“荣誉感”的观点,只是极个别现象,在税法学界并不存在。

究其原因就在于对于对纳税的本质存在误解所致。任正隆委员的话里还隐藏着一句潜台词:即越有钱、交税越多的人越有“荣誉”。

这种鼓励人们纳税的积极性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一味地认为纳税越多越光荣。这还要看税收征管部门征收的税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纳税人通过诚实合法地劳动,创造大量的社会财富的同时根据法律的规定缴纳大量的税款,这无疑是件好事。如果对于税收征管部门违反法律规定让纳税人多交税款,不但不制止,反而认为这是一种荣誉,那就很不应当了。

这不但不是一种荣誉,而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是应当制止的。如果想多向国家作贡献,完全没必要建议国家降低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向社会弱者或者国家作出捐献同样能够为他带来荣誉感。

而相反,如果调低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则增加了全国数以万计其他纳税人的税负,这不符合当今税制改革的潮流。之所以会出现这样一种看法,这跟我国的税制结构存在一定关系。

我国的税制结构的特点是,它不是以直接税为主,而是以间接税为主。目前,中国的个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例,还不足10%,而商品税则占总收入的60%~70%。

直接税和。

7.急求有关“个人所得税”论文的文献

1 我国收入分配差距及个人所得税调节作用的实证分析 王亚芬 财贸经济 2007/04

2 单一税思想及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启示 吕建锁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07/04 3 浅议个3人所得税的调控职能 蒋黎敏 宁波教育学院学报 2007/04

4个人所得税筹划分析 张芬 审计月刊 2007/08

5 我国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之探讨 宋辉 科技信息(科学教研) 2007/22

6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对策 王浩然 辽宁经济 2007/08

7个人所得税扣除额标准质疑 李怀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7/04

8 国务院关于修改《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的决定 会计之友(中旬刊) 2007/08

9 透视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弊端 周军 金秋 2007/07

10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对策 李爱华 决策探索(上半月) 2007/06

11 利益集团在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迟滞中的影响分析 焦耘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7/04

12公平视角下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研究 陈香珠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 2007/03

13个人所得税手续费会计与税务处理 陈燕辉 财会通讯(综合版) 2007/08

14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探析 蔡嵘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07/03

15 中国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与完善 方雅丽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2007/03

16 完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的几点建议 徐晔 税务研究 2007/06

17对个人所得税制的思考 李学翠 科技信息(科学教研) 2007/18

18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管见 韩真良 集团经济研究 2007/18

19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 刘蕊 法制与经济(上半月) 2007/07

8.求会计毕业论文一篇,最好是关于个税起征点的讨论

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及影响分析 论文编号:KJ043 字数:12932,页数:16 有开题报告 摘 要 所得税会计是一项重要且复杂的会计课题,《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的所得税会计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充分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

新准则与旧准则在会计确认、计量、披露、列报等方面都有较大变化,从观念到具体核算与旧准则有着本质的不同,彻底改变了原有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它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所得税资产与负债,为我国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准确真实的所得税会计信息。

新准则颁布以后,国内学者纷纷展开了深入的研究,在理论方面的研究比较充分,但对于新所得税准则的实施对企业产生的影响还缺乏深入研究。文章着重在分析新所得税准则主要变化的基础上,结合上市公司案例来分析新准则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新准则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从而给予相应的建议与对策。

为新准则的推进与实施提供有效的参考意见,为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提供依据。关键词:所得税会计,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利润操纵 AbstractIncome tax accounting is an important and complex subject,the promulg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Enterprise Accounting Standards 18th - Income tax" have brought our country's income tax accounting into a new time, and have greatly realized the connection with the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Great changes have been brought about in accounting recognization, measurement, disclosure and report in the new accounting principles. The new standards are essentially different from the old ones in which the accounting method has been completely changed. Besides they reflect the income tax assets and liabilities fairly and objectively, and provide more accurate and real information of income tax accounting for accounting information users. After the new standards' promulgation, many domestic scholars have done lots of studies which are abundant in the theory, but lacking of further research in the impact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standards on enterprises. On the basis of the main changes of the new income tax standards,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impact of the new standard on enterprises and the possible problems in the course of implementing. Then put forward suggestions to these problems .It will not only be helpful for the improve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standards but also useful to perfect the accounting standards. Key Words: income tax accounting, temporary difference, balance sheet method, profit manipulation 目 录摘 要 2Abstract 3引言 4一、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沿革 4二、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5(一)计税基础的变化 5(二)所得税核算方法的变化 5(三)列报、信息披露的变化 7三、实施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8(一)对企业净资产的影响 8(二)对企业净利润的影响 9(三)对企业所得税信息披露的影响 10四、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与相应的建议 11(一)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11(二)有效实施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几点建议 12结束语 14参考文献 15 以上回答来自: /49-6/6480.htm。

个人所得税研究(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个人所得税

1.急求一篇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论文 1500字以上

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原因及对策

内容提要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高收入的个人逐渐增多,过去单纯的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转向多样化、多渠道取得收入,在分配上出现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过分悬殊的问题和个人所得税流失问题。不但直接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而且严重削弱了个人所得税对社会经济的调节、稳定功能。这是当前在税收方面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主要困难及问题

个人所得税历经两个世纪的发展和完善,已成为现代政府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并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主体税种。但是,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征收面小,收入比重过低,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妨碍了个人所得税整体功能的有效发挥。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主要困难及问题是:

第一、公民纳税意识差,基层征收机构认识滞后。

第二、个人所得税制自身的特点直接产生弊端。

第三、个人所得税和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很不完善。

第四、管理方式落后,征管信息不畅通。

第五、对个人的各项所得缺乏有效的控制。

第六、现行模式对扣除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不合理。

此外,我国的税收征管理论相对薄弱;对个人收入调节的税制体系尚待完善,这都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有一定制约作用。

二、解决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对策

面对个人所得税的大量流失,寻求对策的基本思路是:首先对个人所得税有一个完整的认识,清楚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环境和现状,立足现实,树立积极推进意识,层层深入,重点突破,制订可操作方案,确立具体的征管目标,其可分为近期和长期目标。

(一)近期目标是加大力度减少个人所得税的大量流失,堵住漏洞。就目前来看,应搞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申报纳税,强化代扣代缴。

二是建立并完善个人所得税专项稽查制度。

三是搞好对高收入者和个体工商户的管理。

四是尊重、保护纳税人的权力,优化征收机构的服务。

(二)长期目标是解决个人所得税中出现的问题。要树立现代化的管理思想,依靠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税制体系和征管体系,这就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建立一支拥有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队伍,有效协调国税、地税征管,沟通内外部信息,指导税务代理;开展税务咨询业务等。

二是积极推进税务代理和计算机普及应用计算机应用与联网,保持信息畅通,达到收入--申报--缴纳--监控--体化,实现数据、资料的共享与动态管理。

三是尽快向严管重罚的模式过渡。严管重罚是行之有效的途径,来约束纳税人的行为,减少税收流失,以增加财政收入。

四是税务部门应建立不受行政区划限制的大型信息、数据处理中心。靠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流失。

五是完成向综合所得税制的过渡。逐步建立一个能覆盖全部个人收入的,以个人、家庭为申报主体的综合所得税叙,从税制上解决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上的不利区素。

六是建立完整的调节个人收入的税制体系。国家应在条件成事的情况下,开征遗产税、赠与税、社会保障税务,建立并完善调节个人收入的税制体系,避免所得税孤军奋战的局面。

总之,由于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开征的时问比较晚,因此,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校收过窄,收入比重偏低、个人所得税还存在缺陷,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这就严重制约了个人所得税组织财政收入,公平社会财富分配,调节经济运行功能的充分发挥,因此,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必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建立科学的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制体系,同时还要建立一支强有力部征管队伍。全面而有效地对个人收入进行有效地监控,从而达到不断缩小贫富悬殊,国家的财政不断增加的目的,为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铺设一块稳固的基石。

2.毕业论文 “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的提纲怎么写啊

【摘要】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是从1994 年开始实施的。

施行10年多来, 税种收入增长很快, , 调节个人收入分配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不符合公平和效率的基本原则等一些问题越来越突出。

【关键词】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 从1994 年开始实施的 施行10年多来 税种收入增长很快 对组织财政收入 【本页关键词】欢迎论文投稿 省级期刊征稿 国家级期刊征稿 【正文】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分析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是从1994 年开始实施的。施行10年多来, 税种收入增长很快, 对组织财政收入, 调节个人收入分配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不符合公平和效率的基本原则等一些问题越来越突出。(一) 税率设置不合理, 不能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

表面的公平税率导致实质的不公平的税负。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在表面上体现了“高收入高税率”, 在现实中却往往只针对那些以工薪为惟一生活来源的劳动者, 而有多种收入来源的“富人”却可以通过“合理避税”来减少纳税。

这表明个人所得税在解决收入分配不公平等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基本上是按照应税所得的性质来确定税率, 采用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相结合的结构, 并设计了两套超额累进税率。

这种税率模式不仅复杂繁琐, 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税负不公:1、工薪所得的超额累进税率级次太多, 一部分税率很少使用。在实际生活中, 过多的税率级次, 使一些纳税人难以理解且不能接受, 由此使部分纳税人为了降低税率级次而想方设法钻税法的漏洞, 隐瞒所得。

2、九级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的实行, 造成税负不公。超额累进税率存在差异,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这种税率制度在世界各国是不多见的, 是与国际上减少税率档次的趋势不相吻合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税负轻于工薪所得的税负, 造成税负不公。

这种税负差别难以起到调节过高收入, 缓解个人收入悬殊的矛盾, 且有重课工薪收入者的倾向。(二) 分类税制模式难以体现公平税负。

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对不同的收入采用不同的方法征税, 如同为劳动所得, 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区别对待, 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1、人们比较普遍地认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课征制度是导致个人所得税在调节高收入方面失灵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为分类课征不能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 会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纳税, 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纳税的不合理现象, 这与“所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这一所得课税奉行的公平准则是相悖的。对非工薪收入缺乏有效监控, 造成不同来源的收入之间税负不公, 对于工薪阶层而言, 由于收入来源单一又实行代扣代缴制, 因此其完税率最高, 而高收入者由于各种原因收入来源多元化, 渠道多而隐蔽, 税务部门对其监管的难度较大且征收成本很高, 逃税和漏税现象较多。

我国现行税制方便了高收入者进行避税: 个人所得税目前分11 个项目, 一个人可能有一个项目, 另一个人可能有好多项目。因此, 高收入者一般多源收入, 纳税纳的少; 而非高收入者收入单一, 因此纳税纳的比较多。

这就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公平。2、按月、按次分项计征, 容易造成税负的不公。

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 纳税人各月获得收入可能是不均衡的, 有的人每月的收入相对平均, 有的人的收入则相对集中于某几个月。而依照现行的税法规定, 实行按月、按次分项计征, 必然造成对每月收入平均的纳税人轻征税, 对收入相对集中的纳税人重征税。

(三) 征管制度不健全。1、征管制度软弱。

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制和自行申报制两种征收方法, 以源泉扣缴为主, 一般在没有源泉扣缴的情况下才进行自行申报, 由于对自行申报缺乏约束, 自行申报者寥寥无几, 偷逃税行为在发现后的处罚力度过轻, 纳税宣传不力, 导致公民自觉申报、自觉纳税意识淡薄。

3.我的论文题目是,《谈个人所得税的改革》3000字,怎么写啊

《谈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公民收入的增加,个人所得税已不只与极少数高收入者有关,而是与千千万万的公民息息相关。

我国现阶段居民收入存在地域和行业差别形成的收入差异,使全国适用工资薪金收入800元起征点有悖税法公平原则。从地域居民收入分析,沿海高于内地,东部高于西部,中心高于边远;从行业居民收入分析,高收入者主要集中于电信、金融、铁路、民航、有色、电力、烟草等行业。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实行分项收入计税、分项扣除费用的征管办法存在税法涵盖面不足和易造成税负的扭曲问题。目前关于十个税目的规定,使许多收入难以纳入征税范围,一些收入在应税项目的认定上模棱两可。

一些单位将支付给职工的收入通过多次、多项目支付等方式,化整为零,使大部分收入低于起征点形成合法避税。从世界各国税收实践的经验分析,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属于一种较少综合性的分类所得税制,自然具有此类税制原发性的局限。

分类课征办法不能全面地衡量纳税人的真实收入水平,会造成所得税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交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交税的现象,无法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 工资薪金所得税的超额累进税率级距过多,大部分边际税率不适用。

根据测算,全国工薪收入者扣除800元费用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只有1%,大部分只适用5%和1%的前两级税率。我国月工资在10万元以上的人可谓凤毛麟角,月工资在4万元以上的也不多。

所以税率级距中心的第五级至第九级税率缺乏实际意义,并且40%、45%的高边际税率没有多少人适用,却使我国税制空背高税负之名。目前各国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都遵循扩大税基、减少累进级距的目标,如美国、巴西的个人所得税率只有2-3档。

而我国现行税制为9级,这与简化税制的改革方向相悖。从我国实际状况分析,累进税的级距定在3-5级较为适中。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实行分项差别课税,有失税法公平原则。现行税制工资、工薪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同时实行加成征收,造成税负不均。

在世界各国税制中,无论是实行综合个人所得税制的国家还是实行分类个人所得税制的国家,对劳动所得都是同样课税的。我国个人所得税也应将劳动性所得加以合并,归为一类,按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课征。

我国现行税制对扣除的规定不合理。对个人征税只有建立在“净所得”概念上才有计税的意义。

因此,为得出应税净所得,必须在调整后毛所得中如实扣除纳税人应该扣减的费用。由于在实际生活中,每个纳税人为取得相同数额的所得支付的成本费用占所得的比例各不相同,甚至相差甚远,因而规定所有纳税人都从所得中扣除相同数额或相同比例的费用显然是不合理的。

现行税制中,夫妻分别申报带有不合理性,在实行累进税率的类别中,夫妻合并申报较为公平。 另外,还有一个关于附加福利的课税问题。

西方各国的附加福利是雇主给雇员的小额优惠,一般以实物津贴形式实现。西方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一般都规定在确定征税基础时,附加福利也包括在内。

根据国家统计局估计,我国职工工资以外的收入大约相当于工资总额的15%左右,而且没有包括职工个人受益由国家和企业支付的那部分“暗补”。目前,我国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和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公司都在给职工发放工资以外的实物福利,这类附加福利也必须计入个人所得予以课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改革的目标模式选择 ?一?加大个人所得税征管力度,完善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的现实性选择 1.针对广大纳税人纳税观念淡薄,有意或无意偷逃税款相对普遍的现象,在加大日常征收执法力度的基础上,要完善征管办法,健全征管制度,推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逐步建立法人向税务部门申报对个人支付的明细表制度和个人收入资料的传递等制度。制定对社会影响大的某些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具体征管办法,以立法形式明确纳税人、代扣代缴人、税务机关三者各自的法律责任。

逐步推行世界通用的“蓝色”申报制度,即对能如实申报的纳税人采用蓝色标记的申报表进行申报,在费用、损失和扣除方面给予更多的优惠,反之则用“白色”普遍申报方式。采用这种堵塞与疏导相结合的办法,利用如实申报,比仅采用惩治办法效果更好。

2.逐步建立规范科学的源泉控制规程。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源控制的主要作法为由税法规定的代扣代缴单位实施代扣,与国际税收惯例相比仅停留在浅表层次。

从长期发展看可以借鉴诸如美国、西欧等国的作法,建立纳税人编码制度。这样,税务机关审核了解其所得的应税收入和财产的来龙去脉就极其便利,可以及时督促其将税款及时足额解缴国库。

3.建立有效的稽核制度和严格的处罚制度。随着申报纳税的逐步推行和税务代理制度的建立,建立有效的个人所得税稽核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在税源集中的地区要设立专门的税务所或分局来专管个人所得税。同时,要加强税务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征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应赋予税务。

4.求一个跟个人所得税有关的,会计专业的毕业论文题目

提供一些经济类毕业论文的题目,供参考。

1、企业全面预算应用研究。2、企业内控制度与方法研究3、东西部上市公司绩效比较研究4、上市公司行业绩效比较研究5、重庆市上市公司绩效比较研究6、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改进研究7、新旧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差异研究8、企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9、上市公司财务控制与公司治理关系研究10、财务管理或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的应用研究11、完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对策分析12、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成因分析13、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流向分析14、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分析15、中国上市公司融资行为分析16、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分析17、高校财务运作模式分析18、高等教育投入体制改革分析20、集团财务集权管理模式分析21、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优化探讨--XX行业的分析22、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研究23、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投向分析24、上市公司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25、上市公司融资结构研究研究26、国有企业财务评价指标体系探讨27、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研究28、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分析29、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分析30、企业内部控制与会计监管31、银行中间业务在中小城市的推广策略分析32、运用战略管理会计理论对实例的分析(三个)33、运用价值链分析法对实例的分析34、运用波士顿矩阵对实例的分析35、运用SWOT法对实例的分析36、个人投资理财方式比较37、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分析方法分析41、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及其实现途经探析42、上市公司资金募集方式及资金流向分析43、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的成因与多元化改革的新思路44、中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制度背景与行为初探45、试论企业并购的价值创造与衡量46.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对比分析47.鼓励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研究48.建立节约型社会的税收政策研究49.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反避税措施50.预约定价制度研究51.反资本弱化避税52.完善我国资源税收制度的思考53.建立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探讨54.对我国就业税收问题的研究55.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度创新财务管理1、基于市场经济的个人理财规划探析2、传统文化与企业理财观3、无形资产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建4、财会交叉学科与创新分析5、试论私人理财规划及职业发展前景6、试论基于管理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7、试论基于会计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8、试论基于金融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9、试论新形势下财会职业形象设计10、试论和谐社会观下的财务指标评价11、试论企业生产与运作管理会计的构建12、试论企业集团一元与多元财务战略评价13、试论企业集团持股模式与管理控制14、试论企业集团核心编造下的财务指标的建立绿色贸易1.浅谈绿色税收2.环境税收的国际经验与我国环境税构想3.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差异分析4.避税规制研究5.财务管理中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6。

我国增值税法的完善7.我国房产税制的改革8.国外纳税人保护制度比较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9.香港物业税基本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10.我国开征遗产税的思考11.税收筹划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12.西方国家环境税的发展及启示13.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14.税收优先权研究15.税收风险控制分析16.税收筹划与政府反避税17.试探企业管理中的增值税筹划18.国际纳税筹划方法与风险防范措施公司治理1、独立董事背景与公司经营绩效关系分析2、内部控制与企业价值相关性分析3、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分析4、对我国企业高比例短期借款与高比例现金流量同时存在的原因分析5、新资产减值准则对财务分析的影响公司上市1、论上市公司的盈利质量2、企业财务危机预警体系3、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4、论企业并购中的融资问题5、股权分置下的上市公司融资行为6、论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选择内部控制1、大学生个人理财意识及财商教育研究分析2、财务策略分析3、企业内控环境缺陷与完善4、企业信息披露与企业业绩关系分析5、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分析公司1、公司治理结构与独立董事2、企业所得税改革3、论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构建4、对社会信用构建的思考5、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研究。

5.求会计毕业论文一篇,最好是关于个税起征点的讨论

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及影响分析 论文编号:KJ043 字数:12932,页数:16 有开题报告 摘 要 所得税会计是一项重要且复杂的会计课题,《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的所得税会计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充分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

新准则与旧准则在会计确认、计量、披露、列报等方面都有较大变化,从观念到具体核算与旧准则有着本质的不同,彻底改变了原有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它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所得税资产与负债,为我国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准确真实的所得税会计信息。

新准则颁布以后,国内学者纷纷展开了深入的研究,在理论方面的研究比较充分,但对于新所得税准则的实施对企业产生的影响还缺乏深入研究。文章着重在分析新所得税准则主要变化的基础上,结合上市公司案例来分析新准则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新准则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从而给予相应的建议与对策。

为新准则的推进与实施提供有效的参考意见,为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提供依据。关键词:所得税会计,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利润操纵 AbstractIncome tax accounting is an important and complex subject,the promulg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Enterprise Accounting Standards 18th - Income tax" have brought our country's income tax accounting into a new time, and have greatly realized the connection with the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Great changes have been brought about in accounting recognization, measurement, disclosure and report in the new accounting principles. The new standards are essentially different from the old ones in which the accounting method has been completely changed. Besides they reflect the income tax assets and liabilities fairly and objectively, and provide more accurate and real information of income tax accounting for accounting information users. After the new standards' promulgation, many domestic scholars have done lots of studies which are abundant in the theory, but lacking of further research in the impact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standards on enterprises. On the basis of the main changes of the new income tax standards,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impact of the new standard on enterprises and the possible problems in the course of implementing. Then put forward suggestions to these problems .It will not only be helpful for the improve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standards but also useful to perfect the accounting standards. Key Words: income tax accounting, temporary difference, balance sheet method, profit manipulation 目 录摘 要 2Abstract 3引言 4一、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沿革 4二、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5(一)计税基础的变化 5(二)所得税核算方法的变化 5(三)列报、信息披露的变化 7三、实施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8(一)对企业净资产的影响 8(二)对企业净利润的影响 9(三)对企业所得税信息披露的影响 10四、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与相应的建议 11(一)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11(二)有效实施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几点建议 12结束语 14参考文献 15 以上回答来自: /49-6/6480.htm。

6.谁能帮我写一篇论文,【论个人所得税提高的利与弊】,1000字左右,

提高个税起征点,有他的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权衡利弊,个人觉得还是利大于弊

提高个税起征点,可以缓解贫富差距的继续扩大,平衡税负,让富人多交些税,穷人税负低一些,这样就可以让穷人有更多的钱去消费,因为现在毕竟是穷人占多数,如果他的钱袋子起来了,那就有更多的人去消费,就会拉动很多的内心,就像现在的家电下乡,就是以农民的钱袋鼓起来为前提,消费上去了,更多的企业也就活了,企业活了,人民就有工作了,有工作了,就更有钱了,就更会拉动消费,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

当然也有一定的弊端,国家的税收相对减少了,国家的税收少了,可支配的资金少了,政府所起到的宏观调控就弱了,宏观调控弱了,国家就会出向很多不稳定因素,包括物价的不稳定,政府支出的建设减少,建社减少,就不能解决就业问题,不能解决就业问题就会影响人民的收入,这样有会行程一个恶性循环,这是坏的方面

综合这两种主要的,个人觉得,前者的作用还是占主要的,也就是前者可行,后者,虽然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国家的税收还有很多,而且收入的来源也有很多,包括国外的投资的等等,个税的收入减少不会对国家的财政收入造成十分明显的减少的,但对于个人百姓而言,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对他们的影响确实巨大的

7.能不能提供一篇关于个人所得税方面的论文

近一年来,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引起了全国上下的广泛关注。

其中个人所得税应当具有什么社会职能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尤其是去年为修改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而由全国人大举行的听证会上更是各种不同观点的大交锋。

纵观媒体的诸多报道以及这次听证会各位参与者的观点,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社会职能的观点可以概括为(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权利说。持这种观点者认为,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中国)公民的权利,如果将扣除标准提高,将使得有的公民由于不能达到该“门槛”而不能行使其纳税权。

义务说。持该观点者认为,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任何人都不得逃避此项义务。

荣誉说。该观点跟权利说相关联,并以权利说为基础,但不同于权利说。

该观点认为每个纳税人都为自己能够为国家纳税而感到光荣,国家不应该通过任何方式剥夺任何公民的此种荣誉感。反映到对待调整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态度上,就是要求维持现有的扣除标准不变,甚至降低扣除标准,以使更多的人能够缴纳个人所得税,从而获得相应的荣誉感。

财政收入说。该观点认为,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功能是为政府获取财政收入,而其他功能则是其副产品,是由于政府在征税过程中而自然产生的。

缩小贫富悬殊说。当前大多数人对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动机在于要缩小社会上存在的贫富悬殊,认为富人应该多纳税,穷人少纳税或者不纳税,而要做到这一点,最好的办法就是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并且认为,如果穷人不用纳税,那么其收入就相应的提高了,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人们之间的贫富悬殊。

保障人权说。刘剑文教授在全国人大的听证会上明确指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首先应当建立在保障人权的基础之上,即首先应当保证人们为了基本生活需求的收入部分不纳税。

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有很多。那么,个人所得税的作用到底是什么,调整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对于发挥个人所得税的功能有什么影响?本文拟就该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以向学界同仁请教。

一、无疑,个人所得税之纳税人有权根据法律之规定向国家交纳其应缴之税收,但即使国家规定其应当履行且无法规避的,称之为权利似乎不及称之为义务更为妥当。当然我们不否认纳税人不止负有义务,其在纳税过程中也享有一定权利,如知情权、拒绝缴纳超过其应缴之数额的权利等等,但这种意义上的权利跟作为整体的纳税行为是权利抑或义务似乎有所不同。

我国出版的《法律词典》对“权利”一词的解释是:“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或认可。”

其本质特征是权利主体可以为也可以不为某一行为。如果行为人不为某一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这就很难说是一项权利,而应当说是一项法律义务,因为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对法律关系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约束”。

换句话说,义务是一个人必须要做的事。如果不做,政府就要强迫他做,如果义务人要反抗或者逃避,还要他进行惩罚。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税收征收管理法》也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可见我国立法上是将纳税作为纳税人应当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而不是当作一项可以任由纳税人处置的权利来对待的。

实际上,现在世界各国都把偷税、漏税列为一种罪刑。这说明,无论中外,都把依法纳税看成一种必须履行的义务。

将纳税当作纳税人的一项权利实际上是将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可以享有的权利跟整个纳税行为等同起来了。至于有人认为将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定的较高(其实这也是相对的),以至于未能超过扣除标准的人就不能向国家缴税了,从而剥夺了这部分人的“荣誉感”的观点,只是极个别现象,在税法学界并不存在。

究其原因就在于对于对纳税的本质存在误解所致。任正隆委员的话里还隐藏着一句潜台词:即越有钱、交税越多的人越有“荣誉”。

这种鼓励人们纳税的积极性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一味地认为纳税越多越光荣。这还要看税收征管部门征收的税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纳税人通过诚实合法地劳动,创造大量的社会财富的同时根据法律的规定缴纳大量的税款,这无疑是件好事。如果对于税收征管部门违反法律规定让纳税人多交税款,不但不制止,反而认为这是一种荣誉,那就很不应当了。

这不但不是一种荣誉,而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是应当制止的。如果想多向国家作贡献,完全没必要建议国家降低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向社会弱者或者国家作出捐献同样能够为他带来荣誉感。

而相反,如果调低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则增加了全国数以万计其他纳税人的税负,这不符合当今税制改革的潮流。之所以会出现这样一种看法,这跟我国的税制结构存在一定关系。

我国的税制结构的特点是,它不是以直接税为主,而是以间接税为主。目前,中国的个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例,还不足10%,而商品税则占总收入的60%~70%。

直接税和。

8.“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探讨”论文怎么写啊

摘 要 中国已经加入WTO,市场经济日益繁荣,个人收入也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个人所得税负担也就明显加重。

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那么如何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通过筹划,减轻税负,使揣入自己腰包的钱更多,也就成了这些纳税人急需面对的问题。

本文就以此为背景展开讨论,具体介绍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个人所得税主要涉税项目的纳税筹划。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纳税筹划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的来源和形式日趋多样化,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与之相应,财政收入中来源于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维护切身利益,减轻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高度重视。那么如何使纳税人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轻税负,获得最大收益就成了一个重要的研究内容,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1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 目前许多纳税人已从过去偷偷地或无意识地采取各种方法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发展为积极地通过纳税筹划来减轻税收负担。但是,纳税筹划在某些人的观念意识中往往和投机取巧联系在一起。

同时有人不解:“纳税筹划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但筹划本身是不是违背了国家的立法精神和税收政策的导向呢?纳税筹划可取吗?”在这种背景下,正确引导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对我国纳税人及税收经济发展具有比较重要的现实意义,很有研究必要。1.1 纳税筹划有利于激励纳税人增强纳税意识 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的初衷是为了少缴或缓缴税款,但纳税人的这种安排采取的是合法或不违法的形式,这不仅“钻”了国家的财税政策空子,而且学到了财税政策,法规知识。

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纳税筹划的效果,纳税人还会自觉不自觉地进一步钻研财税政策、法规,从而进一步激励纳税人提高政策水平、增强纳税意识、自觉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1.2 纳税筹划可以节减纳税人税收 纳税筹划通过税收方案的比较,选择纳税较轻的方案,减少纳税人的现金流出或者减少本期现金的流出,增加可支配资金,有利于纳税人的发展。

纳税筹划可避免纳税人缴纳“冤枉税”。中国市场经济的健全过程是税法体系不断健全的过程,税法的健全伴随着税法的日益复杂,如果对税法研究得不透,就既有可能漏税,也有可能多缴税。

2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与原因分析2.1 现状分析 近几年来,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人数越来越多,纳税人数超过了任何一个税种,对个人收入征税的范围涉及11个项目之多,于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应运而生。但是我国目前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研究很少。

纳税筹划,在以前总会被人们认为是消极的或不正当的行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进行巧妙偷税、逃税或骗税。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纳税筹划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人们开始考虑如何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问题了。

于是纳税筹划税务代理机构也诞生了,而且发展趋势非常好。但是由于税务筹划在我国出现的历史很短,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研究在我国还尚属一个比较新的课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加强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2.2 原因分析 随着税收征管力度的加大,纳税人偷逃税款的空间越来越小,况且偷逃税款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因而对纳税人来说,应将重点放在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上,而不是偷逃税款上。

但是面对众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税务部门不断下发的各种税收政策“解释”,居民个人往往感到无助。因为税收政策量多、繁杂且变化较快,个人对一些税收法规根本不了解。

在税法规范的前提下,纳税人选择不同的方案带来的税负轻重是不同的。个人所得税通过合理筹划才可以让纳税人节约税收成本,减轻税负。

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能听到群众的抱怨:“好不容易挣了一笔钱,可是扣税以后,就明显少了许多。”因此,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合理避税、节税就成了不少市民关心的话题之一。

3 个人所得税涉税项目的纳税筹划3.1 筹划思路 首先,制定合理避税计划。就是通过对现行税法的研究,对个人在近期内收入情况的预计作出的收入安排,通过收入的时间和数量,支付方式变化,达到降低名义收入额之目的,进而降低税率档次,以降低税负或免除税负。

其次,采取合理避税策略。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纳税筹划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①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②均衡各月工资收入水平;③抓住一切可以扣除费用的机会,并且能充分利用;④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3.2 主要涉税项目的筹划应用3.2.1 工资薪金所得的筹划 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可以看出,由于我国对于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使得收入越高,适用的税率越高,税收负担也越重。在每一级的边缘地带,收入可能只相差一元,但是所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就会相差很大。

不过,通过采取一定的合法的手段进行筹划,可以避免此类不公平的发生。具体方法有很多,主要有: (1)均衡收入法。

个人所得税通常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如果纳税人的应税所得越多,其适。

毕业论文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毕业论文附录

1.毕业论文的附录怎么写

附录不是论文必备的项目,按论文内容的具体情况确定附录中包含的信息是对写作主体的补充而不是绝对必要的。附录使用正文的连续页码,另起一页开始。

附录包含的内容:

1、为了说明书或论文的完整,但编入正文又损于正文的处理和逻辑性,这一类材料包括比正文更为详细的信息研究方法和技术的途述,对于了解正文内容具有重要的补充意义;

2、由于篇幅过大或取材于复制品而不便编入正文的材料;

3、某些重要的原始数据、数学推导、计算程序、注释、框图、统计表、打印机输出样片、结构图等。

附录格式:

1、说明书或论文的附录依次为“附录A”、“附录B”、“附录C”等编号。如果只有一个附录,也应编为“附录A”。

2、附录中的图、表、公式的命名方法也采用上面提到的图、表、公式命名方法,只不过将章的序号换成附录的序号。

3、附如图A.5是代表附录A的第5个图。其他依次类推。

一般而言,附录一般收纳繁琐的信息,庞大的数据,特别是期刊对正文篇幅有要求的情况下,添加附录就很有必要。即使这样,附录里的内容仍然要精简,不要把与正文没有直接联系或不重要的信息放在里面。————早检测论文查重系统

2.毕业论文的附录和清单是什么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

d.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

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3.毕业论文附录怎么写

毕业论文包括以下内容:

其中“附录”视具体情况安排,其余为必备项目。如果需要,

第二、各项目含义(1)封面封面由文头、论文标题、作者、学校名称、专业、年级、指导教师、

日期等项内容组成。

(2)内容提要与关键词

内容提要是论文内容的概括性描述,应忠实于原文,

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关键词是从论文标题、

内容提要或正文中提取的、能表现论文主题的、

具有实质意义的词语,通常不超过7个。

后记等对应的页码。

(4)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部分,通常由绪论(引论)、本论、

结论三个部分组成。这三部分在行文上可以不明确标示。

(5).注释对所创造的名词术语的解释或对引文出处的说明,

注释采用脚注形式。

(6)附录附属于正文,对正文起补充说明作用的信息材料,可以是文字、

表格、图形等形式。

作者在写作过程中使用过的文章、著作名录。

4.急求一篇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论文 1500字以上

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原因及对策

内容提要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高收入的个人逐渐增多,过去单纯的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转向多样化、多渠道取得收入,在分配上出现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过分悬殊的问题和个人所得税流失问题。不但直接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而且严重削弱了个人所得税对社会经济的调节、稳定功能。这是当前在税收方面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主要困难及问题

个人所得税历经两个世纪的发展和完善,已成为现代政府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并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主体税种。但是,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征收面小,收入比重过低,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妨碍了个人所得税整体功能的有效发挥。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主要困难及问题是:

第一、公民纳税意识差,基层征收机构认识滞后。

第二、个人所得税制自身的特点直接产生弊端。

第三、个人所得税和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很不完善。

第四、管理方式落后,征管信息不畅通。

第五、对个人的各项所得缺乏有效的控制。

第六、现行模式对扣除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不合理。

此外,我国的税收征管理论相对薄弱;对个人收入调节的税制体系尚待完善,这都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有一定制约作用。

二、解决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对策

面对个人所得税的大量流失,寻求对策的基本思路是:首先对个人所得税有一个完整的认识,清楚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环境和现状,立足现实,树立积极推进意识,层层深入,重点突破,制订可操作方案,确立具体的征管目标,其可分为近期和长期目标。

(一)近期目标是加大力度减少个人所得税的大量流失,堵住漏洞。就目前来看,应搞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申报纳税,强化代扣代缴。

二是建立并完善个人所得税专项稽查制度。

三是搞好对高收入者和个体工商户的管理。

四是尊重、保护纳税人的权力,优化征收机构的服务。

(二)长期目标是解决个人所得税中出现的问题。要树立现代化的管理思想,依靠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税制体系和征管体系,这就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建立一支拥有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队伍,有效协调国税、地税征管,沟通内外部信息,指导税务代理;开展税务咨询业务等。

二是积极推进税务代理和计算机普及应用计算机应用与联网,保持信息畅通,达到收入--申报--缴纳--监控--体化,实现数据、资料的共享与动态管理。

三是尽快向严管重罚的模式过渡。严管重罚是行之有效的途径,来约束纳税人的行为,减少税收流失,以增加财政收入。

四是税务部门应建立不受行政区划限制的大型信息、数据处理中心。靠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流失。

五是完成向综合所得税制的过渡。逐步建立一个能覆盖全部个人收入的,以个人、家庭为申报主体的综合所得税叙,从税制上解决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上的不利区素。

六是建立完整的调节个人收入的税制体系。国家应在条件成事的情况下,开征遗产税、赠与税、社会保障税务,建立并完善调节个人收入的税制体系,避免所得税孤军奋战的局面。

总之,由于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开征的时问比较晚,因此,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校收过窄,收入比重偏低、个人所得税还存在缺陷,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这就严重制约了个人所得税组织财政收入,公平社会财富分配,调节经济运行功能的充分发挥,因此,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必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建立科学的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制体系,同时还要建立一支强有力部征管队伍。全面而有效地对个人收入进行有效地监控,从而达到不断缩小贫富悬殊,国家的财政不断增加的目的,为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铺设一块稳固的基石。

5.毕业论文的附录和注释

可以不写,不是必要内容一般只要包括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结语、参考文献这几部分就可以了如果想写的话,附录附属于正文,对正文起补充说明作用的信息材料,可以是文字、表格、图形等形式。 注释 对所创造的名词术语的解释或对引文出处的说明,注释采用脚注形式。

注释:正文中加注之处右上角加数码,形式统一为“①”,同时在本页留出适当行数,用横线与正文分开,空两格后定出相应的注号,再写注文。注号以页为单位排序,每个注文各占一段,用小5号宋体。引用文章时,注文的顺序为:作者、文章标题、刊物名、某年第几期〈例如 : ①龚祥瑞:《论行政合理性原则》, 载《法学杂志》1987年第1期。);引用著作时,注文的顺序为:作者、著作名称、出版者、某年第几版、页数 ( 例如:② [ 英 ] 威廉·韦德著:《行政法》,楚剑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7年版,第5页。)。

附录 项目名称为小四号黑体,在正文后空两行空两格排印,内容编排参考“示范文本”。

6.论文附录一般写什么内容

论文附录可以写的内容:、为了说明书或论文的完整,但编入正文又损于正文的处理和逻辑性,这一类材料包括比正文更为详细的信息研究方法和技术的途述,对于了解正文内容具有重要的补充意义;2、由于篇幅过大或取材于复制品而不便编入正文的材料;3、某些重要的原始数据、数学推导、计算程序、注释、框图、统计表、打印机输出样片、结构图等。

一般而言,附录一般收纳繁琐的信息,庞大的数据,特别是期刊对正文篇幅有要求的情况下,添加附录就很有必要。即使这样,附录里的内容仍然要精简,不要把与正文没有直接联系或不重要的信息放在里面。

扩展资料:论文附录的格式:1、说明书或论文的附录依次为“附录A”、“附录B”、“附录C”等编号。如果只有一个附录,也应编为“附录A”。

2、附录中的图、表、公式的命名方法也采用上面提到的图、表、公式命名方法,只不过将章的序号换成附录的序号。3、附如图A.5是代表附录A的第5个图。

其他依次类推。论文附录的内容参考:1、通讯信息——如果你的研究是与他人的合作,附录可以包括信函、备忘录、合作者之间互动的电子邮件及信件复印本。

2、面试记录——在定性研究中,面试的文字记录和非文字记录包括地图、照片、图标和其他图像都可以放在附录中。3、问卷或调查——这是常见的数据收集方式,放在附录有助于读者了解问题的详细信息,问题的顺序,以及分发给不同组别的问卷的区别。

4、原始统计数据——只要是冗长的数字资料以及图表,都可以放在附录中。5、研究工具——如果你使用了相机、录音机或者其他器械来收集数据,而且使用器械的方法很重要的话,这些信息可以包含在附录中。

6、计算过程——这里可以包含定量研究的公式或计算的详细描述。

个人所得税毕业论文附录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毕业论文

1.急求一篇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论文 1500字以上

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原因及对策

内容提要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高收入的个人逐渐增多,过去单纯的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转向多样化、多渠道取得收入,在分配上出现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过分悬殊的问题和个人所得税流失问题。不但直接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而且严重削弱了个人所得税对社会经济的调节、稳定功能。这是当前在税收方面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主要困难及问题

个人所得税历经两个世纪的发展和完善,已成为现代政府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并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主体税种。但是,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征收面小,收入比重过低,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妨碍了个人所得税整体功能的有效发挥。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主要困难及问题是:

第一、公民纳税意识差,基层征收机构认识滞后。

第二、个人所得税制自身的特点直接产生弊端。

第三、个人所得税和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很不完善。

第四、管理方式落后,征管信息不畅通。

第五、对个人的各项所得缺乏有效的控制。

第六、现行模式对扣除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不合理。

此外,我国的税收征管理论相对薄弱;对个人收入调节的税制体系尚待完善,这都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有一定制约作用。

二、解决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对策

面对个人所得税的大量流失,寻求对策的基本思路是:首先对个人所得税有一个完整的认识,清楚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环境和现状,立足现实,树立积极推进意识,层层深入,重点突破,制订可操作方案,确立具体的征管目标,其可分为近期和长期目标。

(一)近期目标是加大力度减少个人所得税的大量流失,堵住漏洞。就目前来看,应搞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申报纳税,强化代扣代缴。

二是建立并完善个人所得税专项稽查制度。

三是搞好对高收入者和个体工商户的管理。

四是尊重、保护纳税人的权力,优化征收机构的服务。

(二)长期目标是解决个人所得税中出现的问题。要树立现代化的管理思想,依靠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税制体系和征管体系,这就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建立一支拥有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队伍,有效协调国税、地税征管,沟通内外部信息,指导税务代理;开展税务咨询业务等。

二是积极推进税务代理和计算机普及应用计算机应用与联网,保持信息畅通,达到收入--申报--缴纳--监控--体化,实现数据、资料的共享与动态管理。

三是尽快向严管重罚的模式过渡。严管重罚是行之有效的途径,来约束纳税人的行为,减少税收流失,以增加财政收入。

四是税务部门应建立不受行政区划限制的大型信息、数据处理中心。靠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流失。

五是完成向综合所得税制的过渡。逐步建立一个能覆盖全部个人收入的,以个人、家庭为申报主体的综合所得税叙,从税制上解决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上的不利区素。

六是建立完整的调节个人收入的税制体系。国家应在条件成事的情况下,开征遗产税、赠与税、社会保障税务,建立并完善调节个人收入的税制体系,避免所得税孤军奋战的局面。

总之,由于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开征的时问比较晚,因此,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校收过窄,收入比重偏低、个人所得税还存在缺陷,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这就严重制约了个人所得税组织财政收入,公平社会财富分配,调节经济运行功能的充分发挥,因此,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必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建立科学的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制体系,同时还要建立一支强有力部征管队伍。全面而有效地对个人收入进行有效地监控,从而达到不断缩小贫富悬殊,国家的财政不断增加的目的,为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铺设一块稳固的基石。

2.谁给篇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论文啊

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原因及对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征收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高收入的个人逐渐增多,相当一部分人由过去的单纯的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转向由第二职业、承包经营或投资入股等多种渠道取得收入,有的已出现月收入达万元以上甚至几十万元,在分配上出现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过分悬殊的问题,国家必须运用税收杠杆加以调节,以保证社会的安定团结和更好地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征收个人所得税正是运用税收杠杆,调节人们收入之间的差别,解决社会成员之间收入悬殊的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资料表明,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数量达50%以上。这样,不但直接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而且严重削弱了个人所得税对社会经济的调节、稳定功能。

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各阶层日益扩大的收入差距,搞清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原因,寻求对策,这是当前在税收方面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一、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主要困难及问题个人所得税自1799年由英国首创,历经两个世纪的发展和完善,已成为现代政府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并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主体税种。

我国个人所得税开征较晚。自1980年以来,国家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和《城市工商户所得税暂行条例》,1994年税制改革中将以上三税合并,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1999年宣布从1999年10月1日起对居民储蓄利息开征利息所得税。

至此,个人所得税已进入中国的千家万户,与每个公民的利益直接相关,引起理论界和普通百姓的普遍关注。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统计分析显示,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在过去的20多年中每年都在高速增长,特别是1994年实施新税制以来,个人所得税平均年增幅高达48%,年增收额118亿元,是同一时期增长最快的税种;1980年个人所得税仅征收16万元,2001年收入增至995.99亿元,超过了消费税,成为我国第四大税种,在一些地方已成为地税机关的第二大税种;为我国财政收入的增长以及调节个人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征收面小,收入比重过低,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妨碍了个人所得税整体功能的有效发挥,因此,必须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主要困难及问题是: 第一、公民纳税意识差,基层征收机构认识滞后。

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开征时间较短,广大纳税人受长期以来我国对个人所得不征税的传统影响,加上宣传工作做的不够深入,没有形成自觉申报纳税的习惯,纳税意以淡薄,不能主动地承担纳根义务,偷税漏税的现象相当普遍,有的甚至抗税,就基层征收机构而言,对个人所得税的地位和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加上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减少,税源分散、隐蔽征管难度较大,往往对征管工作重视不够,因此在实际征管工作中存在着查管偏松,执法不严,处罚不利的现象。另外社会各界对基层征收机构支持、配合不利,有的甚至联合起来对付税务部门,这些都使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举步艰难。

第二、个人所得税制自身的特点直接产生弊端。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具有公开透明度强的特点,其征收选择在收入分配环节,它是对纳税人经济利益的直接扣除。

因此,容易引起税收对抗,增加了征收的难度,这是个人所得税在世界各国的共性,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一个典型特点是分类所得税制;它的一个明显特点是不能累进税。不按纳税人的综合负担能力计征,有背于税收的公平原则。

纳税人的许多收入难以纳入征税范围,为各种偷税漏税行为提供了方便,例如:甲乙两个纳税人,甲在12个月内每个月都取得800元的劳务收入,不需纳税,而乙在一个月内取得9600元的劳务报酬,其余11个月没有收入,却要交纳1760元的个人所得税。这样的纳税方法就容易被人钻空子,通过化整为零的方法,就可以达到避税、逃税的目的。

第三、个人所得税和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很不完善。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结构、内容都较为简单,对纳税人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不够详细,如缺乏对纳税人权利的基本规定。

具体来说,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主要有两种:个人申报和代扣代缴。自行申报制度缺乏应有的配套措施,代扣代缴制度未能得到严格执行。

由于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人不明确,有些单位不愿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或者不予以积极配合,难以实现源泉控制。税务部门无法通过社会各界获得个人收入的准确信息,对漏税、逃税行为也就不能进行强有力的打击。

第四、管理方式落后,征管信息不畅通。 我国的征管机构是根据行政区划和管理级次,进行的多块结合式管理,同时配以专管员管理纳税户制度。

在这种传统管理方式下,征管机构第一线力量相对不足,大部仍以原始的手工操作。

3.能不能提供一篇关于个人所得税方面的论文

近一年来,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引起了全国上下的广泛关注。

其中个人所得税应当具有什么社会职能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尤其是去年为修改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而由全国人大举行的听证会上更是各种不同观点的大交锋。

纵观媒体的诸多报道以及这次听证会各位参与者的观点,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社会职能的观点可以概括为(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权利说。持这种观点者认为,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中国)公民的权利,如果将扣除标准提高,将使得有的公民由于不能达到该“门槛”而不能行使其纳税权。

义务说。持该观点者认为,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任何人都不得逃避此项义务。

荣誉说。该观点跟权利说相关联,并以权利说为基础,但不同于权利说。

该观点认为每个纳税人都为自己能够为国家纳税而感到光荣,国家不应该通过任何方式剥夺任何公民的此种荣誉感。反映到对待调整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态度上,就是要求维持现有的扣除标准不变,甚至降低扣除标准,以使更多的人能够缴纳个人所得税,从而获得相应的荣誉感。

财政收入说。该观点认为,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功能是为政府获取财政收入,而其他功能则是其副产品,是由于政府在征税过程中而自然产生的。

缩小贫富悬殊说。当前大多数人对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动机在于要缩小社会上存在的贫富悬殊,认为富人应该多纳税,穷人少纳税或者不纳税,而要做到这一点,最好的办法就是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并且认为,如果穷人不用纳税,那么其收入就相应的提高了,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人们之间的贫富悬殊。

保障人权说。刘剑文教授在全国人大的听证会上明确指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首先应当建立在保障人权的基础之上,即首先应当保证人们为了基本生活需求的收入部分不纳税。

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有很多。那么,个人所得税的作用到底是什么,调整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对于发挥个人所得税的功能有什么影响?本文拟就该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以向学界同仁请教。

一、无疑,个人所得税之纳税人有权根据法律之规定向国家交纳其应缴之税收,但即使国家规定其应当履行且无法规避的,称之为权利似乎不及称之为义务更为妥当。当然我们不否认纳税人不止负有义务,其在纳税过程中也享有一定权利,如知情权、拒绝缴纳超过其应缴之数额的权利等等,但这种意义上的权利跟作为整体的纳税行为是权利抑或义务似乎有所不同。

我国出版的《法律词典》对“权利”一词的解释是:“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或认可。”

其本质特征是权利主体可以为也可以不为某一行为。如果行为人不为某一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这就很难说是一项权利,而应当说是一项法律义务,因为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对法律关系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约束”。

换句话说,义务是一个人必须要做的事。如果不做,政府就要强迫他做,如果义务人要反抗或者逃避,还要他进行惩罚。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税收征收管理法》也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可见我国立法上是将纳税作为纳税人应当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而不是当作一项可以任由纳税人处置的权利来对待的。

实际上,现在世界各国都把偷税、漏税列为一种罪刑。这说明,无论中外,都把依法纳税看成一种必须履行的义务。

将纳税当作纳税人的一项权利实际上是将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可以享有的权利跟整个纳税行为等同起来了。至于有人认为将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定的较高(其实这也是相对的),以至于未能超过扣除标准的人就不能向国家缴税了,从而剥夺了这部分人的“荣誉感”的观点,只是极个别现象,在税法学界并不存在。

究其原因就在于对于对纳税的本质存在误解所致。任正隆委员的话里还隐藏着一句潜台词:即越有钱、交税越多的人越有“荣誉”。

这种鼓励人们纳税的积极性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一味地认为纳税越多越光荣。这还要看税收征管部门征收的税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纳税人通过诚实合法地劳动,创造大量的社会财富的同时根据法律的规定缴纳大量的税款,这无疑是件好事。如果对于税收征管部门违反法律规定让纳税人多交税款,不但不制止,反而认为这是一种荣誉,那就很不应当了。

这不但不是一种荣誉,而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是应当制止的。如果想多向国家作贡献,完全没必要建议国家降低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向社会弱者或者国家作出捐献同样能够为他带来荣誉感。

而相反,如果调低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则增加了全国数以万计其他纳税人的税负,这不符合当今税制改革的潮流。之所以会出现这样一种看法,这跟我国的税制结构存在一定关系。

我国的税制结构的特点是,它不是以直接税为主,而是以间接税为主。目前,中国的个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例,还不足10%,而商品税则占总收入的60%~70%。

直接税和。

4.求一个跟个人所得税有关的,会计专业的毕业论文题目

提供一些经济类毕业论文的题目,供参考。

1、企业全面预算应用研究。2、企业内控制度与方法研究3、东西部上市公司绩效比较研究4、上市公司行业绩效比较研究5、重庆市上市公司绩效比较研究6、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改进研究7、新旧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差异研究8、企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9、上市公司财务控制与公司治理关系研究10、财务管理或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的应用研究11、完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对策分析12、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成因分析13、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流向分析14、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分析15、中国上市公司融资行为分析16、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分析17、高校财务运作模式分析18、高等教育投入体制改革分析20、集团财务集权管理模式分析21、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优化探讨--XX行业的分析22、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研究23、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投向分析24、上市公司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25、上市公司融资结构研究研究26、国有企业财务评价指标体系探讨27、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研究28、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分析29、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分析30、企业内部控制与会计监管31、银行中间业务在中小城市的推广策略分析32、运用战略管理会计理论对实例的分析(三个)33、运用价值链分析法对实例的分析34、运用波士顿矩阵对实例的分析35、运用SWOT法对实例的分析36、个人投资理财方式比较37、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分析方法分析41、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及其实现途经探析42、上市公司资金募集方式及资金流向分析43、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的成因与多元化改革的新思路44、中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制度背景与行为初探45、试论企业并购的价值创造与衡量46.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对比分析47.鼓励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研究48.建立节约型社会的税收政策研究49.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反避税措施50.预约定价制度研究51.反资本弱化避税52.完善我国资源税收制度的思考53.建立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探讨54.对我国就业税收问题的研究55.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度创新财务管理1、基于市场经济的个人理财规划探析2、传统文化与企业理财观3、无形资产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建4、财会交叉学科与创新分析5、试论私人理财规划及职业发展前景6、试论基于管理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7、试论基于会计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8、试论基于金融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9、试论新形势下财会职业形象设计10、试论和谐社会观下的财务指标评价11、试论企业生产与运作管理会计的构建12、试论企业集团一元与多元财务战略评价13、试论企业集团持股模式与管理控制14、试论企业集团核心编造下的财务指标的建立绿色贸易1.浅谈绿色税收2.环境税收的国际经验与我国环境税构想3.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差异分析4.避税规制研究5.财务管理中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6。

我国增值税法的完善7.我国房产税制的改革8.国外纳税人保护制度比较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9.香港物业税基本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10.我国开征遗产税的思考11.税收筹划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12.西方国家环境税的发展及启示13.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14.税收优先权研究15.税收风险控制分析16.税收筹划与政府反避税17.试探企业管理中的增值税筹划18.国际纳税筹划方法与风险防范措施公司治理1、独立董事背景与公司经营绩效关系分析2、内部控制与企业价值相关性分析3、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分析4、对我国企业高比例短期借款与高比例现金流量同时存在的原因分析5、新资产减值准则对财务分析的影响公司上市1、论上市公司的盈利质量2、企业财务危机预警体系3、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4、论企业并购中的融资问题5、股权分置下的上市公司融资行为6、论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选择内部控制1、大学生个人理财意识及财商教育研究分析2、财务策略分析3、企业内控环境缺陷与完善4、企业信息披露与企业业绩关系分析5、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分析公司1、公司治理结构与独立董事2、企业所得税改革3、论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构建4、对社会信用构建的思考5、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研究。

5.我的论文题目是,《谈个人所得税的改革》3000字,怎么写啊

《谈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公民收入的增加,个人所得税已不只与极少数高收入者有关,而是与千千万万的公民息息相关。

我国现阶段居民收入存在地域和行业差别形成的收入差异,使全国适用工资薪金收入800元起征点有悖税法公平原则。从地域居民收入分析,沿海高于内地,东部高于西部,中心高于边远;从行业居民收入分析,高收入者主要集中于电信、金融、铁路、民航、有色、电力、烟草等行业。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实行分项收入计税、分项扣除费用的征管办法存在税法涵盖面不足和易造成税负的扭曲问题。目前关于十个税目的规定,使许多收入难以纳入征税范围,一些收入在应税项目的认定上模棱两可。

一些单位将支付给职工的收入通过多次、多项目支付等方式,化整为零,使大部分收入低于起征点形成合法避税。从世界各国税收实践的经验分析,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属于一种较少综合性的分类所得税制,自然具有此类税制原发性的局限。

分类课征办法不能全面地衡量纳税人的真实收入水平,会造成所得税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交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交税的现象,无法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 工资薪金所得税的超额累进税率级距过多,大部分边际税率不适用。

根据测算,全国工薪收入者扣除800元费用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只有1%,大部分只适用5%和1%的前两级税率。我国月工资在10万元以上的人可谓凤毛麟角,月工资在4万元以上的也不多。

所以税率级距中心的第五级至第九级税率缺乏实际意义,并且40%、45%的高边际税率没有多少人适用,却使我国税制空背高税负之名。目前各国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都遵循扩大税基、减少累进级距的目标,如美国、巴西的个人所得税率只有2-3档。

而我国现行税制为9级,这与简化税制的改革方向相悖。从我国实际状况分析,累进税的级距定在3-5级较为适中。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实行分项差别课税,有失税法公平原则。现行税制工资、工薪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同时实行加成征收,造成税负不均。

在世界各国税制中,无论是实行综合个人所得税制的国家还是实行分类个人所得税制的国家,对劳动所得都是同样课税的。我国个人所得税也应将劳动性所得加以合并,归为一类,按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课征。

我国现行税制对扣除的规定不合理。对个人征税只有建立在“净所得”概念上才有计税的意义。

因此,为得出应税净所得,必须在调整后毛所得中如实扣除纳税人应该扣减的费用。由于在实际生活中,每个纳税人为取得相同数额的所得支付的成本费用占所得的比例各不相同,甚至相差甚远,因而规定所有纳税人都从所得中扣除相同数额或相同比例的费用显然是不合理的。

现行税制中,夫妻分别申报带有不合理性,在实行累进税率的类别中,夫妻合并申报较为公平。 另外,还有一个关于附加福利的课税问题。

西方各国的附加福利是雇主给雇员的小额优惠,一般以实物津贴形式实现。西方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一般都规定在确定征税基础时,附加福利也包括在内。

根据国家统计局估计,我国职工工资以外的收入大约相当于工资总额的15%左右,而且没有包括职工个人受益由国家和企业支付的那部分“暗补”。目前,我国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和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公司都在给职工发放工资以外的实物福利,这类附加福利也必须计入个人所得予以课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改革的目标模式选择 ?一?加大个人所得税征管力度,完善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的现实性选择 1.针对广大纳税人纳税观念淡薄,有意或无意偷逃税款相对普遍的现象,在加大日常征收执法力度的基础上,要完善征管办法,健全征管制度,推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逐步建立法人向税务部门申报对个人支付的明细表制度和个人收入资料的传递等制度。制定对社会影响大的某些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具体征管办法,以立法形式明确纳税人、代扣代缴人、税务机关三者各自的法律责任。

逐步推行世界通用的“蓝色”申报制度,即对能如实申报的纳税人采用蓝色标记的申报表进行申报,在费用、损失和扣除方面给予更多的优惠,反之则用“白色”普遍申报方式。采用这种堵塞与疏导相结合的办法,利用如实申报,比仅采用惩治办法效果更好。

2.逐步建立规范科学的源泉控制规程。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源控制的主要作法为由税法规定的代扣代缴单位实施代扣,与国际税收惯例相比仅停留在浅表层次。

从长期发展看可以借鉴诸如美国、西欧等国的作法,建立纳税人编码制度。这样,税务机关审核了解其所得的应税收入和财产的来龙去脉就极其便利,可以及时督促其将税款及时足额解缴国库。

3.建立有效的稽核制度和严格的处罚制度。随着申报纳税的逐步推行和税务代理制度的建立,建立有效的个人所得税稽核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在税源集中的地区要设立专门的税务所或分局来专管个人所得税。同时,要加强税务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征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应赋予税务。

6.毕业论文 “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的提纲怎么写啊

【摘要】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是从1994 年开始实施的。

施行10年多来, 税种收入增长很快, , 调节个人收入分配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不符合公平和效率的基本原则等一些问题越来越突出。

【关键词】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 从1994 年开始实施的 施行10年多来 税种收入增长很快 对组织财政收入 【本页关键词】欢迎论文投稿 省级期刊征稿 国家级期刊征稿 【正文】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分析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是从1994 年开始实施的。施行10年多来, 税种收入增长很快, 对组织财政收入, 调节个人收入分配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不符合公平和效率的基本原则等一些问题越来越突出。(一) 税率设置不合理, 不能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

表面的公平税率导致实质的不公平的税负。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在表面上体现了“高收入高税率”, 在现实中却往往只针对那些以工薪为惟一生活来源的劳动者, 而有多种收入来源的“富人”却可以通过“合理避税”来减少纳税。

这表明个人所得税在解决收入分配不公平等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基本上是按照应税所得的性质来确定税率, 采用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相结合的结构, 并设计了两套超额累进税率。

这种税率模式不仅复杂繁琐, 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税负不公:1、工薪所得的超额累进税率级次太多, 一部分税率很少使用。在实际生活中, 过多的税率级次, 使一些纳税人难以理解且不能接受, 由此使部分纳税人为了降低税率级次而想方设法钻税法的漏洞, 隐瞒所得。

2、九级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的实行, 造成税负不公。超额累进税率存在差异,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这种税率制度在世界各国是不多见的, 是与国际上减少税率档次的趋势不相吻合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税负轻于工薪所得的税负, 造成税负不公。

这种税负差别难以起到调节过高收入, 缓解个人收入悬殊的矛盾, 且有重课工薪收入者的倾向。(二) 分类税制模式难以体现公平税负。

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对不同的收入采用不同的方法征税, 如同为劳动所得, 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区别对待, 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1、人们比较普遍地认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课征制度是导致个人所得税在调节高收入方面失灵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为分类课征不能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 会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纳税, 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纳税的不合理现象, 这与“所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这一所得课税奉行的公平准则是相悖的。对非工薪收入缺乏有效监控, 造成不同来源的收入之间税负不公, 对于工薪阶层而言, 由于收入来源单一又实行代扣代缴制, 因此其完税率最高, 而高收入者由于各种原因收入来源多元化, 渠道多而隐蔽, 税务部门对其监管的难度较大且征收成本很高, 逃税和漏税现象较多。

我国现行税制方便了高收入者进行避税: 个人所得税目前分11 个项目, 一个人可能有一个项目, 另一个人可能有好多项目。因此, 高收入者一般多源收入, 纳税纳的少; 而非高收入者收入单一, 因此纳税纳的比较多。

这就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公平。2、按月、按次分项计征, 容易造成税负的不公。

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 纳税人各月获得收入可能是不均衡的, 有的人每月的收入相对平均, 有的人的收入则相对集中于某几个月。而依照现行的税法规定, 实行按月、按次分项计征, 必然造成对每月收入平均的纳税人轻征税, 对收入相对集中的纳税人重征税。

(三) 征管制度不健全。1、征管制度软弱。

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制和自行申报制两种征收方法, 以源泉扣缴为主, 一般在没有源泉扣缴的情况下才进行自行申报, 由于对自行申报缺乏约束, 自行申报者寥寥无几, 偷逃税行为在发现后的处罚力度过轻, 纳税宣传不力, 导致公民自觉申报、自觉纳税意识淡薄。

7.求会计毕业论文一篇,最好是关于个税起征点的讨论

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及影响分析 论文编号:KJ043 字数:12932,页数:16 有开题报告 摘 要 所得税会计是一项重要且复杂的会计课题,《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的所得税会计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充分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

新准则与旧准则在会计确认、计量、披露、列报等方面都有较大变化,从观念到具体核算与旧准则有着本质的不同,彻底改变了原有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它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所得税资产与负债,为我国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准确真实的所得税会计信息。

新准则颁布以后,国内学者纷纷展开了深入的研究,在理论方面的研究比较充分,但对于新所得税准则的实施对企业产生的影响还缺乏深入研究。文章着重在分析新所得税准则主要变化的基础上,结合上市公司案例来分析新准则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新准则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从而给予相应的建议与对策。

为新准则的推进与实施提供有效的参考意见,为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提供依据。关键词:所得税会计,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利润操纵 AbstractIncome tax accounting is an important and complex subject,the promulg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Enterprise Accounting Standards 18th - Income tax" have brought our country's income tax accounting into a new time, and have greatly realized the connection with the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Great changes have been brought about in accounting recognization, measurement, disclosure and report in the new accounting principles. The new standards are essentially different from the old ones in which the accounting method has been completely changed. Besides they reflect the income tax assets and liabilities fairly and objectively, and provide more accurate and real information of income tax accounting for accounting information users. After the new standards' promulgation, many domestic scholars have done lots of studies which are abundant in the theory, but lacking of further research in the impact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standards on enterprises. On the basis of the main changes of the new income tax standards,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impact of the new standard on enterprises and the possible problems in the course of implementing. Then put forward suggestions to these problems .It will not only be helpful for the improve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standards but also useful to perfect the accounting standards. Key Words: income tax accounting, temporary difference, balance sheet method, profit manipulation 目 录摘 要 2Abstract 3引言 4一、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沿革 4二、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5(一)计税基础的变化 5(二)所得税核算方法的变化 5(三)列报、信息披露的变化 7三、实施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8(一)对企业净资产的影响 8(二)对企业净利润的影响 9(三)对企业所得税信息披露的影响 10四、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与相应的建议 11(一)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11(二)有效实施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几点建议 12结束语 14参考文献 15 以上回答来自: /49-6/6480.htm。

8.急求有关“个人所得税”论文的文献

1 我国收入分配差距及个人所得税调节作用的实证分析 王亚芬 财贸经济 2007/04

2 单一税思想及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启示 吕建锁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07/04 3 浅议个3人所得税的调控职能 蒋黎敏 宁波教育学院学报 2007/04

4个人所得税筹划分析 张芬 审计月刊 2007/08

5 我国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之探讨 宋辉 科技信息(科学教研) 2007/22

6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对策 王浩然 辽宁经济 2007/08

7个人所得税扣除额标准质疑 李怀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7/04

8 国务院关于修改《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的决定 会计之友(中旬刊) 2007/08

9 透视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弊端 周军 金秋 2007/07

10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对策 李爱华 决策探索(上半月) 2007/06

11 利益集团在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迟滞中的影响分析 焦耘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7/04

12公平视角下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研究 陈香珠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 2007/03

13个人所得税手续费会计与税务处理 陈燕辉 财会通讯(综合版) 2007/08

14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探析 蔡嵘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07/03

15 中国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与完善 方雅丽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2007/03

16 完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的几点建议 徐晔 税务研究 2007/06

17对个人所得税制的思考 李学翠 科技信息(科学教研) 2007/18

18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管见 韩真良 集团经济研究 2007/18

19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 刘蕊 法制与经济(上半月) 2007/07

9.能不能提供一篇关于个人所得税方面的论文

论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变化的调节作用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同时明确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这一举措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成为近期众人、尤其是中低工薪阶层的一个焦点话题。近两年来,由于我国的物价上涨较快,2007年CPI上涨4.8%,涨幅比2006年扩大3.3个百分点,创1997年以来新高。2007年,我国全年食品价格上涨12.3%,其中肉禽上涨幅度为31.7%,中低收入的工薪阶级明显感到生活成本上升。在如此背景下,个人所得税的再次调整立即激起了新的社会波澜。而个人所得税的调整作用到底有多大?是否能达到人们所期望的作用?这些都值得我们去深思!

一、调整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额到底能起什么作用

一般而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由课税对象或量化的计税依据与税率乘积计算得出。也就是说,计税依据和税率决定税收负担高低。费用扣除标准的大小直接影响计税依据,进而影响税收负担,所以,费用扣除标准的变化一方面影响纳税人负担,另一方面则影响国家财政收入。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课征制度实行的是分类课征,其主要特点就是按不同收入项目实行不同的费用扣除、实行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计税方法,与之相配套的就是从收入来源(即支付收入时)实行代扣代缴的做法,也称源泉扣缴法或课源制。当前人们所关注的费用额扣除标准,仅是对工薪收入项目以及由此相关联的个体经营所得项目中业主的费用扣除和承包承租者所得项目中的承包承租人的必要费用扣除。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课征范围有11个收入项目,而第十一项收入项目是“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现实意义上的收入项目只有10个。在10个收入项目中,其中有两个没有费用扣除,即“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这两项收入直接为应税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在有费用扣除的8项目中,5个收入项目所适用的是20%的比例税率。其费用扣除标准进行调整,只影响费用扣除标准调整后与费用扣除标准调整前出现是否进入纳税范围的一部分人,进入纳税范围的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率是不变的。

对于另外三个收入项目,“工资、薪金所得”按月收入采取定额费用扣除标准,适用5%—45%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两个收入项目按年收入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费用扣除标准调整主要对实行累进税率的收入项目产生影响,因为,费用扣除标准变动,使不同收入者所对应的纳税级距发生移动、尤其是“级距点”附近的纳税人的级距移动十分明显,其所对应的税率随之而变,负担率由此发生改变。累进税率设计的级距越多,费用扣除标准调整所影响纳税人越多、影响范围也越大。由于对工资薪金收入是按月收入采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而另外两项收入项目是按年收入采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费用扣除变化影响的差异比较大。所以,我国两次对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调整,仅是对工资薪金收入。

那么,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调整,对工薪阶层的税收负担产生什么影响呢?工薪收入者,在其收入来源单一的前提下,其费用扣除标准的调整变动则会改变纳税人的负担,尤其低收入者感觉更明显。例如月工薪为2000—7000元的收入者,费用扣除额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那么收入在1601—2000元的人,就由纳税人变成非纳税人;收入在2101—2600的人,其适应税率从10%下降为5%,收入在3601—4000元的人,其适应税率从15%下降为10%;收入在6601—7000元的人,由适应税率20%下降到15%;收入在7000元以上的群体,其税收负担基本没有变化。也就是说工薪收入在7000元以下者,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后,其税收负担下降是较大的,他们是最大的受益者。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毕业论文

个人所得税毕业论文摘要

1.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论文摘要怎么写

一、问题的提出………………………………………………………………………………2(一)引言………………………………………………………………………………2(二)相关概念介绍……………………………………………………………………21.个人所得税和纳税筹划的概念 …………………………………………………22.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特点和作用………………………………………………2二、问题的展开和分析………………………………………………………………………3(一)问题的分析……………………………………………………………………………3(二)纳税筹划的目标………………………………………………………………………4三、纳税筹划案例分析………………………………………………………………………4(一)利用公积金进行纳税筹划…………………………………………………………4(二)积极利用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发票进行纳税筹划 …………………5(三)利用年终奖金纳税筹划 …………………………………………………………5(四)通过分次计算劳务报酬进行纳税筹划………………………………………………6结论……………………………………………………………………………………………7参考文献………………………………………………………………………………………8 这是目录之前可以写一个论文的摘要。

2.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论文摘要怎么写

一、问题的提出………………………………………………………………………………2

(一)引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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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和纳税筹划的概念 …………………………………………………2

2.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特点和作用………………………………………………2

二、问题的展开和分析………………………………………………………………………3

(一)问题的分析……………………………………………………………………………3

(二)纳税筹划的目标………………………………………………………………………4

三、纳税筹划案例分析………………………………………………………………………4(一)利用公积金进行纳税筹划…………………………………………………………4(二)积极利用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发票进行纳税筹划 …………………5

(三)利用年终奖金纳税筹划 …………………………………………………………5(四)通过分次计算劳务报酬进行纳税筹划………………………………………………6

结论……………………………………………………………………………………………7

参考文献………………………………………………………………………………………8

这是目录之前可以写一个论文的摘要

3.急求一篇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论文 1500字以上

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原因及对策

内容提要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高收入的个人逐渐增多,过去单纯的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转向多样化、多渠道取得收入,在分配上出现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过分悬殊的问题和个人所得税流失问题。不但直接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而且严重削弱了个人所得税对社会经济的调节、稳定功能。这是当前在税收方面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主要困难及问题

个人所得税历经两个世纪的发展和完善,已成为现代政府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并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主体税种。但是,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征收面小,收入比重过低,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妨碍了个人所得税整体功能的有效发挥。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主要困难及问题是:

第一、公民纳税意识差,基层征收机构认识滞后。

第二、个人所得税制自身的特点直接产生弊端。

第三、个人所得税和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很不完善。

第四、管理方式落后,征管信息不畅通。

第五、对个人的各项所得缺乏有效的控制。

第六、现行模式对扣除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不合理。

此外,我国的税收征管理论相对薄弱;对个人收入调节的税制体系尚待完善,这都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有一定制约作用。

二、解决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对策

面对个人所得税的大量流失,寻求对策的基本思路是:首先对个人所得税有一个完整的认识,清楚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环境和现状,立足现实,树立积极推进意识,层层深入,重点突破,制订可操作方案,确立具体的征管目标,其可分为近期和长期目标。

(一)近期目标是加大力度减少个人所得税的大量流失,堵住漏洞。就目前来看,应搞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申报纳税,强化代扣代缴。

二是建立并完善个人所得税专项稽查制度。

三是搞好对高收入者和个体工商户的管理。

四是尊重、保护纳税人的权力,优化征收机构的服务。

(二)长期目标是解决个人所得税中出现的问题。要树立现代化的管理思想,依靠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税制体系和征管体系,这就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建立一支拥有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队伍,有效协调国税、地税征管,沟通内外部信息,指导税务代理;开展税务咨询业务等。

二是积极推进税务代理和计算机普及应用计算机应用与联网,保持信息畅通,达到收入--申报--缴纳--监控--体化,实现数据、资料的共享与动态管理。

三是尽快向严管重罚的模式过渡。严管重罚是行之有效的途径,来约束纳税人的行为,减少税收流失,以增加财政收入。

四是税务部门应建立不受行政区划限制的大型信息、数据处理中心。靠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流失。

五是完成向综合所得税制的过渡。逐步建立一个能覆盖全部个人收入的,以个人、家庭为申报主体的综合所得税叙,从税制上解决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上的不利区素。

六是建立完整的调节个人收入的税制体系。国家应在条件成事的情况下,开征遗产税、赠与税、社会保障税务,建立并完善调节个人收入的税制体系,避免所得税孤军奋战的局面。

总之,由于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开征的时问比较晚,因此,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校收过窄,收入比重偏低、个人所得税还存在缺陷,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这就严重制约了个人所得税组织财政收入,公平社会财富分配,调节经济运行功能的充分发挥,因此,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必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建立科学的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制体系,同时还要建立一支强有力部征管队伍。全面而有效地对个人收入进行有效地监控,从而达到不断缩小贫富悬殊,国家的财政不断增加的目的,为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铺设一块稳固的基石。

4.我的论文题目是,《谈个人所得税的改革》3000字,怎么写啊

《谈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公民收入的增加,个人所得税已不只与极少数高收入者有关,而是与千千万万的公民息息相关。

我国现阶段居民收入存在地域和行业差别形成的收入差异,使全国适用工资薪金收入800元起征点有悖税法公平原则。从地域居民收入分析,沿海高于内地,东部高于西部,中心高于边远;从行业居民收入分析,高收入者主要集中于电信、金融、铁路、民航、有色、电力、烟草等行业。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实行分项收入计税、分项扣除费用的征管办法存在税法涵盖面不足和易造成税负的扭曲问题。目前关于十个税目的规定,使许多收入难以纳入征税范围,一些收入在应税项目的认定上模棱两可。

一些单位将支付给职工的收入通过多次、多项目支付等方式,化整为零,使大部分收入低于起征点形成合法避税。从世界各国税收实践的经验分析,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属于一种较少综合性的分类所得税制,自然具有此类税制原发性的局限。

分类课征办法不能全面地衡量纳税人的真实收入水平,会造成所得税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交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交税的现象,无法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 工资薪金所得税的超额累进税率级距过多,大部分边际税率不适用。

根据测算,全国工薪收入者扣除800元费用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只有1%,大部分只适用5%和1%的前两级税率。我国月工资在10万元以上的人可谓凤毛麟角,月工资在4万元以上的也不多。

所以税率级距中心的第五级至第九级税率缺乏实际意义,并且40%、45%的高边际税率没有多少人适用,却使我国税制空背高税负之名。目前各国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都遵循扩大税基、减少累进级距的目标,如美国、巴西的个人所得税率只有2-3档。

而我国现行税制为9级,这与简化税制的改革方向相悖。从我国实际状况分析,累进税的级距定在3-5级较为适中。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实行分项差别课税,有失税法公平原则。现行税制工资、工薪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同时实行加成征收,造成税负不均。

在世界各国税制中,无论是实行综合个人所得税制的国家还是实行分类个人所得税制的国家,对劳动所得都是同样课税的。我国个人所得税也应将劳动性所得加以合并,归为一类,按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课征。

我国现行税制对扣除的规定不合理。对个人征税只有建立在“净所得”概念上才有计税的意义。

因此,为得出应税净所得,必须在调整后毛所得中如实扣除纳税人应该扣减的费用。由于在实际生活中,每个纳税人为取得相同数额的所得支付的成本费用占所得的比例各不相同,甚至相差甚远,因而规定所有纳税人都从所得中扣除相同数额或相同比例的费用显然是不合理的。

现行税制中,夫妻分别申报带有不合理性,在实行累进税率的类别中,夫妻合并申报较为公平。 另外,还有一个关于附加福利的课税问题。

西方各国的附加福利是雇主给雇员的小额优惠,一般以实物津贴形式实现。西方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一般都规定在确定征税基础时,附加福利也包括在内。

根据国家统计局估计,我国职工工资以外的收入大约相当于工资总额的15%左右,而且没有包括职工个人受益由国家和企业支付的那部分“暗补”。目前,我国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和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公司都在给职工发放工资以外的实物福利,这类附加福利也必须计入个人所得予以课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改革的目标模式选择 ?一?加大个人所得税征管力度,完善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的现实性选择 1.针对广大纳税人纳税观念淡薄,有意或无意偷逃税款相对普遍的现象,在加大日常征收执法力度的基础上,要完善征管办法,健全征管制度,推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逐步建立法人向税务部门申报对个人支付的明细表制度和个人收入资料的传递等制度。制定对社会影响大的某些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具体征管办法,以立法形式明确纳税人、代扣代缴人、税务机关三者各自的法律责任。

逐步推行世界通用的“蓝色”申报制度,即对能如实申报的纳税人采用蓝色标记的申报表进行申报,在费用、损失和扣除方面给予更多的优惠,反之则用“白色”普遍申报方式。采用这种堵塞与疏导相结合的办法,利用如实申报,比仅采用惩治办法效果更好。

2.逐步建立规范科学的源泉控制规程。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源控制的主要作法为由税法规定的代扣代缴单位实施代扣,与国际税收惯例相比仅停留在浅表层次。

从长期发展看可以借鉴诸如美国、西欧等国的作法,建立纳税人编码制度。这样,税务机关审核了解其所得的应税收入和财产的来龙去脉就极其便利,可以及时督促其将税款及时足额解缴国库。

3.建立有效的稽核制度和严格的处罚制度。随着申报纳税的逐步推行和税务代理制度的建立,建立有效的个人所得税稽核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在税源集中的地区要设立专门的税务所或分局来专管个人所得税。同时,要加强税务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征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应赋予税务。

5.毕业论文 “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的提纲怎么写啊

【摘要】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是从1994 年开始实施的。

施行10年多来, 税种收入增长很快, , 调节个人收入分配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不符合公平和效率的基本原则等一些问题越来越突出。

【关键词】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 从1994 年开始实施的 施行10年多来 税种收入增长很快 对组织财政收入 【本页关键词】欢迎论文投稿 省级期刊征稿 国家级期刊征稿 【正文】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分析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是从1994 年开始实施的。施行10年多来, 税种收入增长很快, 对组织财政收入, 调节个人收入分配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不符合公平和效率的基本原则等一些问题越来越突出。(一) 税率设置不合理, 不能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

表面的公平税率导致实质的不公平的税负。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在表面上体现了“高收入高税率”, 在现实中却往往只针对那些以工薪为惟一生活来源的劳动者, 而有多种收入来源的“富人”却可以通过“合理避税”来减少纳税。

这表明个人所得税在解决收入分配不公平等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基本上是按照应税所得的性质来确定税率, 采用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相结合的结构, 并设计了两套超额累进税率。

这种税率模式不仅复杂繁琐, 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税负不公:1、工薪所得的超额累进税率级次太多, 一部分税率很少使用。在实际生活中, 过多的税率级次, 使一些纳税人难以理解且不能接受, 由此使部分纳税人为了降低税率级次而想方设法钻税法的漏洞, 隐瞒所得。

2、九级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的实行, 造成税负不公。超额累进税率存在差异,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这种税率制度在世界各国是不多见的, 是与国际上减少税率档次的趋势不相吻合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税负轻于工薪所得的税负, 造成税负不公。

这种税负差别难以起到调节过高收入, 缓解个人收入悬殊的矛盾, 且有重课工薪收入者的倾向。(二) 分类税制模式难以体现公平税负。

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对不同的收入采用不同的方法征税, 如同为劳动所得, 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区别对待, 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1、人们比较普遍地认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课征制度是导致个人所得税在调节高收入方面失灵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为分类课征不能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 会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纳税, 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纳税的不合理现象, 这与“所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这一所得课税奉行的公平准则是相悖的。对非工薪收入缺乏有效监控, 造成不同来源的收入之间税负不公, 对于工薪阶层而言, 由于收入来源单一又实行代扣代缴制, 因此其完税率最高, 而高收入者由于各种原因收入来源多元化, 渠道多而隐蔽, 税务部门对其监管的难度较大且征收成本很高, 逃税和漏税现象较多。

我国现行税制方便了高收入者进行避税: 个人所得税目前分11 个项目, 一个人可能有一个项目, 另一个人可能有好多项目。因此, 高收入者一般多源收入, 纳税纳的少; 而非高收入者收入单一, 因此纳税纳的比较多。

这就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公平。2、按月、按次分项计征, 容易造成税负的不公。

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 纳税人各月获得收入可能是不均衡的, 有的人每月的收入相对平均, 有的人的收入则相对集中于某几个月。而依照现行的税法规定, 实行按月、按次分项计征, 必然造成对每月收入平均的纳税人轻征税, 对收入相对集中的纳税人重征税。

(三) 征管制度不健全。1、征管制度软弱。

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制和自行申报制两种征收方法, 以源泉扣缴为主, 一般在没有源泉扣缴的情况下才进行自行申报, 由于对自行申报缺乏约束, 自行申报者寥寥无几, 偷逃税行为在发现后的处罚力度过轻, 纳税宣传不力, 导致公民自觉申报、自觉纳税意识淡薄。

6.“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探讨”论文怎么写啊

摘 要 中国已经加入WTO,市场经济日益繁荣,个人收入也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个人所得税负担也就明显加重。

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那么如何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通过筹划,减轻税负,使揣入自己腰包的钱更多,也就成了这些纳税人急需面对的问题。

本文就以此为背景展开讨论,具体介绍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个人所得税主要涉税项目的纳税筹划。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纳税筹划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的来源和形式日趋多样化,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与之相应,财政收入中来源于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维护切身利益,减轻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高度重视。那么如何使纳税人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轻税负,获得最大收益就成了一个重要的研究内容,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1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 目前许多纳税人已从过去偷偷地或无意识地采取各种方法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发展为积极地通过纳税筹划来减轻税收负担。但是,纳税筹划在某些人的观念意识中往往和投机取巧联系在一起。

同时有人不解:“纳税筹划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但筹划本身是不是违背了国家的立法精神和税收政策的导向呢?纳税筹划可取吗?”在这种背景下,正确引导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对我国纳税人及税收经济发展具有比较重要的现实意义,很有研究必要。1.1 纳税筹划有利于激励纳税人增强纳税意识 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的初衷是为了少缴或缓缴税款,但纳税人的这种安排采取的是合法或不违法的形式,这不仅“钻”了国家的财税政策空子,而且学到了财税政策,法规知识。

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纳税筹划的效果,纳税人还会自觉不自觉地进一步钻研财税政策、法规,从而进一步激励纳税人提高政策水平、增强纳税意识、自觉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1.2 纳税筹划可以节减纳税人税收 纳税筹划通过税收方案的比较,选择纳税较轻的方案,减少纳税人的现金流出或者减少本期现金的流出,增加可支配资金,有利于纳税人的发展。

纳税筹划可避免纳税人缴纳“冤枉税”。中国市场经济的健全过程是税法体系不断健全的过程,税法的健全伴随着税法的日益复杂,如果对税法研究得不透,就既有可能漏税,也有可能多缴税。

2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与原因分析2.1 现状分析 近几年来,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人数越来越多,纳税人数超过了任何一个税种,对个人收入征税的范围涉及11个项目之多,于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应运而生。但是我国目前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研究很少。

纳税筹划,在以前总会被人们认为是消极的或不正当的行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进行巧妙偷税、逃税或骗税。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纳税筹划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人们开始考虑如何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问题了。

于是纳税筹划税务代理机构也诞生了,而且发展趋势非常好。但是由于税务筹划在我国出现的历史很短,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研究在我国还尚属一个比较新的课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加强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2.2 原因分析 随着税收征管力度的加大,纳税人偷逃税款的空间越来越小,况且偷逃税款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因而对纳税人来说,应将重点放在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上,而不是偷逃税款上。

但是面对众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税务部门不断下发的各种税收政策“解释”,居民个人往往感到无助。因为税收政策量多、繁杂且变化较快,个人对一些税收法规根本不了解。

在税法规范的前提下,纳税人选择不同的方案带来的税负轻重是不同的。个人所得税通过合理筹划才可以让纳税人节约税收成本,减轻税负。

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能听到群众的抱怨:“好不容易挣了一笔钱,可是扣税以后,就明显少了许多。”因此,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合理避税、节税就成了不少市民关心的话题之一。

3 个人所得税涉税项目的纳税筹划3.1 筹划思路 首先,制定合理避税计划。就是通过对现行税法的研究,对个人在近期内收入情况的预计作出的收入安排,通过收入的时间和数量,支付方式变化,达到降低名义收入额之目的,进而降低税率档次,以降低税负或免除税负。

其次,采取合理避税策略。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纳税筹划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①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②均衡各月工资收入水平;③抓住一切可以扣除费用的机会,并且能充分利用;④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3.2 主要涉税项目的筹划应用3.2.1 工资薪金所得的筹划 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可以看出,由于我国对于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使得收入越高,适用的税率越高,税收负担也越重。在每一级的边缘地带,收入可能只相差一元,但是所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就会相差很大。

不过,通过采取一定的合法的手段进行筹划,可以避免此类不公平的发生。具体方法有很多,主要有: (1)均衡收入法。

个人所得税通常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如果纳税人的应税所得越多,其适。

7.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论文,该怎么写,好的话给高分

1、目前个人所得税制 (相关规定、如何计征、个税的作用:调节收入差距,劫富济贫)

2、目前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1)高收入者偷税严重造成纳税事实上贫富不平等,个税只征穷人,征不到富人,达不到立法目的。

(2)起征点

(3)征收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4)采用“分类所得税”计征模式存在的问题

(5)其他

3、解决方法及建议

(1)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好地调节个人收入分配。

(2) 加强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大力推行代扣代缴全员明细申报。

(3) 适应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强化税收调节,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目前对高收入者个税征收的管理:相关条文及具体规定。

今后应加强的方面:强化对房地产交易和拍卖等行业的个人所得税管理。

(4)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管理档案。加大社保费征管力度。

8.谁能给我一份比较简洁的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论文

善个人所得税制的研究 【摘 要】:个人所得税产生于18世纪末发展于20世纪初,是现代直接税产生发展的标志,在现代直接税制结构中个人所得税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本文共包括三个部分,主要从理论和实践出发,对完善个人所得税制作以系统深入的阐述。在第一部分,文章着重论述了个人所得税的含义、历史由来和具有的重要意义。

在第二部分,文章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状况进行了全面论述。总结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情况,分析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弊端,并揭示个人所得税严重流失问题。

在第三部分,文章提出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应做好哪些工作。具体措施包括:建立一个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混合税制模式,并逐步过度到综合税制模式;调整税制设置,扩大税基,减少级次,合理调整税率和扣除项目、额度;加强宣传,提高公民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自觉性;提高征管质量,建立收入监控体系,做到应收尽收,促进公平。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现状分析 制度完善1994年的新税制改革,个人所得税已成为各项税种中增长最快的一种。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再结合世界各国税制发展的总趋势,我国个人所得税在时实践中暴露许问题。

因此,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总结分析及其制度完善等问题的研究应是十分必要。一、个人所得税的含义、由来以及意义(一)含义(二)历史由来1、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的产生和发展 2、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三)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重要意义1、课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增加财政收人2、课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3、课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自动稳定器”功能4、课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状况研究(一)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情况1、个人所得税概况2、个人所得税收入结构的变化(1)由以外国人纳税为主向以国内公民纳税为主的格局转化。

(2)纳税主体由高收入阶层向工薪阶层转化。3、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低(二)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弊端1、分类所得税制设计不合理(1)缺乏公平性,易诱发偷、逃税款的行为产生。

(2)征管效率低。(3)易产生避税现象。

(4)过分依赖扣缴的征管方法,不利于提高国民的纳税意识。2、费用扣除标准过低3、税率结构复杂,税负不公4、课税范围狭窄5、尚未形成良好的征管环境(三)个人所得税流失存在的问题1、纳税意识淡薄2、征管手段不力3、利用税收政策逃税三、完善个人所得税应做好如下工作(一)建立一个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混合税制模式,并逐步过度到综合税制模式1、分类模式的优缺点2、综合模式的优缺点3、采用分类与综合相结合模式的优越性(二)调整税制设置,扩大税基,减少级次,合理调整税率和扣除项目、额度1、科学地确定起征点2、简化税制结构3、逐步拓宽税基(三)加强宣传,提高公民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自觉性1、广泛利用社会舆论力量和示范影响,加强宣传2、加强对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的管理、培训,规范发展税务代理中介结构(四)提高征管质量,建立收入监控体系,做到应收尽收,促进公平1、推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强化申报审核2、建立收入监控体系,加强税收监管。

个人所得税毕业论文摘要

个人所得税毕业论文

1.急求一篇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论文 1500字以上

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原因及对策

内容提要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高收入的个人逐渐增多,过去单纯的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转向多样化、多渠道取得收入,在分配上出现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过分悬殊的问题和个人所得税流失问题。不但直接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而且严重削弱了个人所得税对社会经济的调节、稳定功能。这是当前在税收方面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主要困难及问题

个人所得税历经两个世纪的发展和完善,已成为现代政府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并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主体税种。但是,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征收面小,收入比重过低,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妨碍了个人所得税整体功能的有效发挥。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主要困难及问题是:

第一、公民纳税意识差,基层征收机构认识滞后。

第二、个人所得税制自身的特点直接产生弊端。

第三、个人所得税和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很不完善。

第四、管理方式落后,征管信息不畅通。

第五、对个人的各项所得缺乏有效的控制。

第六、现行模式对扣除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不合理。

此外,我国的税收征管理论相对薄弱;对个人收入调节的税制体系尚待完善,这都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有一定制约作用。

二、解决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对策

面对个人所得税的大量流失,寻求对策的基本思路是:首先对个人所得税有一个完整的认识,清楚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环境和现状,立足现实,树立积极推进意识,层层深入,重点突破,制订可操作方案,确立具体的征管目标,其可分为近期和长期目标。

(一)近期目标是加大力度减少个人所得税的大量流失,堵住漏洞。就目前来看,应搞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申报纳税,强化代扣代缴。

二是建立并完善个人所得税专项稽查制度。

三是搞好对高收入者和个体工商户的管理。

四是尊重、保护纳税人的权力,优化征收机构的服务。

(二)长期目标是解决个人所得税中出现的问题。要树立现代化的管理思想,依靠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税制体系和征管体系,这就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建立一支拥有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队伍,有效协调国税、地税征管,沟通内外部信息,指导税务代理;开展税务咨询业务等。

二是积极推进税务代理和计算机普及应用计算机应用与联网,保持信息畅通,达到收入--申报--缴纳--监控--体化,实现数据、资料的共享与动态管理。

三是尽快向严管重罚的模式过渡。严管重罚是行之有效的途径,来约束纳税人的行为,减少税收流失,以增加财政收入。

四是税务部门应建立不受行政区划限制的大型信息、数据处理中心。靠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流失。

五是完成向综合所得税制的过渡。逐步建立一个能覆盖全部个人收入的,以个人、家庭为申报主体的综合所得税叙,从税制上解决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上的不利区素。

六是建立完整的调节个人收入的税制体系。国家应在条件成事的情况下,开征遗产税、赠与税、社会保障税务,建立并完善调节个人收入的税制体系,避免所得税孤军奋战的局面。

总之,由于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开征的时问比较晚,因此,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校收过窄,收入比重偏低、个人所得税还存在缺陷,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这就严重制约了个人所得税组织财政收入,公平社会财富分配,调节经济运行功能的充分发挥,因此,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必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建立科学的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制体系,同时还要建立一支强有力部征管队伍。全面而有效地对个人收入进行有效地监控,从而达到不断缩小贫富悬殊,国家的财政不断增加的目的,为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铺设一块稳固的基石。

2.我的论文题目是,《谈个人所得税的改革》3000字,怎么写啊

《谈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公民收入的增加,个人所得税已不只与极少数高收入者有关,而是与千千万万的公民息息相关。

我国现阶段居民收入存在地域和行业差别形成的收入差异,使全国适用工资薪金收入800元起征点有悖税法公平原则。从地域居民收入分析,沿海高于内地,东部高于西部,中心高于边远;从行业居民收入分析,高收入者主要集中于电信、金融、铁路、民航、有色、电力、烟草等行业。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实行分项收入计税、分项扣除费用的征管办法存在税法涵盖面不足和易造成税负的扭曲问题。目前关于十个税目的规定,使许多收入难以纳入征税范围,一些收入在应税项目的认定上模棱两可。

一些单位将支付给职工的收入通过多次、多项目支付等方式,化整为零,使大部分收入低于起征点形成合法避税。从世界各国税收实践的经验分析,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属于一种较少综合性的分类所得税制,自然具有此类税制原发性的局限。

分类课征办法不能全面地衡量纳税人的真实收入水平,会造成所得税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交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交税的现象,无法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 工资薪金所得税的超额累进税率级距过多,大部分边际税率不适用。

根据测算,全国工薪收入者扣除800元费用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只有1%,大部分只适用5%和1%的前两级税率。我国月工资在10万元以上的人可谓凤毛麟角,月工资在4万元以上的也不多。

所以税率级距中心的第五级至第九级税率缺乏实际意义,并且40%、45%的高边际税率没有多少人适用,却使我国税制空背高税负之名。目前各国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都遵循扩大税基、减少累进级距的目标,如美国、巴西的个人所得税率只有2-3档。

而我国现行税制为9级,这与简化税制的改革方向相悖。从我国实际状况分析,累进税的级距定在3-5级较为适中。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实行分项差别课税,有失税法公平原则。现行税制工资、工薪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同时实行加成征收,造成税负不均。

在世界各国税制中,无论是实行综合个人所得税制的国家还是实行分类个人所得税制的国家,对劳动所得都是同样课税的。我国个人所得税也应将劳动性所得加以合并,归为一类,按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课征。

我国现行税制对扣除的规定不合理。对个人征税只有建立在“净所得”概念上才有计税的意义。

因此,为得出应税净所得,必须在调整后毛所得中如实扣除纳税人应该扣减的费用。由于在实际生活中,每个纳税人为取得相同数额的所得支付的成本费用占所得的比例各不相同,甚至相差甚远,因而规定所有纳税人都从所得中扣除相同数额或相同比例的费用显然是不合理的。

现行税制中,夫妻分别申报带有不合理性,在实行累进税率的类别中,夫妻合并申报较为公平。 另外,还有一个关于附加福利的课税问题。

西方各国的附加福利是雇主给雇员的小额优惠,一般以实物津贴形式实现。西方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一般都规定在确定征税基础时,附加福利也包括在内。

根据国家统计局估计,我国职工工资以外的收入大约相当于工资总额的15%左右,而且没有包括职工个人受益由国家和企业支付的那部分“暗补”。目前,我国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和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公司都在给职工发放工资以外的实物福利,这类附加福利也必须计入个人所得予以课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改革的目标模式选择 ?一?加大个人所得税征管力度,完善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的现实性选择 1.针对广大纳税人纳税观念淡薄,有意或无意偷逃税款相对普遍的现象,在加大日常征收执法力度的基础上,要完善征管办法,健全征管制度,推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逐步建立法人向税务部门申报对个人支付的明细表制度和个人收入资料的传递等制度。制定对社会影响大的某些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具体征管办法,以立法形式明确纳税人、代扣代缴人、税务机关三者各自的法律责任。

逐步推行世界通用的“蓝色”申报制度,即对能如实申报的纳税人采用蓝色标记的申报表进行申报,在费用、损失和扣除方面给予更多的优惠,反之则用“白色”普遍申报方式。采用这种堵塞与疏导相结合的办法,利用如实申报,比仅采用惩治办法效果更好。

2.逐步建立规范科学的源泉控制规程。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源控制的主要作法为由税法规定的代扣代缴单位实施代扣,与国际税收惯例相比仅停留在浅表层次。

从长期发展看可以借鉴诸如美国、西欧等国的作法,建立纳税人编码制度。这样,税务机关审核了解其所得的应税收入和财产的来龙去脉就极其便利,可以及时督促其将税款及时足额解缴国库。

3.建立有效的稽核制度和严格的处罚制度。随着申报纳税的逐步推行和税务代理制度的建立,建立有效的个人所得税稽核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在税源集中的地区要设立专门的税务所或分局来专管个人所得税。同时,要加强税务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征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应赋予税务。

3.求一个跟个人所得税有关的,会计专业的毕业论文题目

提供一些经济类毕业论文的题目,供参考。

1、企业全面预算应用研究。2、企业内控制度与方法研究3、东西部上市公司绩效比较研究4、上市公司行业绩效比较研究5、重庆市上市公司绩效比较研究6、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改进研究7、新旧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差异研究8、企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9、上市公司财务控制与公司治理关系研究10、财务管理或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的应用研究11、完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对策分析12、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成因分析13、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流向分析14、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分析15、中国上市公司融资行为分析16、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分析17、高校财务运作模式分析18、高等教育投入体制改革分析20、集团财务集权管理模式分析21、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优化探讨--XX行业的分析22、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研究23、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投向分析24、上市公司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25、上市公司融资结构研究研究26、国有企业财务评价指标体系探讨27、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研究28、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分析29、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分析30、企业内部控制与会计监管31、银行中间业务在中小城市的推广策略分析32、运用战略管理会计理论对实例的分析(三个)33、运用价值链分析法对实例的分析34、运用波士顿矩阵对实例的分析35、运用SWOT法对实例的分析36、个人投资理财方式比较37、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分析方法分析41、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及其实现途经探析42、上市公司资金募集方式及资金流向分析43、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的成因与多元化改革的新思路44、中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制度背景与行为初探45、试论企业并购的价值创造与衡量46.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对比分析47.鼓励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研究48.建立节约型社会的税收政策研究49.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反避税措施50.预约定价制度研究51.反资本弱化避税52.完善我国资源税收制度的思考53.建立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探讨54.对我国就业税收问题的研究55.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度创新财务管理1、基于市场经济的个人理财规划探析2、传统文化与企业理财观3、无形资产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建4、财会交叉学科与创新分析5、试论私人理财规划及职业发展前景6、试论基于管理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7、试论基于会计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8、试论基于金融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9、试论新形势下财会职业形象设计10、试论和谐社会观下的财务指标评价11、试论企业生产与运作管理会计的构建12、试论企业集团一元与多元财务战略评价13、试论企业集团持股模式与管理控制14、试论企业集团核心编造下的财务指标的建立绿色贸易1.浅谈绿色税收2.环境税收的国际经验与我国环境税构想3.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差异分析4.避税规制研究5.财务管理中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6。

我国增值税法的完善7.我国房产税制的改革8.国外纳税人保护制度比较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9.香港物业税基本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10.我国开征遗产税的思考11.税收筹划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12.西方国家环境税的发展及启示13.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14.税收优先权研究15.税收风险控制分析16.税收筹划与政府反避税17.试探企业管理中的增值税筹划18.国际纳税筹划方法与风险防范措施公司治理1、独立董事背景与公司经营绩效关系分析2、内部控制与企业价值相关性分析3、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分析4、对我国企业高比例短期借款与高比例现金流量同时存在的原因分析5、新资产减值准则对财务分析的影响公司上市1、论上市公司的盈利质量2、企业财务危机预警体系3、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4、论企业并购中的融资问题5、股权分置下的上市公司融资行为6、论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选择内部控制1、大学生个人理财意识及财商教育研究分析2、财务策略分析3、企业内控环境缺陷与完善4、企业信息披露与企业业绩关系分析5、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分析公司1、公司治理结构与独立董事2、企业所得税改革3、论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构建4、对社会信用构建的思考5、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研究。

4.毕业论文 “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的提纲怎么写啊

【摘要】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是从1994 年开始实施的。

施行10年多来, 税种收入增长很快, , 调节个人收入分配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不符合公平和效率的基本原则等一些问题越来越突出。

【关键词】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 从1994 年开始实施的 施行10年多来 税种收入增长很快 对组织财政收入 【本页关键词】欢迎论文投稿 省级期刊征稿 国家级期刊征稿 【正文】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分析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是从1994 年开始实施的。施行10年多来, 税种收入增长很快, 对组织财政收入, 调节个人收入分配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不符合公平和效率的基本原则等一些问题越来越突出。(一) 税率设置不合理, 不能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

表面的公平税率导致实质的不公平的税负。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在表面上体现了“高收入高税率”, 在现实中却往往只针对那些以工薪为惟一生活来源的劳动者, 而有多种收入来源的“富人”却可以通过“合理避税”来减少纳税。

这表明个人所得税在解决收入分配不公平等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基本上是按照应税所得的性质来确定税率, 采用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相结合的结构, 并设计了两套超额累进税率。

这种税率模式不仅复杂繁琐, 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税负不公:1、工薪所得的超额累进税率级次太多, 一部分税率很少使用。在实际生活中, 过多的税率级次, 使一些纳税人难以理解且不能接受, 由此使部分纳税人为了降低税率级次而想方设法钻税法的漏洞, 隐瞒所得。

2、九级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的实行, 造成税负不公。超额累进税率存在差异,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这种税率制度在世界各国是不多见的, 是与国际上减少税率档次的趋势不相吻合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税负轻于工薪所得的税负, 造成税负不公。

这种税负差别难以起到调节过高收入, 缓解个人收入悬殊的矛盾, 且有重课工薪收入者的倾向。(二) 分类税制模式难以体现公平税负。

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对不同的收入采用不同的方法征税, 如同为劳动所得, 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区别对待, 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1、人们比较普遍地认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课征制度是导致个人所得税在调节高收入方面失灵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为分类课征不能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 会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纳税, 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纳税的不合理现象, 这与“所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这一所得课税奉行的公平准则是相悖的。对非工薪收入缺乏有效监控, 造成不同来源的收入之间税负不公, 对于工薪阶层而言, 由于收入来源单一又实行代扣代缴制, 因此其完税率最高, 而高收入者由于各种原因收入来源多元化, 渠道多而隐蔽, 税务部门对其监管的难度较大且征收成本很高, 逃税和漏税现象较多。

我国现行税制方便了高收入者进行避税: 个人所得税目前分11 个项目, 一个人可能有一个项目, 另一个人可能有好多项目。因此, 高收入者一般多源收入, 纳税纳的少; 而非高收入者收入单一, 因此纳税纳的比较多。

这就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公平。2、按月、按次分项计征, 容易造成税负的不公。

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 纳税人各月获得收入可能是不均衡的, 有的人每月的收入相对平均, 有的人的收入则相对集中于某几个月。而依照现行的税法规定, 实行按月、按次分项计征, 必然造成对每月收入平均的纳税人轻征税, 对收入相对集中的纳税人重征税。

(三) 征管制度不健全。1、征管制度软弱。

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制和自行申报制两种征收方法, 以源泉扣缴为主, 一般在没有源泉扣缴的情况下才进行自行申报, 由于对自行申报缺乏约束, 自行申报者寥寥无几, 偷逃税行为在发现后的处罚力度过轻, 纳税宣传不力, 导致公民自觉申报、自觉纳税意识淡薄。

5.谁给篇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论文啊

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原因及对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征收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高收入的个人逐渐增多,相当一部分人由过去的单纯的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转向由第二职业、承包经营或投资入股等多种渠道取得收入,有的已出现月收入达万元以上甚至几十万元,在分配上出现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过分悬殊的问题,国家必须运用税收杠杆加以调节,以保证社会的安定团结和更好地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征收个人所得税正是运用税收杠杆,调节人们收入之间的差别,解决社会成员之间收入悬殊的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资料表明,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数量达50%以上。这样,不但直接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而且严重削弱了个人所得税对社会经济的调节、稳定功能。

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各阶层日益扩大的收入差距,搞清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原因,寻求对策,这是当前在税收方面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一、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主要困难及问题个人所得税自1799年由英国首创,历经两个世纪的发展和完善,已成为现代政府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并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主体税种。

我国个人所得税开征较晚。自1980年以来,国家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和《城市工商户所得税暂行条例》,1994年税制改革中将以上三税合并,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1999年宣布从1999年10月1日起对居民储蓄利息开征利息所得税。

至此,个人所得税已进入中国的千家万户,与每个公民的利益直接相关,引起理论界和普通百姓的普遍关注。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统计分析显示,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在过去的20多年中每年都在高速增长,特别是1994年实施新税制以来,个人所得税平均年增幅高达48%,年增收额118亿元,是同一时期增长最快的税种;1980年个人所得税仅征收16万元,2001年收入增至995.99亿元,超过了消费税,成为我国第四大税种,在一些地方已成为地税机关的第二大税种;为我国财政收入的增长以及调节个人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征收面小,收入比重过低,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妨碍了个人所得税整体功能的有效发挥,因此,必须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主要困难及问题是: 第一、公民纳税意识差,基层征收机构认识滞后。

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开征时间较短,广大纳税人受长期以来我国对个人所得不征税的传统影响,加上宣传工作做的不够深入,没有形成自觉申报纳税的习惯,纳税意以淡薄,不能主动地承担纳根义务,偷税漏税的现象相当普遍,有的甚至抗税,就基层征收机构而言,对个人所得税的地位和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加上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减少,税源分散、隐蔽征管难度较大,往往对征管工作重视不够,因此在实际征管工作中存在着查管偏松,执法不严,处罚不利的现象。另外社会各界对基层征收机构支持、配合不利,有的甚至联合起来对付税务部门,这些都使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举步艰难。

第二、个人所得税制自身的特点直接产生弊端。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具有公开透明度强的特点,其征收选择在收入分配环节,它是对纳税人经济利益的直接扣除。

因此,容易引起税收对抗,增加了征收的难度,这是个人所得税在世界各国的共性,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一个典型特点是分类所得税制;它的一个明显特点是不能累进税。不按纳税人的综合负担能力计征,有背于税收的公平原则。

纳税人的许多收入难以纳入征税范围,为各种偷税漏税行为提供了方便,例如:甲乙两个纳税人,甲在12个月内每个月都取得800元的劳务收入,不需纳税,而乙在一个月内取得9600元的劳务报酬,其余11个月没有收入,却要交纳1760元的个人所得税。这样的纳税方法就容易被人钻空子,通过化整为零的方法,就可以达到避税、逃税的目的。

第三、个人所得税和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很不完善。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结构、内容都较为简单,对纳税人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不够详细,如缺乏对纳税人权利的基本规定。

具体来说,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主要有两种:个人申报和代扣代缴。自行申报制度缺乏应有的配套措施,代扣代缴制度未能得到严格执行。

由于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人不明确,有些单位不愿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或者不予以积极配合,难以实现源泉控制。税务部门无法通过社会各界获得个人收入的准确信息,对漏税、逃税行为也就不能进行强有力的打击。

第四、管理方式落后,征管信息不畅通。 我国的征管机构是根据行政区划和管理级次,进行的多块结合式管理,同时配以专管员管理纳税户制度。

在这种传统管理方式下,征管机构第一线力量相对不足,大部仍以原始的手工操作。

6.求会计毕业论文一篇,最好是关于个税起征点的讨论

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及影响分析 论文编号:KJ043 字数:12932,页数:16 有开题报告 摘 要 所得税会计是一项重要且复杂的会计课题,《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的所得税会计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充分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

新准则与旧准则在会计确认、计量、披露、列报等方面都有较大变化,从观念到具体核算与旧准则有着本质的不同,彻底改变了原有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它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所得税资产与负债,为我国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准确真实的所得税会计信息。

新准则颁布以后,国内学者纷纷展开了深入的研究,在理论方面的研究比较充分,但对于新所得税准则的实施对企业产生的影响还缺乏深入研究。文章着重在分析新所得税准则主要变化的基础上,结合上市公司案例来分析新准则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新准则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从而给予相应的建议与对策。

为新准则的推进与实施提供有效的参考意见,为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提供依据。关键词:所得税会计,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利润操纵 AbstractIncome tax accounting is an important and complex subject,the promulg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Enterprise Accounting Standards 18th - Income tax" have brought our country's income tax accounting into a new time, and have greatly realized the connection with the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Great changes have been brought about in accounting recognization, measurement, disclosure and report in the new accounting principles. The new standards are essentially different from the old ones in which the accounting method has been completely changed. Besides they reflect the income tax assets and liabilities fairly and objectively, and provide more accurate and real information of income tax accounting for accounting information users. After the new standards' promulgation, many domestic scholars have done lots of studies which are abundant in the theory, but lacking of further research in the impact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standards on enterprises. On the basis of the main changes of the new income tax standards,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impact of the new standard on enterprises and the possible problems in the course of implementing. Then put forward suggestions to these problems .It will not only be helpful for the improve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standards but also useful to perfect the accounting standards. Key Words: income tax accounting, temporary difference, balance sheet method, profit manipulation 目 录摘 要 2Abstract 3引言 4一、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沿革 4二、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5(一)计税基础的变化 5(二)所得税核算方法的变化 5(三)列报、信息披露的变化 7三、实施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8(一)对企业净资产的影响 8(二)对企业净利润的影响 9(三)对企业所得税信息披露的影响 10四、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与相应的建议 11(一)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11(二)有效实施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几点建议 12结束语 14参考文献 15 以上回答来自: /49-6/6480.htm。

7.“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探讨”论文怎么写啊

摘 要 中国已经加入WTO,市场经济日益繁荣,个人收入也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个人所得税负担也就明显加重。

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那么如何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通过筹划,减轻税负,使揣入自己腰包的钱更多,也就成了这些纳税人急需面对的问题。

本文就以此为背景展开讨论,具体介绍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个人所得税主要涉税项目的纳税筹划。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纳税筹划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的来源和形式日趋多样化,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与之相应,财政收入中来源于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维护切身利益,减轻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高度重视。那么如何使纳税人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轻税负,获得最大收益就成了一个重要的研究内容,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1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 目前许多纳税人已从过去偷偷地或无意识地采取各种方法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发展为积极地通过纳税筹划来减轻税收负担。但是,纳税筹划在某些人的观念意识中往往和投机取巧联系在一起。

同时有人不解:“纳税筹划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但筹划本身是不是违背了国家的立法精神和税收政策的导向呢?纳税筹划可取吗?”在这种背景下,正确引导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对我国纳税人及税收经济发展具有比较重要的现实意义,很有研究必要。1.1 纳税筹划有利于激励纳税人增强纳税意识 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的初衷是为了少缴或缓缴税款,但纳税人的这种安排采取的是合法或不违法的形式,这不仅“钻”了国家的财税政策空子,而且学到了财税政策,法规知识。

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纳税筹划的效果,纳税人还会自觉不自觉地进一步钻研财税政策、法规,从而进一步激励纳税人提高政策水平、增强纳税意识、自觉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1.2 纳税筹划可以节减纳税人税收 纳税筹划通过税收方案的比较,选择纳税较轻的方案,减少纳税人的现金流出或者减少本期现金的流出,增加可支配资金,有利于纳税人的发展。

纳税筹划可避免纳税人缴纳“冤枉税”。中国市场经济的健全过程是税法体系不断健全的过程,税法的健全伴随着税法的日益复杂,如果对税法研究得不透,就既有可能漏税,也有可能多缴税。

2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与原因分析2.1 现状分析 近几年来,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人数越来越多,纳税人数超过了任何一个税种,对个人收入征税的范围涉及11个项目之多,于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应运而生。但是我国目前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研究很少。

纳税筹划,在以前总会被人们认为是消极的或不正当的行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进行巧妙偷税、逃税或骗税。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纳税筹划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人们开始考虑如何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问题了。

于是纳税筹划税务代理机构也诞生了,而且发展趋势非常好。但是由于税务筹划在我国出现的历史很短,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研究在我国还尚属一个比较新的课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加强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2.2 原因分析 随着税收征管力度的加大,纳税人偷逃税款的空间越来越小,况且偷逃税款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因而对纳税人来说,应将重点放在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上,而不是偷逃税款上。

但是面对众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税务部门不断下发的各种税收政策“解释”,居民个人往往感到无助。因为税收政策量多、繁杂且变化较快,个人对一些税收法规根本不了解。

在税法规范的前提下,纳税人选择不同的方案带来的税负轻重是不同的。个人所得税通过合理筹划才可以让纳税人节约税收成本,减轻税负。

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能听到群众的抱怨:“好不容易挣了一笔钱,可是扣税以后,就明显少了许多。”因此,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合理避税、节税就成了不少市民关心的话题之一。

3 个人所得税涉税项目的纳税筹划3.1 筹划思路 首先,制定合理避税计划。就是通过对现行税法的研究,对个人在近期内收入情况的预计作出的收入安排,通过收入的时间和数量,支付方式变化,达到降低名义收入额之目的,进而降低税率档次,以降低税负或免除税负。

其次,采取合理避税策略。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纳税筹划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①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②均衡各月工资收入水平;③抓住一切可以扣除费用的机会,并且能充分利用;④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3.2 主要涉税项目的筹划应用3.2.1 工资薪金所得的筹划 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可以看出,由于我国对于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使得收入越高,适用的税率越高,税收负担也越重。在每一级的边缘地带,收入可能只相差一元,但是所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就会相差很大。

不过,通过采取一定的合法的手段进行筹划,可以避免此类不公平的发生。具体方法有很多,主要有: (1)均衡收入法。

个人所得税通常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如果纳税人的应税所得越多,其适。

8.能不能提供一篇关于个人所得税方面的论文

近一年来,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引起了全国上下的广泛关注。

其中个人所得税应当具有什么社会职能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尤其是去年为修改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而由全国人大举行的听证会上更是各种不同观点的大交锋。

纵观媒体的诸多报道以及这次听证会各位参与者的观点,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社会职能的观点可以概括为(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权利说。持这种观点者认为,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中国)公民的权利,如果将扣除标准提高,将使得有的公民由于不能达到该“门槛”而不能行使其纳税权。

义务说。持该观点者认为,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任何人都不得逃避此项义务。

荣誉说。该观点跟权利说相关联,并以权利说为基础,但不同于权利说。

该观点认为每个纳税人都为自己能够为国家纳税而感到光荣,国家不应该通过任何方式剥夺任何公民的此种荣誉感。反映到对待调整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态度上,就是要求维持现有的扣除标准不变,甚至降低扣除标准,以使更多的人能够缴纳个人所得税,从而获得相应的荣誉感。

财政收入说。该观点认为,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功能是为政府获取财政收入,而其他功能则是其副产品,是由于政府在征税过程中而自然产生的。

缩小贫富悬殊说。当前大多数人对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动机在于要缩小社会上存在的贫富悬殊,认为富人应该多纳税,穷人少纳税或者不纳税,而要做到这一点,最好的办法就是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并且认为,如果穷人不用纳税,那么其收入就相应的提高了,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人们之间的贫富悬殊。

保障人权说。刘剑文教授在全国人大的听证会上明确指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首先应当建立在保障人权的基础之上,即首先应当保证人们为了基本生活需求的收入部分不纳税。

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有很多。那么,个人所得税的作用到底是什么,调整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对于发挥个人所得税的功能有什么影响?本文拟就该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以向学界同仁请教。

一、无疑,个人所得税之纳税人有权根据法律之规定向国家交纳其应缴之税收,但即使国家规定其应当履行且无法规避的,称之为权利似乎不及称之为义务更为妥当。当然我们不否认纳税人不止负有义务,其在纳税过程中也享有一定权利,如知情权、拒绝缴纳超过其应缴之数额的权利等等,但这种意义上的权利跟作为整体的纳税行为是权利抑或义务似乎有所不同。

我国出版的《法律词典》对“权利”一词的解释是:“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或认可。”

其本质特征是权利主体可以为也可以不为某一行为。如果行为人不为某一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这就很难说是一项权利,而应当说是一项法律义务,因为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对法律关系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约束”。

换句话说,义务是一个人必须要做的事。如果不做,政府就要强迫他做,如果义务人要反抗或者逃避,还要他进行惩罚。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税收征收管理法》也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可见我国立法上是将纳税作为纳税人应当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而不是当作一项可以任由纳税人处置的权利来对待的。

实际上,现在世界各国都把偷税、漏税列为一种罪刑。这说明,无论中外,都把依法纳税看成一种必须履行的义务。

将纳税当作纳税人的一项权利实际上是将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可以享有的权利跟整个纳税行为等同起来了。至于有人认为将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定的较高(其实这也是相对的),以至于未能超过扣除标准的人就不能向国家缴税了,从而剥夺了这部分人的“荣誉感”的观点,只是极个别现象,在税法学界并不存在。

究其原因就在于对于对纳税的本质存在误解所致。任正隆委员的话里还隐藏着一句潜台词:即越有钱、交税越多的人越有“荣誉”。

这种鼓励人们纳税的积极性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一味地认为纳税越多越光荣。这还要看税收征管部门征收的税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纳税人通过诚实合法地劳动,创造大量的社会财富的同时根据法律的规定缴纳大量的税款,这无疑是件好事。如果对于税收征管部门违反法律规定让纳税人多交税款,不但不制止,反而认为这是一种荣誉,那就很不应当了。

这不但不是一种荣誉,而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是应当制止的。如果想多向国家作贡献,完全没必要建议国家降低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向社会弱者或者国家作出捐献同样能够为他带来荣誉感。

而相反,如果调低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则增加了全国数以万计其他纳税人的税负,这不符合当今税制改革的潮流。之所以会出现这样一种看法,这跟我国的税制结构存在一定关系。

我国的税制结构的特点是,它不是以直接税为主,而是以间接税为主。目前,中国的个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例,还不足10%,而商品税则占总收入的60%~70%。

直接税和。

9.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论文摘要怎么写

一、问题的提出………………………………………………………………………………2(一)引言………………………………………………………………………………2(二)相关概念介绍……………………………………………………………………21.个人所得税和纳税筹划的概念 …………………………………………………22.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特点和作用………………………………………………2二、问题的展开和分析………………………………………………………………………3(一)问题的分析……………………………………………………………………………3(二)纳税筹划的目标………………………………………………………………………4三、纳税筹划案例分析………………………………………………………………………4(一)利用公积金进行纳税筹划…………………………………………………………4(二)积极利用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发票进行纳税筹划 …………………5(三)利用年终奖金纳税筹划 …………………………………………………………5(四)通过分次计算劳务报酬进行纳税筹划………………………………………………6结论……………………………………………………………………………………………7参考文献………………………………………………………………………………………8 这是目录之前可以写一个论文的摘要。

个人所得税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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